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资金来源: 其它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霞浦示范快堆项目部通勤车辆租赁服务,招标人为中国核工业第五建设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霞浦示范快堆项目部通勤车辆租赁服务标段进行自愿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CNEC-CGRW-2021-000631。
2.2 服务地点: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长春镇。
2.3 项目概况
根据霞浦示范快堆项目部人力动员计划,项目部高峰期人数近1100人,目前自有4辆大客车,为满足项目高峰期人员乘车需求,现对通勤车辆租赁服务进行招标采购。
2.4 招标范围
(1)根据项目部人力动员情况配置大客车数量(按照100人配备1辆车),车辆进场告知由投标人根据人力动员情况提前15天通知;分包总车月数规划为115车月、加班车3120趟;计划自2021年2月进场*辆车,高峰期预计9辆车辆进场服务;
(2)租赁车辆座位数不少于51座(含司机),车辆年限5年以内;
(3)投标人应配备专职司机,车辆除油料外的保险、维修、保养、车辆及司机管理等车辆所涉及的所有事宜(含处理交通事故)均由投标人负责;
(4)所有派至项目部车辆均按项目部要求统一涂装标识;
(5)自车辆进场开始至少派至项目部一名车辆管理人员,对分所单位车辆驾驶员及车辆进行日常管理,另要求车辆日常内、外部均保持干净、整洁;
(6)除车辆正常保险外,投标人要对全部车辆购买乘客保险,标准至少100万/座位;
(7)车辆运行过程中若出现抛锚等其他故障,投标人负责调度车辆接驳员工正常上、下班;
(8)结合实际情况,或将项目部自有通勤车辆调度、日常车辆状态检查等事宜委托投标人统一管理。
2.5 服务期限
起止时间按实际用车之日起到2022年7月(暂定),如招标人需要增加用车提前10天通知投标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2 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客运)。
3.3 投标人近3年(2018年1月1日至今)应具有类似本项目车辆租赁服务业绩。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报名
4.1.1投标报名时间:2021年1月19日起至2021年1月25日16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获取
4.2.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1月19日起至2021年1月25日16时止。
4.2.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大写)壹仟元整(RMB1000.00),售后不退。
4.3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2月3日9时30分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受疫情影响,本项目增加网络视频直播的开标方式,投标人可以选择邮寄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核工业第五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公告##招投标##标讯#
报名前邮箱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机 :13011885531
邮箱 :toubiaobu8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