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编号:SYZFCG-[2020]035
开标时间:2021-02-09 招标人:广州市海珠湿地科研宣传*中心
资金来源: 国内政府资金 投资金额:190.585175万元
项目概况
海珠湿地岭南名优水果生态展示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州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2月0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SYZFCG-[2020]035
(二)项目名称:海珠湿地岭南名优水果生态展示园
(三)预算金额:190.585175万元
(四)*高限价:190.585175万元
(五)采购品目:C2101农业服务
(六)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1、项目主要内容:本项目通过引种适合湿地种植的果树,展示湿地果树新品种及新技术,提供湿地生态系统提升创新示范,建设面积约30亩,改造内容主要包括老旧果园升级改造、园区内道路建设、排水系统等基础设施的升级改造,引种果树约30个品种。(具体内容详见采购人需求书)
2、项目地点:广州海珠国家湿地公园。
3、本项目实施现场的实际情况及交通运输情况,由投标人自行勘察。
4、本次采购服务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服务,合格的投标人应对全部采购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服务报价。
5、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七)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6个月。
(八)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对于联合投标的,由投标联合体各方共同与业主签订合同,并根据《联合体工作协议》在合同中明确联合体各方的工作内容、职责。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农、林、牧、渔业,中小企业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附件 2-9。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海珠湿地岭南名优水果生态展示园)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分支机构投标的,必须由总公司(总所)授权。根据以下信息进行评审:投标人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及其附件、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农、林、牧、渔业,中小企业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附件 2-9。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联合体工作协议复印件(如属联合体投标的)。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1月19日至2021年01月26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 3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2月09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三)投标人凭以下相关证明材料购买采购文件: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时提供);
(2)投标人授权代表*。
(3)联合体协议复印件(联合体投标须提供)。
如需要邮寄,须另交纳60元作为特快专递邮寄费用,款到即发(投标人自行承担因邮寄导致的后果)。
(四)购买了采购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于开标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市海珠湿地科研宣传*中心
2021年0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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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先生
手机 :13011885531
邮箱 :toubiaobu8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