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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气象局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9-26 11:05:07 浏览次数:681
苏州市气象局网站为公众提供气象服务、气象文化、气象科技、气象新闻、天气预报以及气象影视服务。新中国成立后,苏州气象台建于1954年,东洞庭山气象站位于镇泽县境内,是国家气象台。1958年11月11日,苏州特委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建立苏州区域气象站的通知》(苏政函(58)字311号)。苏州地区气象站是在苏州市高级专员办事处的领导下正式成立的,位于苏州古城公园路11号。到1958年底,苏州市辖各县都建立了气象站,1959年1月1日开始气象运行。1959年12月,在苏州专员公署和江苏省气象局的领导下,成立了苏州专员公署气象局。1960年6月1日,苏州特区气象站更名为苏州特区气象服务站,苏州特委气象局撤销。1963年1月,他搬到古城苏州外乡门桥东南端。1965年1月,他搬到娄门市郊(现:平江区三星路99号)。1971年5月1日,苏州特区气象服务站更名为苏州区域气象站。在苏州军分区和苏区革命委员会的双重领导下,以苏州军分区为主。1973年3月,受苏州地区革命委员会领导。1980年11月26日,苏州市行政部门气象局成立。在上级气象部门和同级人民政府的双重领导下。以上级气象部门为主,局台一体化也很明确。下辖常熟、吴县、吴江、昆山、太仓、沙洲、无锡、江阴等8个县气象台。1981年7月1日,增加了所辖东山气象站。1983年3月,苏州市行署气象局更名为苏州市气象局,苏州市气象台更名为苏州市气象台。下辖常熟、沙洲、太仓、昆山、吴县、吴江、东山等7个县气象台。1999年2月,苏州市气象局公司迁至平江区墨业路1288号。2001年12月,苏州市气象局直属三个机构:苏州市气象台、苏州市专业气象台、苏州市防雷中心;下辖常熟市气象局、张家港市气象局、昆山市气象局、太仓市气象局、乌江市气象局苏州市吴中区气象局、吴中区东山气象站。2004年,增加了苏州市相城区气象局。2007年11月5日,苏州市气象局公司搬迁至相城区嘉园路8号。苏州市气象局组织概要:苏州市气象局公司下设三个部门和三个直属单位,分别隶属于常熟市气象局、张家港市气象局、昆山市气象局、太仓市气象局、吴江市气象局、苏州市吴中区气象局,苏州市相城区气象局、东山气象台等8个县(市、区)气象局(站)依法履行县级气象机构职责,承担气象业务和服务。东山气象站是国家基本气象观测站,隶属于苏州市气象局公司。(1) 内部组织1.人事教育处负责局党组管理干部考核任免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负责气象系统人员的接待、调配等人事管理工作,劳动工资、社会保障、奖惩、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从业人员在职教育培训管理;负责气象服务结构战略性调整的归口管理;负责纪检工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系统进行监督审计;在党章和有关规定范围内,对局党组成员和行政干部进行监督;负责查处本局行政干部违纪案件本行政区域气象系统党组和重大违纪案件;负责本行政区域气象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和廉政建设的日常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部门负责人:张永明,电话:66182212,地址:苏州市相城区嘉园路8号湘天大厦4112.室。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基本气象服务和公益性气象服务的组织、协调、管理、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承担有关业务和服务工作;负责气象监测管理工作,信息网络、技术装备保障、气象预报、预警等气象信息发布;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组织协调跨市、跨部门的灾害性天气联防工作;负责气象业务现代化建设的组织管理;负责气候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负责气象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项目的立项、组织和管理工作,推广科技成果和新技术、新业务,起草本行政区域的地方气象法律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组织、协调和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行政执法工作承担气象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组织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和普及工作;负责气象行业的管理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气象科技服务和行业的宏观协调和政策指导;管理、指导和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组织管理雷电灾害防治工作,组织苏州市防雷安全设施设计方案的技术论证和评审。部门负责人:董尚利,电话:66182215,地址:苏州市相城区嘉园路8号湘天大厦4093.室(计划财务处),负责局的综合协调工作和会议安排;负责政府信息、目标管理、秘书工作,保密、宣传、档案、信访、办公自动化等;起草综合性文件、报告、总结、规划、规章制度,负责监督检查和监督;组织编制气象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在本行政区域内,并监督实施;负责建立、完善和实施财政双计划制度;负责计划财务、基本建设、国有资产、统计等方面的管理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系统的相关工作,以及政府采购和社会保障的相关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审计工作;承担局的安全和行政后勤管理和服务职能。部门负责人:黄冠乐,电话:66182190,地址:苏州市相城区嘉园路8号湘天大厦405室。