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编号:HNRD(XY)-20210115 招标人:光山县交通运输发展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光山县城城市提升改造项目EPC已由光山县发改委以光发改审(2020)8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建设单位自筹及**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光山县交通运输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光山县城城市提升改造项目EPC
2.2 招标编号:HNRD(XY)-20210115
2.3 建设地点:位于光山县城区。
2.4 建设规模:16公里紫水大街提升改造工程,包含路面改造、绿化提升、完*亮化及附属工程;城区二高生活路、二环路、*街、光辉大道、光马路、海营路、健康路、牌坊路、平安路、司马光路、弦山路、兴隆路、一环路和正大街14条道路“白改黑”工程,机动车道提升改造面积380518㎡,人行道提升改造面积35255㎡;城区二高生活路、二环路、光辉大道、光马路、海营路、九龙路、牌坊路、平安路、司马光路、弦山路和兴隆路11条道路绿化提升工程,绿化带改造提升面积150095㎡。
2.5 总投资:约为29*8万元。
2.6 招标范围:
本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全部工程总承包工作,满足项目使用功能,并达到合同约定及相关验收标准。
2.7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8 计划工期:72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6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3.2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投标人是由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作为牵头人和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组成的联合体,其中施工投标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同期未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拟派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技术职称。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数量*多不得超过3名。联合体投标的,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的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由投标人自行协商),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签订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组成后不得发生变化;
(3)联合体应符合资格要求;负责工程的联合体成员不得低于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负责勘察设计的联合体成员不得低于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乙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专业乙级资质。
(4)牵头人应代表联合体所有成员签署所有投标文件(签字和盖章)及投标相关资料,在联合体协议中对此予以认可。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4招标文件的下载时间
2021年1月18日至2021年1月22日。
4.5招标文件售价:600元/份,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2月8日14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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