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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官》剧情简介,演员介绍,专题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4-15 19:34:30 浏览次数:226
关于《大法官》剧情简介,演员介绍,专题内容

目录

1、中国的法官从首席大法官往下一共分多少等级?
2、中国有几个一级大法官
3、美国司法部长和美国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谁才是真正的美国司法机构的老大
4、法官等级最高是什么?
5、大法官沈德咏卸任有何意义?
6、南京法官是什么意思?谁能介绍下!
7、美国最高大法官真的退休了吗?
8、美国最高法院有几大法官
9、法官分为大法官、高级法官和法官,其中法官属于中级职称吗?有什么政策依据吗?

 

1、中国的法官从首席大法官往下一共分多少等级?


我国法官的级别从首席大法官往下一共分,共分为十二级。

中国法官等级规定中国法官分为四等十二级。

中国法官级别分为首席大法官、大法官、高级法官、法官四等,共十二级。其中,首席大法官、一级大法官和二级大法官总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法官。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为首席大法官。大法官分二级,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此外,高级法官分四级,普通法官分五级。

法官的等级的确定,以法官所任职务、德才表现、业务水平、审判工作实绩和工作年限为依据:

1、一级大法官、二级大法官、一级高级法官、二级高级法官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其他法官的等级,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批准。

2、高级人民法院及所辖法院的三级高级法官、四级高级法官、一级法官、二级法官和高级人民法院其他法官的等级,由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批准。

3、中级人民法院及其所辖法院的三级法官、四级法官、五级法官的等级,由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批准。

扩展资料

1、法官等级晋升:

(1)、二级法官以下等级的法官晋级在职务编制等级的幅度内:五级法官至三级法官,每晋升一级为三年;三级法官至一级法官,每晋升一级为四年。晋升期限届满,经考核合格,方可晋升。

(2)、一级法官以上等级的法官晋级实行选升。

(3)、晋升高级法官,须经专门培训合格,方可晋升。

(4)、法官由于职务提升,其等级低于新任职务编制等级的,应当晋升至新任职务编制等级的最低等级。

2、法官降级:

(1)、法官被调任下级职务后,其等级高于新任职务编制等级的最高等级的,应当降低至新任职务编制等级的最高等级。

(2)、法官有违法乱纪行为的,可以按照规定降低其法官等级。

(3)、法官等级的降低,一般每次只降一级。法官等级降低不适用于五级法官。

(4)、法官被降低等级后,其法官等级晋升期限按照降低后的等级重新计算。

(5)、法官被免除法官职务后,其法官等级应当取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法官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法官等级



2、 中国有几个一级大法官


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大法官共有2人。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为首席大法官。理论上一级大法官的两人分别是最高人民法院的副院长和解放军军事法院院长。

事实上,通常只有最牛的那位能够成为一级大法官,历史上只有祝铭山、曹建明、张军和沈德咏四位一级大法官。

依据《法官等级暂行规定》第二十四条:军事法院法官的等级编制、评定和晋升办法参照本规定另行制定。解放军军事法院院长为少将军衔,相当于正军级,鉴于军事法院的特殊性,必须是一个一级大法官。

特别是2014年,扩充了军事法院的力量,现任解放军军事法院院长晋升为中将、副大区级别,相当于中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第十八条:法官的级别分为十二级。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为首席大法官,二至十二级法官分为大法官、高级法官、法官。

扩展资料:

法官等级设下列四等十二级:

1、首席大法官;

2、大法官:一级、二级;

3、高级法官:一级、二级、三级、四级;

4、法官: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

最高人民法院

院长:首席大法官;

副院长:一级大法官至二级大法官;

审判委员会委员:二级大法官至二级高级法官;

庭长:一级高级法官至二级高级法官;

副庭长:一级高级法官至三级高级法官;

审判员:一级高级法官至四级高级法官;

助理审判员:一级法官至三级法官。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法官等级


 

3、美国司法部长和美国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谁才是真正的美国司法机构的老大


美国司法机构领袖是美国大法官,美国司法部长虽然名字中有司法两个字,实际属于行政部门,不属于司法部门。

美国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是美国联邦政府司法部门的领袖,并主管美国最高法院。在美国司法部长行使的是行政权,是美国司法部的最高行政长官,属于行政机构里而不是司法机构。

美国司法部长,是美国司法部的最高行政长官。司法部长被认为是美国政府首席法律顾问,他职责是替美国政府处理法律事务及对美国司法部门进行监督。美国司法部长是美国总统的内阁成员之一,是内阁中唯一不使用“Secretary”作为名称的内阁成员。

扩展资料:

美国首席大法官(Chief Justice of the United States):

是美国联邦政府司法部门的领袖并主管美国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是美国最高司法官员,领导最高法院的事务并在弹劾美国总统时主持参议院。同时,按近现代传统,首席大法官还主持美国总统的宣誓仪式,但这样的做法没有《美国宪法》和任何法律作依据。

现任即第十七任首席大法官是约翰·罗伯茨,他由乔治·沃克·布什总统任命,2005年9月29日获美国参议院通过。

美国司法部长:

是美国司法部的最高行政长官。司法部长被认为是美国政府首席法律顾问,他职责是替美国政府处理法律事务及对美国司法部门进行监督。

美国司法部长是美国总统的内阁成员之一,是内阁中唯一不使用“Secretary”作为名称的内阁成员。美国司法部长在总统继任顺序中排名第七。美国司法部长是在美国总统上任后提名,由美国参议院批准产生。总统有权随时解除司法部长的职务。

参考资料:美国首席大法官-百度百科美国司法部长-百度百科


 

4、法官等级最高是什么?


