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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与情,法与情的关系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8-19 12:54:23 浏览次数:226
"法与情"的话题作文
首先,作文构思的要注意如下几个方面:  1. 角度巧妙  构思的精巧,常常表现在表现角度的巧妙。苏轼曾在诗中说到“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说的就是同一事物,我们从不同角度观察,就会有不同的视觉效果。越是常人不易想到的角度,越是奇妙无穷。故作文时,可选择的角度很多,然而从常人不易想到的侧面甚至反面落笔,切入生活、表现生活,常常会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如《我的叔叔于勒》就是通过我――一个纯真的孩子的视角来观察我的父母、叔叔、整个社会,从而揭露了这个人与人之间只有赤裸裸的金钱关系的冷酷社会。  2. 思路独特  精巧的构思除了表现在角度的选择外,还表现在行文思路的独特上。如《荔枝蜜》明明是颂扬蜜蜂和具有蜜峰精神的劳动者,然而开篇却说不喜欢蜜蜂,之后又荡开一笔,写荔枝树、荔枝蜜,由香甜的荔枝蜜引出酿造它的蜜蜂,对蜜蜂的感情也因此发生变化。其行文思路独特别致,收到的艺术效果自然不错。独特的行文思路往往体现在故事情节的安排上,人物形象的设计上,以及人物的描绘等方面。  3. 情节起伏  “文似看山不喜平”,巧妙的构思还体现在情节的设置上。所谓情节,就是记叙文中人物的活动和一些生活事件的产生、发展和解决的全过程。在记叙文中,人物性格和主题思想都要在故事情节中刻画和展示。情节的设置具体表现在:第一,设置悬念。文章情节必有高潮,没有高潮情节就没有起伏,就缺少波澜,就难以吸引读者;而情节高潮需要组织,需要铺垫,靠什么来铺垫,就靠制造强烈的悬念,为高潮蓄势,它就好比把一条河拦腰堵上,堤坝上游必将积蓄起更大的能量,这样开闸放水时才会形成更壮观的景象,达到预期的效果。第二,出人意料的结局。结局即矛盾得到解决的阶段,结局在文章结构上一般处在高潮之后,但也有一些作文,情节发展到高潮就结束了,形成异峰突起、情节陵转的结局,给读者留下无尽的回味。第三,制造波澜。一篇作文除了高潮、结局可写得起伏跌宕,其它部分情节应该组织起一些波澜,一波三折,从而增添作文的意趣,也升华了作文的主题。如《我叔叔于勒》开头渲染一家人是那么急切的盼望于勒叔叔的归来,设置了悬念,可当真正的于勒出现在一家人面前时,结局出人意料――他们逃也使得离开了,情节一波三折,引人入胜。  其次,要掌握一定的作文构思技巧  1、引伸变异式构思。“循规蹈矩”、一一对应地照题目的要求构思,难免人云亦云、千篇一律。机智的考生善于从题目中寻找“变异”点,在题目允许的范围内展示思维的个性。有一考场作文题的“提示语”中有一句是“优美动听的校园歌曲使人心旷神怡”,在备选的三个题目中有一题是:“听 ,我真”。不少考生在前一横线上填上具体的歌曲名,思维流向单一,雷同卷甚多。有位考生将“校园歌曲”作为变异点,说那“飘洒缠绵”的春雨是一首没有乐谱的“校园歌曲”,于是拟出《听雨,我真陶醉》这样的佳题,令人耳目一新。文中,作者说春雨“轻唱着挖空你的心思、道出你的惆怅、注释你的疑惑,使你觉得自己仿佛已变成一滴雨、一棵树、一棵草、一束花、一撮泥土”,“我成长中的错误会在这柔和的歌唱中变得美丽”,“太多心思、太多哀怨能在这春雨的浅吟中将它们逐一放飞”。由于作者通过变异式构思找到了适合自己抒发个性的切入口,所以能把听雨的陶醉说得引人共鸣,不同凡响。  2、逆向反弹式构思。反弹琵琶,逆向思维,往往会别有洞天,使你的文章另辟蹊径,熠熠生辉。有一考场作文题是:“以‘关心’为题,结合自己的切身感受,写一篇有真情实感的文章。”很多考生都跳不出“叙写‘关心’者之美德,抒发被‘关心’者之感激”这一范围,总是从正面落笔,给人千人一面之感。