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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铁军社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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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 2021-01-20 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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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铁军社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 资金来源: 其他  
    1.招标条件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禅城区骐升市政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大道以东,城门头西路以南,汾江中路以西,卫国西路以北。
    建设规模:本次项目拟对铁军社区进行提升改造,涉及面积约0.21平方公里,项目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拟实施内容包括对社区内道路进行修复提升,梳理停车空间,整治灯光、绿化景观;新增无障碍设施;对建筑内外进行修缮,整理公共范围内上空三线;改造建筑水电,新增安防及门禁系统,新建垃圾收集站和收集点、消防栓和微型消防站等。涉及总投资约3779.69万元。
    2.2 计划工期:
    (1)设计工期:30个日历天,自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  天内完成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并提交*终设计成果(含电子文件)。
    (2)施工工期:390个日历天,实际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
    2.3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本次招标范围为铁军社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和相关要求为准:
    2.3.1招标内容、规模:
    2.3.1.1设计:根据发包人提供的规划设计条件、*和方案设计等,完成方案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配合竣工结(决)算(含审计)、协助办理概算备案、配合施工图预算编制、设计技术交底、各专项研究咨询、施工过程跟踪、工程设计变更、验收过程中的设计指导、直至竣工验收结束为止的全部工作及设计协调服务、设计总体管理等。承包人需完成或配合发包人完成项目各阶段必须的四价备案、合同备案等(含政府相关部门要求的电子报批等)。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提升工程等。项目需采用限额设计,控制工程建安费之和不超过33,884,000.00元。
    (1)2.3.1.2施工:本工程项目设计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按发包人批复的施工图及经第三方审定的施工图预算清单内容进行工程总承包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移交、包结算、包资料整理、包施工总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与相关部门、各专业协调及配合、包保修等。
    2.3.2项目总投资约为3779.69万元,招标控制价为35,038,700.00元,其中:
    (1)设计费估算价为115.47万元,投标报价折率上限为*;设计费招标控制价为1,154,700.00元;
    (2)建安费估算价为3388.40万元,投标报价折率上限为*;建安费招标控制价为33,884,000.00元;
    2.4承包方式:
    设计部分:固定折率包干,且设计费结算总价不能超过经审定的预算价中的设计费;
    施工部分:采用综合单价包干(按经审定的预算×建安工程费固定中标折率,作综合单价包干),且建安费结算总价不能超过经审定的概算价中的建安费×建安费固定中标折率。
    2.5 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要求:本项目的设计过程和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广东省、佛山市颁布的有关设计方面的现行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能需求,并通过发包人及有关部门或专业审图机构的审查。在设计过程中,如果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发了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应采用新的标准或规范进行设计。
    (2)施工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相关工程建设标准及相关规范,须达到合格或以上验收质量等级标准。
    (3)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确保无发生安全事故。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本条要求,并提供相应证明资料)。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1)设计资质(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1或2):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市政行业乙级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2.2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以施工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成员不得多于两家。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由联合体牵头人选派。联合体须在报名时确定,且一旦确定则不得改变。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个(其中设计单位不超过 1 家、施工单位不超过 1 家)。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以其他任何形式重复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4.2.2.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4.2.2.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4.2.2.3 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2.2.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2.2.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工程款的支付。
    4.2.2.6 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4.3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诚信管理系统中办理登记并获得诚信编号。
    (注:①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上述4.3、4.3.1以及4.3.2的要求;
    4.4 人员要求:
    4.4.1对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的要求:1名(如为联合体投标人,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4.4.1.2须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0年7月至2020年12月,因投标人注册地所在地区*查询的规定不同,不能提供规定*区间的*证明的,投标人需提供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证明文件,其所提供的*可以相应往前顺推。)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缴纳*资金的有效的*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为准。
    4.4.1.4拟派项目总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4.4.1.5项目总负责人在满足项目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的情况下,可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
    4.4.1.6拟派项目项目总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4.2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的要求:1名(如为联合体投标人,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4.4.2.1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可提供“取得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执业*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 已开通网上查询打印的广东省外投标人可提供相关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4.2.2须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0年7月至2020年12月,因投标人注册地所在地区*查询的规定不同,不能提供规定*区间的*证明的,投标人需提供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证明文件,其所提供的*可以相应往前顺推。)为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缴纳*资金的有效的*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为准。
    4.4.2.4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4.2.5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4.3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的要求:1名(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4.4.3.1应当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级)职称。须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0年7月至2020年12月,因投标人注册地所在地区*查询的规定不同,不能提供规定*区间的*证明的,投标人需提供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证明文件,其所提供的*可以相应往前顺推。)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缴纳*资金的有效的*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为准。
    4.4.3.2拟派的上述人员(项目总负责人兼任项目施工负责人除外)均不能同时兼任。
    4.5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5.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1年1月20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5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账延误风险。
    6.2.2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保函时:
    √要求所有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函纸质原件的,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应在开标当天且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投标保函原件。
    要求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提交投标保函纸质原件的,中标候选人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及时提交投标保函纸质原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2月9日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1年2月9日9时30分。
    报名前邮箱:zbbm66@126.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bm66@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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