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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榨季扶南精糖小包装内袋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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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21-01-21 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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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徐先生电话:130 5123 8215  
    招标人:广西东亚扶南精糖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本项目定作方为广西东亚扶南精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定作方”),定作方拟对小包装内袋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定作,特邀请有关单位参加竞争性磋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定作物名称、规格型号及数量详见附件一:报价表。定作物分批交货,首批定作物到货时间要求及每月预估定作数量详见附件二:3-12月月平均计划用量表及首批要求到货量计划。
    2. 定作货物外观、质量要求详见:
    1、外观:承揽方须严格按照定作方确定的版面印刷,详见附件三:各种规格小内袋版面。
    2、质量要求:1)、GB/T 10454-2000、GB/T 5009.60-2003、GB4806.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的要求。2)附件四:《广西南宁东亚糖业集团辅助材料内控质量标准S221-311-2020/1》中的7.4 小包装糖袋:≤2kg内控标准。
    三、 交货时间、地点、方式、结算方式及其他要求详见本公告附件五《包装袋定作合同(拟签版)》。         
    四、承揽方资格要求
    4.1、要求承揽方具有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含副本)、银行基本账户、银行*许可 证 等相关 证 件”。
    4.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争性磋商。
    4.3、承揽方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责令停业的;
    (2)被暂停或者取消竞争性磋商资格的;
    (3)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的;
    (4)在*近三年内有骗取成交、严重违约、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竞争性磋商保 证 金:
    5.1竞争性磋商保 证 金: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承揽方须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竞争性磋商保 证 金足额转到定作方指定的账户,转款需备注:小包装内袋磋商保 证 金。竞争性磋商保 证 金转到账号
    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或从个人账户转出的保 证 金。
    5.2任何未按以上规定提交竞争性磋商保 证 金的承揽方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5.3未成交承揽方的竞争性磋商保 证 金,定作方在与成交承揽方签订合同并且收到承揽方提出的书面退还竞争性磋商保 证 金的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5.4成交承揽方的竞争性磋商保 证 金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 证 金,按照合同约定退还。
    5.5竞争性磋商保 证 金的有效期:与竞争性磋商有效期一致。
    5.6发生以下情况*者,竞争性磋商保 证 金将不予退还,如造成定作方损失(包括但不仅限于定作方另行向第三方定作的差价损失以及花费的人力、物力等成本),承揽方还应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承揽方未在定作方通知的期限内与定作方签订合同的;
    (2)承揽方以他人名义参与竞争性磋商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的;
    (3)承揽方有串通竞争性磋商的行为或涉嫌串通竞争性磋商的;
    (4)承揽方在竞争性磋商公告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5)承揽方在签订合同时提出附加条件,遭到拒绝后,不与定作方订立合同的;
    (6)承揽方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7)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六、竞争性磋商费用
    不论结果如何,承揽方自行承担所有准备和参与竞争性磋商有关的费用,定作方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和责任承担此类费用。
    七、响应文件及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7.1、需要递交的响应文件:营业执照、银行基本账户、银行*许可 证 及其他资质 证 明文件,竞争性磋商保 证 金缴纳 证 明,报价表(按本公告附件一格式),竞争性磋商书(按本公告附件六格式),《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本公告附件七格式)及被授权人身份 证 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 正反面复印件,承揽方认为需要提供的有关资料。
    7.2、 响应文件应用中文编写,之后提供的所有文件均采用中文。计量单位采用国际单位制。
    7.3、以上文件加盖公章后用信封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封面标注“XX(竞争性磋商单位名称)报小包装内袋竞争性磋商” ,并写明承揽方的名称与地址、联系方式、邮政编码、电子邮箱地址。
    7.4、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 1月25日17:00前。
    7.5、响应文件递交地址:广西南宁市
    7.6、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定作方将有权不予受理。
    7.7、响应文件有效期: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日起90日历天。在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承揽方不得撤销其响应文件。
    八、 竞争性磋商及评审
    8.1、竞争性磋商时间:计划2021年1 月 29日 10 时30分,具体按定作方通知。
    8.2、竞争性磋商地点:广西南宁市
    8.3、定作方对各承揽方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后,如需承揽方现场进行竞争性磋商,将会提前一天发出通知邀请承揽方与竞争性磋商小组进行现场竞争性磋商,请承揽方负责人提前做好准备。
    8.4、*终报价:经过竞争性磋商,定作方可给予承揽方*终报价的机会。承揽方应按照定作方竞争性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竞争性磋商*终报价,超过规定时间递交的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其响应将被拒绝。
    8.5竞争性磋商有效期限为:从承揽方递交*终报价之日起90日历天,如无竞争性磋商环节,与响应文件有效期一致。
    九、确定成交承揽方
    9.1定作方将对承揽方提交的全部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和比较,确定成交承揽方。
    9.2成交承揽方确定后,定作方向承揽方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以邮件形式通知未成交承揽方,成交结果不再另行公告。
    9.3承揽方理解并同意,定作方不一定会接受*低价的报价,如承揽方的报价高于定作方的预期价格或响应文件未满足定作方的要求的,定作方可以否决所有响应文件,并有权选择重新进行竞争性磋商定作,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十、合同签订
    10.1、确认成交承揽方后,成交承揽方应在定作方通知的时间、地点与定作方签订合同。
    10.2、拟签订的合同主要条款详见本公告附件五。承揽方在递交响应文件之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附件五合同条款,按本公告递交响应文件的,即视为认可接受该合同条款,并保 证 按该合同条款的要求履行相应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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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 5123 8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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