有位考生别出心裁,由众人对一个百日小孩子起名的关心,引出一位被人漠视、歧视的老人(即小孩的爷爷)的悲惨故事,家人对待小孩与老人的不同态度对比鲜明,反映了具有社会意义的深刻主题。文章的构思以“反”为主,以“正”衬“反”,以“反”写“正”,以老人的不被“关心”呼唤全社会对老人的关心,这种构思赋予了话题“关心”更深广的内容,发人思考,新人耳目。  3、标新立异式构思。开放性文题往往在提示语中提供若干范围或范例,借以启发学生思维和构思。一般考生只能“靠船下篙”,所写文章难免选材和构思雷同,人云亦云。思维灵活的考生则能避开由范例引发的“第一构思”,把目光投向“另类”,以显示自己的创新才能。有一考场作文题为“我发现”。题目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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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法与情的说法有哪些
人情对法律素质影响的原因
1、从人性上来说,我国古代“三字经”中就有“人之初,性本善”的词句。就是说:每一个人一出生,全是善良和美好的。持此类观点的人(也是中国传统观念的人)出了问题,触犯了法律。不从自己主观上找原因,爱从客观上找原因,不从自己的法律观念上找原因,而是爱从人性上找原因。如现在的腐败现象较多,就是很多腐败分子,把腐败的原因,归咎到社会不良风气和客观环境,不从自己主观和法律素质方面找原因,而是身不由己,自觉不自觉地陷入贪污受贿罪行为当中,甚至导致成为集体腐败(如福建省厦市走私大案就是例证),而且这种思想在我国各地非常泛滥—客观腐败论。说到底,还是一个提高全国公民法律素质问题,公民法律素质提高了,对各种腐败现象,都能从法制观念出发,自觉抵制,使它没有市场,腐败现象也会随之减少。
2、从人情上来说,中国是古代礼仪之邦,封建的三纲五常在人们心目中有很大的影响,推崇君臣情、父子情和哥们义气。尤其是三国时期关羽讲义气和人情放了曹操没受到诸葛亮制裁的故事,对人们的法制观念和人情观念影响甚深、。宋代包拯大义灭亲,更是家喻户晓,以上等实例都是实出个人作用,以人情为主,(包括压制亲情)法治为辅,变相贬低了法律制度的作用。以上现象对于提高我国公民的法律素质,还有很大的负面影响
3、从人生观来说古代中国提倡“公而忘私,天下为公”,“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提倡的是个人应具有的高尚道德意识,但是很少讲法制。光讲以上道德,扩大了人们的个人品德作用,对于提高公民法律素质是不够的,道德高尚的人毕竟是少数,因为没有制度化,法制化的东西,仅凭人的直觉是分不清“公与私”的。尤其是分不开“大公和小公”,而“小公”的危害后果是—小团体主义和集体腐败的温床。某些时候,小团体利益是“公”,当小团体和部门的利益(小公)无限膨胀时,对国家和人民来说就是犯罪——如单位犯罪。
4、大义灭亲的传统思想的影响
 我国传统思想在作怪,常常以神化了的个人来替代法律。如宋朝包拯:人称包青天,刀铡了自己的亲侄子。明朝的海瑞,人称海青天不惧皇权。以上事实都表面上体现出了一个主题—大义灭亲、执法如山。上述所说的现象易使现在社会上一部分法律素质不高的人受影响,极力推崇大义灭亲。对社会中各种丑恶腐败现象,不能从法律和法制角度上来看待社会腐败现象,却在等待当代包青天的出现,好象没有包青天那样大义灭亲的法官,法律制度就无法执行似的。导至有些人违法犯罪之后,不从法律制度上找原因,而是从执法人身上找原因。某些违法犯罪分子,触犯了法律受到了制裁,却总是在有没有包青天式的“法官”上找原因。以至于有些犯罪之人,到临死之前,悲哀道:“当初怎么没有人管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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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与情可以兼顾吗?
可以吧。。 评论