(2) 苏州市直属机构:1.苏州市气象台负责制作发布天气预报、灾害性天气预警和空气质量预报,并向辖区内各城市气象局(站)发放指导预报产品;负责为市党政领导部门提供气象决策服务,为社会公众提供公益性服务,制作发布电话、广播电视等公共气象预报和公共信息网络预报信息;承担本市气象业务现代化工程建设和气象科研工作;负责本市气象信息网络系统的实施、维护、监测、开发和研究,承担局局域网管理职能,负责气象网站建设维护和相关信息录入,负责气象影片制作及相关工作,做好其他气象服务工作。部门负责人:齐杰,联系电话:66182103,地址:苏州市相城区嘉园路8号湘天大厦205C2.室2.。苏州专业气象台负责专业应用气象预报的制作和发布,及时为用户提供气象服务,开展应用气象服务的科学研究。负责短期天气预报的制作和发布,承担天气雷达的运行、维护、管理和联防。负责发展气象有偿服务、电视广告业务,积极拓展其他科技服务新领域。部门负责人:唐毅,联系电话:66182153,地址:苏州市相城区嘉园路8号湘天大厦301B3.室。苏州市防雷中心负责全市雷电监测预警服务,组织雷电灾害的科学研究和防雷宣传;负责苏州市防雷安全设施的监督验收,参加市区防雷安全设施设计方案的技术论证和审查;负责市区防雷防静电安全设施的年检,组织全市大型防雷安全设施的检查(县)负责城市雷电事故的调查、鉴定、收集、汇总,出具分析报告,并向有关单位或者个人颁发雷电灾害证明。负责全市防雷技术的指导和咨询,组织防雷新技术、新产品的引进、推广和应用。部门负责人:张学平,电话:66182251,地址:苏州市相城区嘉园路8号湘天大厦304d室。苏州市气象局公司的主要职责:苏州市气象局公司成立于1958年11月11日。在江苏省气象局、苏州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苏州市气象局公司受权承担本行政区域内气象工作的政府管理职能,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赋予的职责,承担气象部门。(1) 制定地方气象事业发展规划和规划,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事业发展规划、规划和气象服务建设;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重要气象设施建设项目的审查;指导、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活动。(2) 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观测资料的收集、发放工作;依法保护气象观测环境;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涉外气象活动。(3) 组织本行政区域内跨区域、跨部门的重大灾害性天气联合监测预报,及时提出气象灾害防范措施,对重大气象灾害进行评估,为本级人民政府组织防御气象灾害提供决策依据;管理公共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农业气象预报、城市环境气象预报、火灾危险性气象预报的发布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预报和其他专业预报。(4) 组织管理雷电灾害防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建筑物、构筑物等可能遭受雷击的设施内安装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检测工作。(5) 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和协调下,制定人工影响天气方案,管理、指导和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6) 负责向同级人民政府和同级有关部门提出气候资源利用保护和气候资源区划成果推广应用的建议;组织开展气候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的气候可行性论证。(7) 组织开展气象法制宣传教育,负责监督有关气象法律、法规的实施,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有关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并承担相关行政责任复议和行政诉讼。(8) 领导和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部门的计划财务、机构编制、人事劳动、科研培训、业务建设等工作;会同市人民政府实行以部门为主体的双重管理;协助地方党委、人民政府做好当地气象部门的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9) 承办江苏省气象局、苏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领导分工:杨金彪(局长、党组书记):主持党组和局的全面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重大事项决策。分管干部人事、教育、奖惩、综合协调、气象现代化、气象社会等工作分工联系昆山市气象局、吴忠区气象局,襄城区气象局和局人事教育处等单位(部门)。陈建华(副主任、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分管行政管理、工作目标、后勤、安全生产、气象科技服务、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审计、党务工作政府机关、气象文化建设、文明产业创建、职工思想政治教育、老干部、扶贫扶贫等工作分工联系张家港市气象局、常熟市气象局、苏州市专业气象台,苏州市防雷中心及其办公室、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等单位(部门)。朱连芳(副主任):分管气象基础业务、决策服务、气象灾害应急、人工影响天气、科研管理、计划财务、项目管理、政策法规、气象依法行政、防雷减灾等工作管理层等分工联系吴江市气象局、太仓市气象局、吴中区东山气象站、苏州市气象台及其业务规章处、防雷减灾局、计划财务部,财务会计中心等单位(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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