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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高新区企业服务平台二期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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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21-01-26 1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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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详细说明
    • 规格参数
    • 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先生电话:130 5123 8215    
    一、项目编号:PZH021D013
     
    二、项目名称:汕头高新区企业服务平台二期建设项目
     
    三、项目概况:
     
    1、采购内容:汕头高新区企业服务平台二期建设
     
    2、规格数量:详见磋商文件“第二章用户需求书”
     
    3、质保期:1年,自项目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开始计算,在质保期内,成交供应商须全额包安装、包正常使用、包维修、包更换或退换。
     
    4、工期:项目实施的工期为210个日历日(预计180个工作日)。
     
    5、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项目预算:本项目*高限价为人民币950,000.00元,*高限价资金包括平台建设中的软件部分建设、服务器租赁、接口开发和购买、实施费用和*年平台运维等费用,响应报价超过*高限价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响应供应商须对本项目所有内容进行响应,不允许仅对项目其中部分内容进行响应)
     
    四、响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响应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① 响应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合法的营业执照;
     
    ② 响应供应商须提供2019年度的财务报表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 证 明(2020年1月1日之后成立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 证 明);
     
    ③ 响应供应商须提供近半年来任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 证 明材料;
     
    ④ 响应供应商须在参加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的*近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记录,并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2、响应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
     
    ①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响应供应商应在《关于响应供应商资格的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
     
    ②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响应供应商应在《关于响应供应商资格的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五、关于拒绝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参与磋商的注意事项:
    为落实《*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关于建立完*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以及《**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2015〕51号)有关要求,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守信激励失信约束机制,依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所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响应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信用记录,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响应供应商,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六、符合资格的响应供应商应当在2021年1月26日起至2021年2月2日期间(每天9∶00至12∶00,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汕头市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套,售后不退(如需电子文档,请自备U盘)。
    七、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请带齐以下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2、《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 明书》原件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 复印件一份;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被授权人身份 证 复印件一份(若委托代理人领取磋商文件);
    注:《营业执照》以及被授权人身份 证 (或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 )在报名获取磋商文件时必须提供原件进行核对。
    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点:2021年2月5日上午9时30分(提前半小时接收响应文件)。
    九、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汕头市
    十、磋商时间:2021年2月5日上午9时30分。
    十一、磋商地点:汕头市
    报名前请发邮件获取报名表(zhaobiaobu66@126.com)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 5123 8215
    邮 箱:zhaobiaobu66@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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