以“法与情”为话题作文

对于法律,每个人并不陌生。当今社会,无论哪个国家都以立宪制为主,想必立宪制是有多么的重要。对于法律,也存在着不完善的方面,使人专了空子。

像以前的那个“躲猫”事件,要不是事主的父亲义无返顾地追究,上告,使政府颁布取消原先制度,设立救助站。救助站好吗?那是当然,是对于需要的人来说的话。而专空子的人呢,借助需要救助的名义,让别人买好火车票,自己又退掉,再买其他地方的车票去“旅游”。对于这种不知廉耻之人,我们需要可怜他,同情他吗?

如果他人应工作劳累在公交车上就骂别人,说别人不给让座,这对吗?有一些老年人,平时在公园锻炼身体多有劲,一在公交车上就需要别人让座,这合乎情理吗?如果有人因加夜班在车上睡了,而且在上下班的高锋期,老年人出口成脏,说这人不道德,这对吗?就是让座这一题,就有许多争异。有一个农民工写了《请不要让我让座好吗》的博客,。讲述这农民工坐长途客车,站了几小时才坐到座位,可就是这一坐,城里人说他没有素质,不给人让座。试想一下,哪位不是人,不是父母养的,哪位没有情义,不知道道德。所以,我们需要尊重法律,尊重道德,也要尊重人情。

对待法律,人人有不同的看法。我认为中国的法律太讲人情味。许多人因靠关系而不受法律的制裁。像前几天电视报道一重庆女子为首的黑社会集团干着违法行为,依靠着亲戚是副局长和一所长和警员的包庇干着不当行为。这就是讲人情。像前几天的严惩酒后驾车,交警不准受机讲人情,查到立即严惩,这种依法惩治活动做的相当正确。有些地方检查网吧是否有未成年人,店主得到通知,立即赶走未成年人,这就是在法律保护伞下的人情。

我曾美国一个法律例子。美国的国鸟是秃鹰,秃鹰的羽毛少而美丽。在一开放是公园,向游客展示秃鹰和羽毛。哪位游客拿走一根羽毛,要追究法律责任,处罚1000美元。相当之下,人们更加珍惜和爱护这国鸟。

在大惩小戒之下,人还是有欲望,会犯错。而犯错不一定要讲情。如果人间只有法而无情会是什么样子的呢?请期待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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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与法真的是矛盾的吗?
情与法应具有三个层次的关系,即寓情于法,力求取得执法的最佳效果,情指的是执法为民的真情;法不容情,捍卫法律的神圣与尊严,情指的是凌驾于法律之上的法外情;正义之情,锤炼执法如山的司法品性,情指的是具有廉洁从检的职业操守和品格。

  育法内之情,达到执法的最佳境界

  先哲们曾作出这样精辟的阐述:“法律之情理乃法律之灵魂。”这句关于法律之灵魂的论断,显而易见是建立在情理基础之上的,是法与情的最完美阐释与结合。法则代表人民之福祉、国家之福祉,而情是法得以合法正确实施的重要载体和手段。法是有情的,在特定情况下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罚、运用“自由裁量权”和“无罪推定”等原则,无疑是法律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的合理体现。只有将真情融于检察工作实践中,坚持人性化执法,切实体现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权为民所用,情法相融,才能达到执法的最佳效果。

