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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广电融媒体基础支撑网络建设项目县级OTN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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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 2021-01-18 0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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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广电融媒体基础支撑网络建设项目县级OTN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招标编号:Z65010000KB000177001
    开标时间:2021-01-28 招标人:新疆广电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3000.0万元
    新疆广电融媒体基础支撑网络建设项目
    ——县级OTN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新疆广电融媒体基础支撑网络建设项目——县级OTN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编号:Z65010000KB000177001),招标人为新疆广电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建设规模:本项目总采购费约3000万元(含税价)。
    1.2 服务内容:本次项目主要为新疆广电网络股份有限公司12个地市的县级联网OTN设备采购。
    市局OTN网络设备、县局OTN网络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装卸、调测、系统测试开通、验收及培训、售后服务等所有内容,为交钥匙工程。
    1.3 供货周期:自订单下发之日起45日内。
    1.4框架协议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1 年 12月 31日(注:本项目合同签订模式为:框架+订单,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中标人下达订单,采购本合同约定的货物和服务。根据本合同下达的订单受本合同的约束。若合同到期后双方未提出异议,合同自动顺延至项目完成后终止)。
    1.5标段划分情况: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本项目中标人不允许转包、分包,否则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标段划分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标段号
    预计标段实施区域
    标段预估采购估算金额(万元)
    1
    标段一
    昌吉州、博州、伊犁州、塔城、阿勒泰、巴州、阿克苏、克州、喀什、和田、哈密、吐鲁番
    3000
    1.6本项目设置*高投标限价,*高限价为:
    ①投标价格<3000万元(含税价),高于*高限价的将否决其投标。
    注: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或等于*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7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且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若“三证合一”须提供有效的新版营业执照】。
    2.2 本项目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
    2.2.1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体资格,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证明文件指:由主管税务机关在其《税务登记证》副本上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横条章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查询地址和证明截图或提供其他一般纳税人*明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2.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拥有制造商对本项目的授权(原件);
    2.3本项目标要求投标产品具备以下条件:
    2.3.1投标人在昌吉市、伊宁市、阿克苏市、喀什市、库尔勒市所投设备容量不得少于4T。
    2.3.2因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投标人所投产品生产厂家须提供原厂安装服务(注:代理商在授权书中承诺),且生产厂家产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条要求。
    2.3.3投标人所投产品需有三大运营及广电自2018年1月至今应用案例不少于10个。
    2.3.4投标人所投产品需有工信部颁发的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
    2.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处理期内)。(注:须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2.5投标人须提供《供应商*明文件承诺书》原件,若未按照要求提供承诺书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2.7其他要求:各投标人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实性,招标人保留核查的权利,并视情况组织核查,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三年内不得参加新疆广电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的投标,若中标则取消中标资格。
    2.8投标人不得具备下列情形*:
    (1) 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6) 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7) 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 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 在*近三年内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 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 招标文件 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发售纸质招标文件
    4.1.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01月07日至2021年01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时00分至13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1.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市。
    4.1.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持以下文件现场现金购买招标文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
    1) *复印件(副本);
    2) 被授权人*;
    3) 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 企业*书复印件(本招标公告2.1、2.2、2.3项要求的全部文件)。
    4.1.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个标段)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1.5  招标文件如需邮寄,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招标文件费用后1日内寄出。邮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1月28日11 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市。
    5.2 本项目标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3 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代理结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①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②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③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报名前邮箱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bm66@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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