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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性行为,婚前性行为被指下贱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9-03 13:48:44 浏览次数:255
婚前性行为好不好
婚前性行为使男女双方在性欲和其他动机方面都获得了一定满足,但人在情中不知迷,乐极生悲,祸起于喜。从近年来全国部分地区对未婚人流者的调查结果来看,婚前性行为给当事者,特别是直接给女方所来的不良后果是毋庸置疑的。1.给女方心理带来极大压力  婚前性行为的发生,有时是女方主动提出的,而更多的是男方要求女方迎合或抵御不了,但事前事后心理状态大不相同,它给女方造成的心理压力如恐惧、自卑、冲突等接踵而来。调查发现,有27.3%的人性交后怕怀孕,21.3%的很懊悔,21%的惧怕败坏名誉。在接受人流手术时,怕手术痛苦者48.4%,不敢告诉家长者17.3%,不在乎者13%,手术后怕产生后遗症的62.3%,怕失恋后不易再找对象的20.7%,无所谓者17%。2.给女方身体健康造成严重影响  在不想生育的前提下受孕,其补救措施就是人工流产。对婚前性行为者来讲,人流的不良后果有三:  一是不能正常地恢复身体的健康状况。有的女青年为了不让别人知道,做完手术后不休息,立刻去上班、学习,严重影响了健康状况的恢复,甚至导致大出血;  二是容易损伤生殖器官,出现意外事故。有的青年不敢去医院人流,找那些江湖医生,在极不科学的条件下施术,使生殖器受到很大损伤,有的甚至送了命,也有的遭到品质恶劣的江湖医生的凌辱,身心均受摧残;  三是引起许多并发症。医学研究和临床资料表明,人流对女性可造成:月经量少、闭经、性冷淡、不孕,再次妊娠易导致流产、子宫内膜异位症、生殖器官炎症、前置胎盘,胎盘粘连植入、子宫穿孔、产后大出血、甚至引起宫颈癌等。3.使恋爱关系出现不利于女方的发展趋势  在未发生婚前性行为时,恋爱双方是相互平等、自由选择的关系,可发生之后情况则有所不同:  一是双方吸引力比过去逐渐减弱。原以为两性关系很神秘,现在变得“不过如此”,过去的光彩、魅力显得不夺目,不充满力度了;二是女方再选择机会减少。原来男方十分迁就女方,自女方委身于他之后,便以为“她再也离不开我了”、“非我莫属了”,故对女方开始态度随便、任意支配。反之,女方则因把贞节已交给他了,“已经是他的人了”,可又担心男方改变初衷,唯恐被抛弃,于是对男方一再迁就、容忍,即使发现他有较大缺点,可事已至此,只得将就成婚,贻误了终身大事。调查表明,性交后女方想报复男方的占10.7%,既悔恨又摆脱不掉男方的占21.3%,其缘概出于此;  三是使男方对女方的猜疑开始萌生。恩格斯曾讲:“性爱是排他的”,女性如此,男性也不例外,男子总希望女友只信任自己,对自己开放,一旦与之发生关系,便又开始猜疑女方,“她对别人是否也这样?”若女方过去已谈过几个对象,这种疑心就会加重,或导致中止恋爱关系,或婚后生活不和谐。4.使新婚蒙上阴云  新婚是人生最快乐的事件之一,但婚前有过性行为或新娘子已有孕在身,这样的新婚就会失去应有的欢乐,蒙上一层阴云。从新婚夫妇而言,双言已没有新鲜感,只不过走走形式;周围人也会有议论、看不起,以为“有伤风化”。虽然传统观念中有些东西比较苛刻,但要一下子扭转“国情”、对传统文化进行扬弃并非轻而易举。5.给婚后生活造成诸多不愉快  婚前性行为往往是在提心吊胆、唯恐别人发现的“犯罪感”心理状态下进行的,缺乏良好的怀生活环境,双方不仅难以从中体验到性快感。反而留下了痛苦的性经验,容易造成夫妻某一方的性功能障碍,如性冷淡、阳萎等,导致夫妻性生活不易和谐。婚前性行为没有法律保证,女方因被抛弃而受哑巴吃黄连之苦,就会对男方怀恨在心。婚后将此苦诉诸丈夫,丈夫愤愤不平,就会找“负心汉”讨公平,造成纠纷、违法事故,甚至引火烧身,导致家庭不幸。婚前性行为,目前正呈现着数量愈来愈多、年龄愈来愈小的发展趋势,它已成为世界性普遍关注的社会性问题之一。

