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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人民*95761*食堂副食品配送服务(二次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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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 2021-02-27 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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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中国人民*95761*食堂副食品配送服务(二次采购)招标公告
    ---- 联系人:高先生电话:18519272310           
    招标编号:2021-JKCK*-F1001
    开标时间:2021-03-22 招标人:中国人民*95761*
    资金来源: 其它  
    一、项目概况
       中国人民*95761*食堂副食品配送服务(二次采购)的潜在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3 月 2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受采购人   中国人民*95761*   的委托,现对  中国人民*95761*食堂副食品配送服务(二次采购
     
    )  (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资金来源:中央资金 ,资金已落实。特欢迎有实力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021-JKCK*-F1001
    2、项目名称:中国人民*95761*食堂副食品配送服务(二次采购)
    3、预算金额:约200万元,以实际发生为准。
    4、* 高投标限价:约200万元,以实际发生为准。
    5、采购需求(采购内容)本项目采购内容为遴选确定中国人民*95761*食堂副食品配送服务(二次采购)供应商,要求为*提供为期1年的肉类、水产、果蔬、蛋奶、豆
     
    制品和调料等副食品的采购、配送以及相关服务。具体配送品种、数量按采购人通知的配送计划执行。
    6、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自合同签定之日起1年。
    7、配送地点:地点1(3个食堂):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思亭路125号营区;地点2(1个食堂):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思亭路125号营区。
     8、配送价格:*实行按月结算。中标人按采购人要求完成上个月供货后,于次月5日前凭发 *、双方盖章确认的送货清单等相关凭证向采购人申请*,招标人收到申请后在3
     
    个工作日内结清上个月货款。
    9、质量要求:
    (1)产品质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以及省、市及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规定、标准、规范。配送产品来源合法、质检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卫生、质检、检疫标准;保证所*品为非
     
    转基因产品,蔬菜等产品*残留必须低于国家标准,供应商须承诺按采购单位要求的产品参数提*品并保证供货,供货时须提供厂家的出厂合格证明及相关检验或检疫合格证明
     
    ,所有食品必须保证质量,不得出现缺斤短两、腐烂、变质、过期、以次充好等情况。
    (2)采购人将对供应商提供的商品不定期进行质量检验、抽查,如有发现缺斤少两、质量检验检疫不合格或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将扣除供应商当月总货款的30%作为违约金,违约
     
    金采购人将直接扣除。
     (3)供应商配送的食品如不符合采购人供货要求或者货源不正确的,采购人有权利要求退换且在不影响正常保障的情况下,2小时内更换完毕。
     (4)无论何时,配送人员必须佩带口罩送货且持有健康证。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有合法经营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提供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小微企业*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有关政策:按*、*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
     
    于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执行:中小企业
     
    或小型、微型企业享受6%的价格折扣,*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2)节能产品:按照财政库发展和改革委财库{2019}19号文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执行。
    3)环境标志产品:按照财政库发展和改革委财库{2019}18号文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执行。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如为生产产家的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2)财务状况要求:近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17年、2018年、2019年年度财务审计
     
    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成立时间不满一年的投标人需提供书面情况说明。
       3)信誉要求:信誉良好;在2018年2月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且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
     
    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内的“信用中国
     
    ”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查询网页截图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网页截图。
    4拟派项目人员:拟派项目人员构成满足本项目实施需求,且拟派人员须具有健康证。
    5其它要求: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2)具备依法缴纳税收(税收是指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和社 会保障资金(养老保险或*疗保险)的良好记录,并提供2021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及社 会保障资金
     
    缴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不全的,视为无效响应以否决投标处理,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 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 会保障资金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根据《云南省*关于稳增长开好局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云政发[2016]19号)文件精神,政府集中采购所需产品(服务)时,在同质同价条件下原则上优先就近采购本地
     
    产品。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1年 3 月 1日至2021年 3 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进行现场报名并获
     
    取招标文件。
    2、方式:报名人持: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彩色复印件);2、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原件或彩色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报名可不提供);5、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原件)以供审验。
      3、售价:本项目不收取报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3 月 22日09时00分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普洱市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报名前邮箱:zbbm66@126.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bm66@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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