  近年来,我院受理的90%%以上的未成年在押人员,提高了法律文化知识水平,重复犯罪率仅占未成年在押人员总数的0.5%%,首批荣获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全国青少年犯罪研究先进集体、全省为经济建设服务先进集体标兵、全国文明接待示范口、全国文明接待室等荣誉称号。这些成绩都是我们将思想感情融于检察工作实践中,寓人性化的关怀于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中,净化人的心灵,给人灵魂以深刻的启迪与教育的结果。

  弃法外之情,维护公平与正义

  英国思想家培根在《论司法》中说,“一次不公的执法比多次不平的举动为祸犹烈,因为这些不平的举动不过弄脏了水流,而不公的执法则把水源破坏了。”这一思想对于今人来说不乏启迪。法的首要的和最高的价值目标是公平正义。这是法的理想。通过法律可以实现公平,伸张正义。但由于种种原因,在很多情况下,法律的公平正义没有得到实现,或没有得到完全和彻底的实现。首先,是由于我国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法律还需进一步完善,法制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其次,司法公正作为社会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还存在着薄弱环节,司法的不公正现象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甚至成为了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严重障碍。说情风、行贿受贿风、拜金主义、官僚主义等一些凌驾于法律之上的权情交易、权钱交易现象出现,直接影响着社会民众对法律的信仰,影响着依法治国的进程。

  曾有过失足的执法者抱怨:“没办法,碍于情面,不得不这么做。”诚然,中国经历了漫长的“人治”时代,重人情轻道理的观念根深蒂固。但是,作为一名执法者,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检察机关,应当以维护公平正义为己任,这是检察工作的本质要求,司法现实的紧迫需要,人民群众的热切期望。

  在警示教育活动中,我们深入学习了警示教育有关材料,那些被辉煌的前程冲昏了头脑,迷失了方向,丧失了对理想信念的追求,将自身凌驾于法律之上的高官,结果成了人民的阶下囚。有一句法律谚语:法律宁可容忍私人的损失而不放过任何对公众的邪恶。当亲情与法律发生冲突时,我经常教育干警按照“四个想一想”进行换位思考:即想一想人民群众在受到犯罪分子侵害时的那种痛苦心情;想一想人民群众遭受了不公正执法待遇的那种冤屈心情;想一想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后上告无门、求助无果的那种无奈心情;想一想人民群众对干警耍特权、逞威风等违法违纪行为的那种愤慨心情。有了深刻的思考,我们在执法中就不会徇私情,就会珍视手中神圣的权力和职责。

  人非草木,孰能无情。有情有义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但在法律面前,我们既要遵循法内之情的客观要求,更要自觉化解情法冲突的矛盾现象,坚决杜绝和抵制有悖于法律的情感,不亵渎法律,就不会玷污检察官的崇高形象和高尚人格。

  树正义之情,锤炼执法如山的司法品格

  古希腊先贤有过“正义胜似法律”的论述。也就是说,正义是法律的基础,离开了正义,法律就失去了它本来的意义。由此可见,司法公正和社会正义是人类社会文明的结晶,更是现代社会人们追求的理想。因此,牢固树立正义之情,锤炼执法如山的司法品格尤为重要。

  为使警示教育活动取得良好效果,我院开展了“红色之旅”考察学习活动。院党组带领全体中层干部到革命圣地西柏坡、延安缅怀革命先烈,进行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干警们沿着先辈们走过的奋斗道路重温我党的光辉历程,思想受到强烈震动和启迪,写出深刻的学习考察心得并在全院干警大会上进行交流。纷纷表示要始终牢记“两个务必”思想,进一步发扬革命精神和光荣传统,努力做好各项检察工作。结合工作实际,我认为打牢执法为民的思想根基,还要牢固树立以下五种观念。

  一要树立正确的大局观。教育干警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之中,自觉把服务大局作为检察工作的政治方向和根本目的。自觉地从大局出发来处理执法办案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增强办案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二要树立正确的平等观。克服重打击轻保护思想,树立打击与保护并重观念。自觉消除法律适用中的等级观念和司法倾斜的观念。

