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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2021-2024年海珠区东片区绿化养护项目、2021-2024年海珠区新滘西路标绿化养护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1月2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210-2041YDZB3308
项目名称:2021-2024年海珠区东片区绿化养护项目、2021-2024年海珠区新滘西路标绿化养护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7,260,862.24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1-2024年海珠区东片区绿化养护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9,608,594.07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 高限价(元)
1-1 园林绿化管理服务 2021-2024年海珠区东片区绿化养护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9,608,594.07 9,608,594.07
本合同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021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共计3年, 合同一年一签,一年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可商议续签合同延长一年。如未达到合格标准,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合同包2(2021-2024年海珠区新滘西路标绿化养护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7,652,268.17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 高限价(元)
2-1 园林绿化管理服务 2021-2024年海珠区新滘西路标绿化养护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7,652,268.17 7,652,268.17
本合同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021年8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共计3年, 合同一年一签,一年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可商议续签合同延长一年。如未达到合格标准,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1-2024年海珠区东片区绿化养护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财务状况报告或者2021年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 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1月至投标截止之日前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 会保障资金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和依法不需要缴纳社 会保障资金,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和不需要缴纳社 会保障资金); (4)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5)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标准,或*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提供书面声明);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 (7)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没有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查询结果未显示存在失信记录,视为评审时未发现不良信用记录);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提供书面声明); (9)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书面声明); (10)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协议中必须明确主体单位;(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1)供应商已登记并领购本项目招标文件。
合同包2(2021-2024年海珠区新滘西路标绿化养护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财务状况报告或者2021年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 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1月至投标截止之日前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 会保障资金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和依法不需要缴纳社 会保障资金,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和不需要缴纳社 会保障资金); (4)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5)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标准,或*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提供书面声明);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 (7)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没有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查询结果未显示存在失信记录,视为评审时未发现不良信用记录);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提供书面声明); (9)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书面声明); (10)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协议中必须明确主体单位;(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1)供应商已登记并领购本项目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1月07日至2021年01月14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3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1月28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报名前邮箱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bm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