婚前性行为的危害有那些?
1.给女方心理带来极大压力 婚前性行为的发生,有时是女方主动提出的,而更多的是男方要求女方迎合或抵御不了,但事前事后心理状态大不相同,它给女方造成的心理压力如恐惧、自卑、冲突等接踵而来。调查发现,有27.3%的人性交后怕怀孕,21.3%的很懊悔,21%的惧怕败坏名誉。在接受人流手术时,怕手术痛苦者48.4%,不敢告诉家长者17.3%,不在乎者13%,手术后怕产生后遗症的62.3%,怕失恋后不易再找对象的20.7%,无所谓者17%。 2.给女方身体健康造成严重影响 在不想生育的前提下受孕,其补救措施就是人工流产。对婚前性行为者来讲,人流的不良后果有三:一是不能正常地恢复身体的健康状况。有的女青年为了不让别人知道,做完手术后不休息,立刻去上班、学习,严重影响了健康状况的恢复,甚至导致大出血;二是容易损伤生殖器官,出现意外事故。有的青年不敢去医院人流,找那些江湖医生,在极不科学的条件下施术,使生殖器受到很大损伤,有的甚至送了命,也有的遭到品质恶劣的江湖医生的凌辱,身心均受摧残;三是引起许多并发症。医学研究和临床资料表明,人流对女性可造成:月经量少、闭经、性冷淡、不孕,再次妊娠易导致流产、子宫内膜异位症、生殖器官炎症、前置胎盘,胎盘粘连植入、子宫穿孔、产后大出血、甚至引起宫颈癌等。 3.使恋爱关系出现不利于女方的发展趋势 在未发生婚前性行为时,恋爱双方是相互平等、自由选择的关系,可发生之后情况则有所不同:一是双方吸引力比过去逐渐减弱。原以为两性关系很神秘,现在变得“不过如此”,过去的光彩、魅力显得不夺目,不充满力度了;二是女方再选择机会减少。原来男方十分迁就女方,自女方委身于他之后,便以为“她再也离不开我了”、“非我莫属了”,故对女方开始态度随便、任意支配。反之,女方则因把贞节已交给他了,“已经是他的人了”,可又担心男方改变初衷,唯恐被抛弃,于是对男方一再迁就、容忍,即使发现他有较大缺点,可事已至此,只得将就成婚,贻误了终身大事。调查表明,性交后女方想报复男方的占10.7%,既悔恨又摆脱不掉男方的占21.3%,其缘概出于此;三是使男方对女方的猜疑开始萌生。恩格斯曾讲:“性爱是排他的”,女性如此,男性也不例外,男子总希望女友只信任自己,对自己开放,一旦与之发生关系,便又开始猜疑女方,“她对别人是否也这样?”若女方过去已谈过几个对象,这种疑心就会加重,或导致中止恋爱关系,或婚后生活不和谐。 4.使新婚蒙上阴云 新婚是人生最快乐的事件之一,但婚前有过性行为或新娘子已有孕在身,这样的新婚就会失去应有的欢乐,蒙上一层阴云。从新婚夫妇而言,双言已没有新鲜感,只不过走走形式;周围人也会有议论、看不起,以为“有伤风化”。