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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怀疑,排除合理怀疑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8-14 15:11:01 浏览次数:260
英美法系中 排除合理怀疑理论 是什么意思?
 首先,“排除合理怀疑”这一标准的核心在于一个“疑”字,这与中国传统诉讼文化中的“疑罪从无”的原则是相契合的。在中国儒家经典和有关刑事审判的著作中,“疑罪从无”是常常可见的文字,虽然在具体的审判实践中不一定总是能得到遵守,但其作为一个重要的诉讼原则存在是勿庸置疑的。这一原则包括两个基本方面:一是有罪无罪存在疑问时按无罪处理,二是罪轻罪重存在疑问时按轻罪处理。按照这一逻辑,控诉方或法官在审判过程中如果要想给嫌疑人定罪,必须将其罪行证明到没有疑问的程度。而这里的“疑问”只能是合理的疑问,而不能是不合理的疑问。因此可以说,中国古代的刑事诉讼原则暗含了要求将被告人有罪的事实证明到排除合理怀疑的程度,我们确立“排除合理怀疑”的证明标准,也是对传统诉讼文化的继承和扬弃。 

  其次,“排除合理怀疑”是无罪推定原则的必然要求,有助于保障被告人和犯罪嫌疑人的人权。无罪推定原则设立的最重要的目的就是要保障人权,而案件的审理能够做到“排除合理怀疑”的标准,即是对无罪推定原则的最有力的贯彻。对于任何一个刑事案件,我们做到了排除合理怀疑的认定,就可以认为是经得起历史检验的。这种经得起历史检验不是说这件案子若干年以后再回头看还是绝对正确的,而是说若干年后的人回头看这件案子,他们会认为如果他们是当时的审判官,也只能做出这样的判断。刑事案件的判决能达到这样的水平,就可以说我们的人权得到了充分的保障。 

  第三,“排除合理怀疑”证明标准的表述具有科学性。这一点主要体现在“合理”二字上。如果对于一切案件的证明标准,都要达到排除任何其他可能性,我们认为是不可能的,也是不必要的。必须承认,我们对客观世界的认识是有局限性的,在一段有限的审理期限内,对案件客观事实完全“复原”是极其困难的。我们只能根据自身的认识能力去排除我们认为是“合理”的怀疑,不能违反人们的一般认识经验、一般认识法则,把“不合理”的怀疑也纳入排除的范围。 

  综上所述,“排除合理怀疑”的刑事证明标准虽然没有在我国法律条文中得到明确的肯定,却在学界的论争中得到多数学者的认同,在《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的支持下也在司法实践中得到运用。应当说,这一证明标准是对国外刑事证明标准的合理借鉴,也是对我国古代刑事诉讼传统的继承,更符合我们现在刑事诉讼实践的需要,既是一个科学的表述方式,也是一个能够提高诉讼效率、有效利用司法资源的证明标准。

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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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越合理怀疑
混沌思维 评论

新审计准则为何特别强调合理怀疑?

这是由于新审计准则是建立在改良风险导向审计模式基础上的,改良风险导向审计模式摒弃了无利害关系假说,它建立在合理的职业怀疑态度假设的基础上,要求注册会计师牢记会计师事务所作为一个为包括广大投资者和债权人在内的社会公众服务的具有专业性及公共性的服务机构,应秉承为社会公众服务的宗旨,在计划和执行审计时,不做任何预先判断,只有在收集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后才做出合理恰当的审计结论。同时,改良后的风险导向审计模式重新考虑了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的不可分割性,以及在实际操作中的便利性,重新构建了审计风险模型,将原来的固有风险和检查风险合并为重大错报风险,要求注册会计师将审计起点定位在围绕评估重大错报风险来设计和计划审计程序,并在整个审计过程中密切关注财务报表的重大错报风险,将风险评估作为整个审计工作的基础、前提和先导。

而职业怀疑态度是指注册会计师以质疑的思维方式评价所获取审计证据的有效性,并对相互矛盾的审计证据,以及引起对文件记录或管理层和治理层提供的信息的可靠性产生怀疑的审计证据保持警觉。它有助于降低注册会计师疏忽异常情况的风险,有助于降低注册会计师在确定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范围及评价由此得出的结论时采用错误假设的风险,有助于注册会计师避免根据有限的测试范围过度推断总体实际情况。这些都和新审计准则的基础的要求是符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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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越合理怀疑
美国法律中的词汇,"BeyondAReasonableDoubt",意思是说:证据要禁得起一切合理质疑的推敲,要百毒不侵才有效.

例子:
来自"美国最新刑事常识"的一段话~

......在所有刑事案件中,检察官必须提供足够的证据,且证实被告的有罪是"超越合理怀疑"(BeyondAReasonableDoubt).也就是说,在判决被告有罪时,陪审员对被告是否有罪,不能有合理的怀疑.如果被告提供证据证实控方未能达到此标准,陪审员必须判被告无罪.这项严格的标准要求与民事诉讼不一样,在民事诉讼中,被告只要提供"足够的证据"(即百分之五十一)......

链接是:
http:///life/info/Lawinfo/newlaw.asp

希望能帮上你的忙~ 评论

“理所当然”的意思是:按道理应当这样含有完全合理、不容怀疑的意思,作者为什么在第3段中要给这个成语加上引号
题意不清楚 评论

怀疑能否做为证据?
证据,分两种 人证和物证。 你所说的怀疑是行为人主观上的臆测,对自己所要证明的对象缺乏证明力和对其他人没有说服力,所有不具备证据的资格。 单靠怀疑,是无法做为证据的。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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