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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苍南县龙港第二小学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7-04 00:17:55 浏览次数:361
温州市苍南县龙港第二小学主营业务:温州市重点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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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苍南县龙港第二小学简介:

浙江省苍南县龙岗镇第二小学创建于1985年。位于龙翔路1092号,面朝龙坝路,交通便利。学校占地30亩,建筑面积10125平方米。校园环境安静,绿化覆盖率达70%。学校教学设施完善,功能齐全。有校园网、校园智能广播系统、机房、多媒体教室、软件工作室、音乐、舞蹈、书法、美术教室。所有教室都配备了多媒体,所有教研组和办公室的电脑都与互联网相连。教育出版物和音像资料数量充足,图书馆藏书6万余册。学校现有50个班级,2720名学生,116名专职教师。其中大专以上学历者占9人(1241人)9%,高级教师占84%。有新人、骨干、班主任、优质课程获得者、名师42人。

学校坚持“以人为本,内涵发展,幸福教育”的办学理念,以“崇尚文化,追求卓越”为校训,以“培养兴趣,培养气质,发展专业”为特色。努力践行“幸福、健康、幸福、文化”四大核心价值观。近年来,学校荣获省、市基础教育优秀成果二等奖(1250名)。全国发表教师论文70余篇,发表教师个人专著2部。出版并获奖的县级以上学生文章800余篇,在县级以上比赛中获奖的美术作品600余件,获得本市儿童绘画比赛组织奖,学生舞蹈、器乐项目获本市二等奖(1250件)。为市体校输送优秀苗木。学生们参加了全县中小学生篮球比赛,15次获得男女队冠军。常识生产、操作竞赛、飞机模型竞赛多次获得市级奖项。




温州市苍南县龙港第二小学的注册情况如何?
2013温州青少年升学小学选拔参考:温州市苍南县龙港第二小学招生信息

招生范围:通港居、江浦居、池浦村、下埠村、江口村。江口村:包括江口路、码头路、河滨南路。教学区南以第三条彩昌河、北以第二条彩昌河为界。)

2013年温州市苍南县龙港第二小学招生指南

一、招生原则
坚持依法招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近实行免试入学,不举办或变相举办选拔考试;坚持公平招生,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坚持全面实施“阳光招生”,了解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等信息,招生办法、招生结果全面公开,加强过程监督管理,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生登记范围及对象
招生范围:学校教学区常住户口:通港居、江浦居、池浦居、下步居、江口居。江口村:包括江口路、码头路、河滨南路。教学区南以第三条彩昌河为界,北以第二条彩昌河为界。
招生对象:2007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三、招生计划
按照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的《苍南县201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实施办法》的规定执行;龙岗第二小学2013年新增招生班数为8个,每班人数控制在42人以内。
四、入学登记表
第一批和第二批
7月8日至9日
上午8:30-11:00
下午2:30-4:30
第一批:户口簿、房地产证、父母身份证和接种证原件和复印件(全套)。
第二批:户口本、父母身份证、疫苗接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整份)。
7月11日
第三批
7月11日
上午8:30-11:00:2:30-下午4:30
房地产证、父母身份证、户口本(非教学区)和疫苗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整份)。
学龄儿童父母在教学区有房,无房地产证居住满一年的,应当提供房屋所有权的公证书或者房屋批准书等法律文书,也可以提供该房屋的电费发票原件年份(2012年8月至2013年7月)及以上。
7月13日
第四批
7月13日-14日(1)235)8:30-11:00下午:2:30-4:30
父母身份证、户口本(非教学区)、疫苗接种证、劳动合同、单位证明、基本养老保险发票或其他能证明上述条件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注意事项:
1.房屋所有人是适龄儿童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且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的户籍与房屋所有人一致的,可以凭房地产证入学。
2.抵押房地产证的,房地产证复印件可以由抵押人的负责人和负责人分别签字,抵押人盖章(复印件上写有负责人的联系电话),代替房地产证登记连同抵押贷款协议书原件和借款凭证;未办理或正在办理房产证的,凭购房合同、发票和房管局收据。私人合同、协议和非住宅产权证书不能作为入学的依据。
3.因收养、多胞胎、父母离婚等原因未办理户口的适龄儿童,持县民政部门、计划生育部门、法院等部门的有效证件到现任法定监护人户口所在的教学区学校登记,儿童疫苗接种证明及其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第二批(1250名)特殊原因未入学的适龄儿童,由龙岗校区统筹安排。
5.学校不招收未经批准离校的学生和非全日制学生。
6.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严禁擅自修改、伪造户籍、产权、婚姻、生育证明,提供虚假证明。对于故意提供虚假证明的行为,公安、住建、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供电等相关部门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入学手续
(一)我校首批招收适龄儿童。入学适龄儿童人数少于学校剩余在校人数的,学校应当招收相同人数;入学适龄儿童人数超过剩余在校人数的,学校可以按照适龄儿童户籍取得的时间顺序进行招生,直至报名人数满为止。
(2)第一批学生入学后,如有剩余学分,可启动第二批学生的招生计划。入学适龄儿童人数少于剩余学时的,学校应当补录;入学适龄儿童人数超过剩余学时的,学校可以按照户籍取得的时间顺序补录孩子们,直到钱满为止。
(3)学校招收第二批学生后,如仍有剩余学分,可启动程序招收第三批学生。学校可先按建设部门房地产权属确认的时间顺序,对父母有房地产证的学生进行录取;再根据房产购买发票的时间顺序,对家长没有房产证但有房产购买发票的学生进行录取;最后,对家长在教学区的学生,由于历史原因不能办理或不办理房产证的学生进行录取,但可提供房屋权属交易公证书或建筑审批等合法证明,或当年电费发票原件,经供电部门核实缴纳电费一年以上(2012年8月至7月)2013年),对属于自己房地产且在房地产中居住一年以上的学生,由学校进行现场调查,直至金额足额为止。
(4)学校招收第三批学生后,如仍有剩余学分,可开始办理第四批学生
的招收手续。学校首先招收家长在学校教学区域内的行政、工商、法人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工作满一年(分支机构在教学区域内工作,下同)的学生,并按规定同时缴纳社会保险;最后,其他学生可提供材料证明其父母在学校教学区域内从事工农业和商业服务业,直至额头满为止。
(V)学龄儿童在同一学时只能申请一所学校,不得超过一所学校。多所学校申请的,一经查实,由县教育局取消资格。
(6)材料审核后,学校下发《龙岗新生入学通知书》
关键词: 苍南县 温州市 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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