虽然传统观念中有些东西比较苛刻,但要一下子扭转“国情”、对传统文化进行扬弃并非轻而易举。 5.给婚后生活造成诸多不愉快 婚前性行为往往是在提心吊胆、唯恐别人发现的“犯罪感”心理状态下进行的,缺乏良好的怀生活环境,双方不仅难以从中体验到性快感。反而留下了痛苦的性经验,容易造成夫妻某一方的性功能障碍,如性冷淡、阳萎等,导致夫妻性生活不易和谐。婚前性行为没有法律保证,女方因被抛弃而受哑巴吃黄连之苦,就会对男方怀恨在心。婚后将此苦诉诸丈夫,丈夫愤愤不平,就会找“负心汉”讨公平,造成纠纷、违法事故,甚至引火烧身,导致家庭不幸。婚前性行为,目前正呈现着数量愈来愈多、年龄愈来愈小的发展趋势,它已成为世界性普遍关注的社会性问题之一。近十年来,据国内外大范围调查表明,社会对婚前性行为的认可程度,在国外也并非全都允许,比例在60-70%之间,国内虽有所松动,比例也仅达30.5%。 6.永远失去了新婚之夜的甜蜜 新婚之夜是迷人的。男女双方接受了亲友美好的祝福,其一切性行为不但合乎两个人感情发展的需要,遵循个人自然欲望,更被社会认可,并受到了法律的保护。在那个时候把你和他的灵和结合在一起,这是新鲜的、神秘的、永远也值得回忆的。有人说:“这是一个使人兴奋激动而又迷人的时刻”在这样的时刻,一切关于男性和女性的最后一帷轻纱都将被揭开,一切神秘的关于男性和女性的传说都将被证实。唯其秘密,所以我们必须谨慎。以使新婚之夜的记忆永刻在相互心灵的丰碑中。神圣的新婚之夜也会极大地召唤男女双方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让他们明白自己在以后生活中的责任和义务,为将来建立一个稳定和谐家庭打下基础,这才是神圣“新婚之夜”最重要的使命。 可是,对于发生婚前性行为的双方来说,“新婚之夜”已经永远丧失了。“生活在一起”对他们来说已经没有任何新鲜感和神秘感了。婚姻对他们来说已经程式化,甚至成了可有可无的肋。 而同居关系则为以后维护女方的正当权益埋下了祸根-----要知道,婚前同居可是你们自愿的,没人拿逼迫你,它也不会为社会认可,为法律所保护。如果你将来的正当利益受到了侵害,我们只能对你们报以同情,却无法帮助你们。 要知道,社会和法律认可并保护的是他的合法妻子。那些婚前性行为的男女偷偷摸摸,十分草率地撕去了男女之间的最后一层轻纱,但没有条件让你去仔细品尝爱的甜蜜。他们的性欲匆匆来又匆匆去,除了留给他们一些原始的刺激和沉重的负罪感以外,什么也没有留下。这一切怎么能和那朦胧的,温柔的,蒙着玫瑰色轻纱的新婚之夜相比呢?他们实在是把应该加倍珍惜的东西给浪费了。 7.会引起许多矛盾和纠纷 由于婚前性行为可能造成遗弃,未婚先孕,丢脸,怨恨,报复,暴露脚,受到惩罚等许多后果,这常常会引起某些意外事故。

