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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阳山实验学校(初中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9-11 16:00:19 浏览次数:509
苏州市阳山实验学校(初中部) 主营:苏州重点中学、虎丘区重点中学、
马上到了招生季节,为大家详细介绍苏州市阳山实验学校(初中部),电话:0512-66721322,地址:苏州市阳山花苑一区95号,网站:;
苏州市阳山实验学校(初中部)怎么样?

苏州市阳山实验学校(初中部)怎么收费?
收费标准: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落实免费义务教育政策。1.免费对象包括:所有公办学校和经...[点击查看完整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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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阳山实验学校(初中部)介绍:

苏州市阳山实验学校,是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为推进“北扩西进,二次创业”,促进高新区教育均衡化、可持续化发展,于2004年7月经苏州高新区管委会批准设立的一所九年一贯制公办现代化实验学校。学校位于江苏省苏州高新区浒墅关经济开发区内,苏州市大阳山国家森林公园东麓,兴贤路与建林路交叉路口。学校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捷,公交85、301、302、303、310、316、321、441、442、443均可直达我校。

学校总投资8000余万元,整个校园占地面积90余亩,建筑面积约3万平方米,各类现代化教学设施一应俱全。学校分设小学、初中两个学部,小学部现有45个班级,初中部拥有21个班。目前共有在校学生2800余人,教职工约200余人。

学校坚持“面向平民办教育,服务社会育英才”的办学宗旨,发扬“永不畏难,永不满足”的校园精神,确立了“求真、创新、奉献”的校风、“博学、善教、敬业”的教风和“明礼、乐学、力行”的学风,依靠全校教职工,坚持科学化管理与人文化管理相结合、民主管理与集中管理相结合、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相结合的方针,扎实推进素质教育。学校实施三名工程(读名著,唱名曲,学名人),建设书香校园,营造特色校园文化;依托浒墅关地区丰富的历史人文资源与秀美的自然风光,积极开设“吴文化研究”的校本教研;开展竞技体育兴趣活动,初步形成了以无线电测向为代表的体育学科特色;开展信息技术与校本课程的整合与应用研究;学校坚持“全员育人,全程育人”的德育模式,积极探索九年一贯制学校德育特色活动的范式化研究课题,取得了良好成效。

办学八年来,学校先后荣获“苏州市教育现代化初中”、“苏州市教育现代化小学”、“江苏省绿色学校”、 “江苏省无线电测向培训基地”、“苏州市文明单位”、“苏州市十佳书香校园”、“苏州市平安学校”、苏州市“中华诵·经典诵读”基地学校、“苏州市节水学校”、“苏州市健康促进学校”、 “苏州市科技体育先进学校”等,并且已连续七年获得了苏州高新区“基础教育成果奖”等荣誉称号,实现了办学七年整,年年获表彰的愿景。学校办学水平多次被《人民网》《苏州日报》等主流媒体报道。省委常委、苏州市委书记王荣等四套班子领导均曾先后视察我校。

秀美的阳山,地处江南水乡,历史悠久,人文荟萃,经济发达,水陆交通便捷。在优美整洁、如诗如画的校园里,到处洋溢着欢声笑语,这里的师生将成为有理想、有追求、幸福的阳山人!

 




苏州市阳山实验学校(初中部)招生情况?
2013苏州小升初择校参考必备资料:苏州市阳山实验学校(初中部)招生信息

2013年苏州市阳山实验学校(初中部)施教区
浒墅关经济开发区范围内所属村及居民住宅区;

原浒墅关镇香桥村动迁安置到阳山花园的居民子女;

2013年苏州市阳山实验学校(初中部)招生简章

一、入学对象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市区常住户籍或合法固定住所的小学毕业生。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市区常住户籍的外地返苏的小学毕业生。

3.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凡非本市户籍,在市区公、民办小学的毕业生,在提供相关证明并经确认后,可免试升入市区初中。

4.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凡非本市户籍,父母来苏工作、居住满一年以上并符合“三个稳定”(稳定的工作、稳定的收入、稳定的住所)条件的外地来苏的小学毕业生,在提供相关证明后,可免试升入初中。

5.年满16周岁(1997年8月31日以前出生)且已接受完九年义务教育的小学毕业生,初中不再发放《初中入学通知书》。

二、报名时间

7月6日(周六)上午8:00--下午4:00

三、报名办法

1.小学毕业生信息采集

姑苏区、工业园区和高新区所属小学的毕业生,由毕业小学统一办理学生信息采集。小学毕业生信息采集,时间为5月22日~24日(办法另行通知)。

2.地段生入学报名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城区(姑苏区、工业园区、高新区)户籍、或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小学毕业生,根据合法固定住所(指具有房产证或房卡的住所),于7月6日(周六)到城区所属施教区初中报名登记。

合法固定住所位于吴中区、相城区和吴江区的,于7月6日(周六)到上述区所属初中报名登记。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合法固定住所的,于7月6日到户口所在地所属施教区初中报名登记。

(3)报名时携带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或房卡、户口簿、毕业证书、素质发展报告书和毕业生登记表存根联等材料。

(4)非本市户籍的小学毕业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合法固定住所的,不参加7月6日公办初中报名登记。由所属市、区教育局根据父母提供的信息,按照“相对就近,集中安排”原则,于8月5日前统一分配到相关公办初中校就读。

3.返苏生报名

(1)户籍在姑苏区的外地小学毕业的返苏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户口本、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复印件)、小学毕业证书、素质发展报告书(六年级成绩单)及1寸照片三张等,到苏州市教育局初中招生办公室(暂设在市教育局基教处,地址:公园路198号)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时间为7月1日~5日。

(2)户籍在工业园区、高新区、吴中区、相城区和吴江区的外地小学毕业的返苏生,分别到上述区教育部门报名(时间、手续、材料要求同上)。

(3)根据《江苏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管理规定》,外地返苏学生在报名后,均由教育部门直接安排进入地段公办初中。

4.外来人口子女报名

(1)非本市户籍在城区(含姑苏区、工业园区和高新区)公、民办小学毕业生,由毕业小学在信息采集时收齐相关资料和凭证,统一办理入学报名手续。

(2)非本市户籍外地小学毕业生,要求在市区升入初中的,由父母携带相关资料,到居住地所在区(市区直属、工业园区、高新区、吴中区、相城区和吴江区)教育部门登记、申请、报名,时间为:7月1~5日。

(3)非本市户籍外地小学毕业生,申请就读初中所需材料。

在苏工作、居住满一年以上并符合“三个稳定”(稳定的工作、稳定的收入、稳定的住所)条件的外来人员随迁小学毕业生,要求在苏升学的,由父母到居住地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办理相应登记、报名手续,并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原户籍地户口本、身份证。

②本地公安部门办理的有效居住证件(包括:居住证、临时居住证或暂住证)。

③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苏居(租)住证明,包括房产证、房卡、购房合同及付款凭证、住房租赁合同等有效材料。

④父母务工证明或其他合法经营(营业执照)的相关工作证明。务工(就业)证明,是指工作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或者人事关系证明材料。务工证明以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1年或1年以上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为依据,社会保险项目以市人保部门公布的为依据。从事家政服务、自谋职业等不适用保险暂行办法的其他人员,需提供工作单位或者居住地所在乡镇、街道社区开具的从事1年或1年以上的就业证明或自谋职业证明。

⑤小学毕业证书、素质发展报告书、1寸照片两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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