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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依法进场]银雁新城生态轻纺电子园标准厂房项目(一标段)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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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 2021-02-04 1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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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依法进场]银雁新城生态轻纺电子园标准厂房项目(一标段)招标公告
    联系人:徐先生电话:130 5123 821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银雁新城生态轻纺电子园标准厂房项目(一标段)(招标项目名称)已由龙岩市新罗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闽发改备【2020】F010348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龙岩市银雁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解决,招标人为龙岩市银雁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龙岩市新罗区雁石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拟建标准厂房及配套工程,总建筑面积约6658*平方米 (其中:1# 3753.28m2、2# 13865.7m2、 3# 4798.46m2、17#18#宿舍楼10001.19m2、19#食堂2886.18m2、20#办公楼*50.36m2、21# 3753.28m2,、22# 13865.7m2、23# 7213.16m2,层数:地上3-6层;檐口高度: 1#、3#檐高17.75m;2#檐高22.1m; 21#檐高18.2m;22#、23#檐高22.6; 17#18#宿舍楼檐高22.4m;19#食堂檐高17.4m;20#办公楼檐高22.5m)。银雁新城生态轻纺电子园标准厂房项目土建工程(一标段)1#楼、2#楼、3#楼、17#楼、18#楼、19#楼、20#楼、21#楼、22#楼、23#楼【土石方、土建(主体结构(含地下室)、屋面、门窗、栏杆、幕墙等)水电安装(消防、给排水、建筑电气、通风防排烟、气体灭火等)、人防工程、室外给排水、雨污水(含井)工程等相关配套工程、远程监控及租赁、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室外工程以绿化带为界,绿化带以东部分计入本次工程(含绿化带部分)等,具体以本项目的施工图纸结合招标人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审核单位审核后的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为准】;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银雁新城生态轻纺电子园标准厂房项目土建工程(一标段)1#楼、2#楼、3#楼、17#楼、18#楼、19#楼、20#楼、21#楼、22#楼、23#楼【土石方、土建(主体结构(含地下室)、屋面、门窗、栏杆、幕墙等)水电安装(消防、给排水、建筑电气、通风防排烟、气体灭火等)、人防工程、室外给排水、雨污水(含井)工程等相关配套工程、远程监控及租赁、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室外工程以绿化带为界,绿化带以东部分计入本次工程(含绿化带部分)等,具体以本项目的施工图纸结合招标人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审核单位审核后的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招标项目为应急性重点城建项目,根据“龙岩市*关于中心城市应急性重点城建项目建设管理若干意见(试行)”文件规定;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建筑物高度在15~100米工业、民用与公共建筑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高投标限价,下同):165605157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493个日历天,定额工期616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 级福建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 证 》。(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证 书(B 证 )。(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资格要求。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 证 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2月5日 至2021年2月24日 08:00:00通过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低投标价中标法(B类)。
    6. 投标保 证 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 证 金提交的时间: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
    6.2 投标保 证 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50万元整。
    6.3 投标保 证 金提交的方式:允许投标人使用现金(电汇或转账)或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或投标保 证 保险和龙岩市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投标保 证 金等形式。(投标保 证 金提交形式以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为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年2月24日 08: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报名前请发邮件获取报名表(zhaobiaobu66@126.com)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 5123 8215
    邮 箱:zhaobiaobu66@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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