婚前性行为的利与弊
(1)婚前性行为的利 在人是性的存在的意义上,它无论在生理上还是心理上都是有利于健康的,因为人的迫切需要不可以被拖延至成年期,人从进人青春期后人的身体器官都倾于成熟。根据性心理研究表明当人的身体器官成熟时由于身体内器官分泌激素,人的心理也会相应的随着变化,只要是正常的人都或多或少有对性的渴望。而这种渴望如果得不到满足它将影响人们的工作学习.生活。但是这种强烈程度是根据依人而异,有的人很强烈,有的人这种意识却是很微弱,有的人在一段时间内很强烈,而在另外一段时间里就没有那么强烈。当人在这种强烈的情况下能发泄所谓的“性能量”那么可以暂时缓解这种由于性能量而产生的对工作的影响,可以使人的心情愉快,快乐自己,使人有一种成功感。 (2)婚前性行为的弊 对男性来说也好,对女性来说也好,婚前性行为都有很多不好的方面。对男性的影响我举个例子吧,我有个高中的同学她和女朋友是在高一的时候认识的。那时候他们是多么的相爱,每天进出门都是手牵手。我们都把他作为自己的偶像,这样三年过去了。你看怎么着,那个个女的没有考取,那个男的去广州的读书了。他在和我聊天的时候说那边的女生很好看,并且对他也很好。他想和她分手,可是那个女的整天就因为那个男的要了她的第一次不肯和他分手说什么和她分就要去法院告他。他每天都叫命苦。很可怜,那个女的就象子一样把他绑住,没有办法摆脱。当然这些都是我上了大学后他才诉我的)对女性来说,好多现代年轻的女性都不在乎长远的利益,只在乎眼前的利益。她以为只要男的好爱她就什么都可以给,什么都不在乎。其实这些女性只看到表面没有看到实质的。她们没有想到性行为以后将会发生什么事情,一般在婚前性行为都发生在学生和那些没有稳定经济来源社会青年之间。他们进行性行为是因为性这东西很好奇,他们完全是在没有责任没有义务,他们只是为了一时的快乐而麻木的进行。大多数婚前性行为都是由男性提要求的而女方迎合或者无法抵御的,但是事后的心理状态就不一样了,首先给女方在心理上造成了恐惧.自卑。由于婚前性行为大多数发生在那些对性知识缺乏的人身上,可能在性行为后会怀孕,这对女性的身体和心理都有非常大的伤害。有好多女的在怀孕后,不敢告诉就里的人自己去医院作流产。去的都是一些小医院,那里面技术不够完善,没有责任,多半留下了后遗症,给自己的下半辈子留下了祸根,而且有的女青年在做完手术之后就去上班.工作.学习严重的影响了身体的恢复。在性行为之前男女之间是平等的大多数都是男的迁就女的,可是在性生活之后就大有所不同了,女性的身体怎么说看来看去都没有象以前一样吸引他了。因为没有结婚,没有受到约束,就没有责任感,没有义务感,这个时候男性的心就容易变化。女性因为没有正当法律手续,没有办法得法律的保护。只能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再者婚前性行为也给结婚后的生活带来了众多的不便,金榜提名,洞房花烛夜等等中就有一个是洞房花烛夜,说明了新婚之夜是多么的重要。可是有了婚前性行为的人对这东西没有什么好奇,有的甚至因为他以前的男(女)朋友的抛弃心理就有一种厌烦感。这样会给(她)他造成一种心理压力会给他(她)的生活带了沉重的担子。有哪个男的不想要一个干净的女孩,没有人喜欢和别人的睡过觉的人。即使男(女)的因为爱你而没有说可是你心里的那种负罪感将伴随你的一生,让你的内心受的谴责。再次虽然结前性行为越来越多可是在我国还是没有得到认可到是法律和道德所不允许的,干那种事情都是偷偷摸摸的。没有一点卫生意识好多性病都会传染给对方,当今的许多病都是通过性关系传播的。有的病一旦染上就没有办法医治的,就如爱滋病它的一个主要的传播途径就是通过性行为。爱滋病是一种可怕的病,现在还没有那种药是可以对它起彻底杀灭作用的。但是只要我们对有的了解就没有那么可怕了。婚前性行为的是大多数是为了找乐子,他们大多数是没有这方面的意识,就很容易得这种病。得了这种病可以说是完了。 (3)论述结果分析 根据上面所诉我认为婚前性有利有弊,但是可以看出来婚前性行为有利的远远少于有弊的。如果你想过好你的一生我就只说一句那就是千万不要去尝试性这东西,除非你已经结婚了。性这东西不是个玩具,它不是用来找乐子用。都说男人是视觉动物,女人是听觉动物。男性们不要因为自己的一时快乐而毁掉她人幸福的一生,少女们不要因为别人的花言巧语而痛苦一生,你不仅要对自己负责也要对别人负责。

如何避免婚前性行为?
1。多参加团队活动,不要一开始就单独约会。约会时的地点不要选少人知道的地方;2。约会时不要两人独处一间房间、进入对方卧室或宿舍,也不要到外去住旅馆。

女生不答应男朋友婚前性行为、男生都怎么想.

这样的人不能称之为人,更不能称为什么男人。

说白了,与禽兽没有什么区别。

这样的人你姐妹都还在犹豫,我替她不值。真正的男人懂得什么叫水到渠成。

放手吧,这社会好男人多的是!



基督教是不是不能有婚前性行为?那为什么欧洲很多基督教的人都有婚前性行为?

那为什么欧洲很多基督教的人都有婚前性行为?

这句话显然有很大的误区,因为一个真正信仰上帝的人都知道,婚前不能有性行为。那为什么很多信仰上帝的人会出现婚前性行为呢?那是因为他们的信仰是挂名的,只是嘴上说说而已,没有真正的去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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