  三要树立正确的法制统一观。自觉克服重实体轻程序思想,树立实体法与程序法并重的观念。首先要求检察干警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去办案。凡是程序法有规定的,要坚决不折不扣地遵照执行;其次,要有尊重人权的意识,在办案中体现人性化;第三,办案公开、公正,通过公开操作,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检察机关执法的公正性;第四,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办案,坚决杜绝超期羁押、变相超期羁押等现象发生;第五,应履行诉讼权利告知义务,让犯罪嫌疑人享有法律给予的权利;第六,提高办案效率,“迟到的公正是非公正”,司法效率是公正的保障和要求,从立案、侦查、批捕、起诉等各个诉讼环节都要求在法定时限内完成,保证司法公正;第七,完善监督机制,进一步全面铺开试行人民监督员制度工作。对具体案件坚持不引导、不干预、不施加影响。

  四要树立司法文明观。牢固树立司法文明意识,大力弘扬司法文明。始终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贯穿于检察工作始终,既要惩治犯罪,又要依法保护人权,切实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努力塑造忠诚、公正、清廉、严明的良好形象。

  五要树立正确的效率观。坚持公正与效率并重,既防止为追求所谓公正而对案件久拖不决,又克服为追求所谓效率而忽视公正,努力实现公正和效率的统一。始终把办案质量作为检察工作的生命线,在保证办案质量的前提下,不断提高工作效率,以质量和效率的统一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 评论

校园关于环保.安全的幽默的舞台剧本···2500字
                                                          校园安全主题小品剧本《法与情》                                                                                              ——根据真实案例改编    时间:夏季的一天傍晚    地点:某高校教室    人物:李明,一名40岁左右的警官    婷婷,高校女生。性情柔弱,遇事慌乱    兰兰,(女)婷婷同学,性格直爽,快言快语    同学甲、乙(男),婷婷同学     幕起    高校教室,舞台灯光暗。面向台下的一面墙上有两条励志的条幅,中间是一张江东大学金融系光荣榜。舞台中央一排课桌,课桌上有凌乱的学习用品    手机铃声响起    同学甲跑上    同学甲在自己的座位上寻找,手机铃声仍然在响。同学甲在邻桌上拿起一个手机,按下,手机铃声停止。看着手机,若有所思,在左顾右盼后,将手机揣入怀中。急速跑下,在入口处,正碰上同学乙和婷婷、兰兰上,同学甲退回。    同学乙高兴地:“这节是今天最后一节自习课啦,再坚持一小时就放学了,然后就要可以游戏大战喽”边说边来到墙边按动电灯开关。舞台灯亮。    四人各自到自己座位整理学习用品    婷婷突然站起,惊慌地在桌上及地下寻找着什么,    同学乙开玩笑地说“婷婷,今儿个不是你值日,干嘛呀?帮俺打扫卫生啊。”    兰兰看出点问题“婷婷,啥东西丢了啊?”    婷婷边寻找边说“我的手机不见了。明明是放在教室里的,怎么就没了那?”    同学甲也显出关心的样子“婷婷,记清楚了吗,不是忘在别的什么地方了吧?”    婷婷:“绝对不会的,我课间出去从来不带手机的,就是放在教室里的。”    同学乙:“那我们都帮你找找吧。”    同学乙、兰兰在帮着四处寻找    同学甲掏出自己的手机:“婷婷,我往你手机打电话看看在哪里有响声。”按键后等待    电话声音:对不起,您拨打的电话已关机    众人失望    同学乙:“我看,一定是我们同学有人搞恶作剧,故意吓唬婷婷。”拍一下同学甲,“不会是你吧?要是你的话就快拿出来啊”    同学甲:“嘿嘿!你这句话我是不是可以拿来问问你呀?”    兰兰显得很气愤:“什么恶作剧呀?我看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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