最高的是首席大法官。法官等级设下列四等十二级:

(一)首席大法官;

(二)大法官:一级、二级;

(三)高级法官:一级、二级、三级、四级;

(四)法官: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

扩展资料

(一)一级大法官、二级大法官、一级高级法官、二级高级法官和最高人民法院其他法官的等级,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批准。

(二)高级人民法院及其所辖法院的三级高级法官、四级高级法官、一级法官、二级法官和高级人民法院其他法官的等级,由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批准。

(三)中级人民法院及其所辖法院的三级法官、四级法官、五级法官的等级,由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批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法官


 

5、大法官沈德咏卸任有何意义?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6月22日通过任免名单,免去沈德咏的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这意味着,这位历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常务副院长的一级大法官离开供职20年的最高法,他也是我国首批大法官中最后一位离开法官岗位的。在今年3月的全国两会上,沈德咏已经担任全国政协常委、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他目前还是十九届中央委员。

简历显示,1988年6月,沈德咏从江西省委政法委调任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正式进入法院从事司法审判工作,后又担任副院长。在江西高院工作10年后,1997年3月调任江西省纪委常委、副书记。一年多后,即1998年10月,进京担任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同年12月被全国人大常委会任命为副院长。2001年被授予二级大法官,成为我国首批大法官之一。2006年下半年,调任上海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2008年4月,回到最高人民法院工作,任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正部长级),同时被授予一级大法官,直到卸任。2012年、2017年先后当选为十八届、十九届中央委员。

从读研究生算起,沈德咏大法官30多年的时间都在从事法律工作,任职最高人民法院也近20年,他自称:“将自己最好的年华奉献给了自己最热爱的事业。”2014年3月,时满60岁的沈德咏撰写了一篇带有自传色彩的小文《身为法律人 ——六十周岁述怀》,将自己的法律职业生涯归纳为一句话:“没有说过多少违心的话,做了一些应该做的事情,办了一些有意义的案件,三十余年初衷不改,此生已无遗憾。”

尽管在生活、工作中一向低调务实,但是身为最高人民法院重要负责人和资深大法官,在重大法治建设关口、大要案件审理中,台前幕后都少不了沈德咏的身影,他多次成为舆论焦点。

比如,2013年5月6日,他在人民法院报发表《我们应当如何防范冤假错案》一文,态度鲜明地指出:“一段时期以来,相继出现的刑事冤假错案给人民法院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如不妥为应对,将严重制约刑事审判工作的发展,已经到了必须下决心的时候。”这是党的十八大以后,政法领域高级领导干部第一次公开在媒体上提出纠正冤假错案,在当时一石激起千层浪,“像防范洪水猛兽一样来防范冤假错案”“宁可错放,也不可错判”等表述一时成为金句。

来源:搜狐!


 

6、南京法官是什么意思?谁能介绍下!


  说的是当年全国关注的彭宇案吧.
  2006年11月20日上午南京一男子彭宇称因搀扶摔倒的老太太,2007年1月4日反而被告上法庭。9月3日法院作出判决,彭宇被判赔45876元。判决书称“彭宇自认其是第一个下车的人,从常理分析,他与老太太相撞的可能性比较大。如果不是彭宇撞的老太太,他完全不用送她去医院”。
  此案宣判后,舆论哗然,法界蒙羞.

  详细情况见当时网友的一个帖子:
  2006年11月20日,彭宇在南京市某公共汽车站好心扶一名跌倒在地的老人起来,并送其去医院检查。不想,受伤的徐老太太及家人得知胫骨骨折,要花费数万元医药费时,一口咬定是彭宇撞了人,要其承担数万元医疗费。被拒绝后,老人向南京市鼓楼区法院起诉,要求彭宇赔偿各项损失13万多元。此案惟一的目击证人陈先生当庭陈述,他看到的情况是:老太太手里拎着保温瓶,向第三辆公交车跑去。她跑到第二辆车的车尾时,不知为什么就跌倒了。这时,他看到从第二辆车后门下车的彭宇走了几步,上前帮忙,然后自己也上前帮忙,并打电话叫老人的儿女过来,整个过程大约半个小时。徐老太太曾在法庭上称不认识陈先生。当时不是他帮助的自己,陈先生非常气愤,提出自己当时曾用自己的手机帮老太太打电话,手机里有通话记录可以证明。

  这位徐老太太的儿子是一位警察。当彭向承办法官申请,向当时出警的派出所调取彭宇、陈先生及高老太的原始笔录,派出所却以正在装修为由,无法提供。后来更是声称笔录遗失。当事的派出所长说,我至少找了6次还是没有找到,不过我拍了笔录纸的照片.并说,“我为了搞清事实才用手机拍了笔录的。”当被追问到谁的手机拍的,所长拿出手机说就是他的这部手机。紧接着,彭宇当着所长的面调出照片Exif信息证明照片并非所长手机所摄。在记者的追问下,这位所长说出了实情:照片是老人的儿子拍摄的。卢所长说老人的儿子对他说是同行,他就把老太儿子的手机扣下了……

  即使没有学过法律的人,根据常识也能感觉到此案的蹊跷之处。然而,法官却作出了史无前例的判决,裁定彭宇补偿原告(徐老太太)损失45876元,10日内给付。这份判决书当之无愧地成为天下奇文,下面一同赏析:

  南京鼓楼区法院认为,老太太是与彭宇相撞受伤。理由是:“根据日常生活经验分析,老太太(原文为“原告”)倒地的原因除了被他人的外力因素撞倒之外,还有绊倒或者滑倒等自身原因情形。但双方在庭审中均未陈述存在老太太绊倒或滑倒等事实,故根据本案现有证据,应着重分析老太太被撞倒之外力情形。”
  判决书继续说:“人被外力撞倒后,一般首先会确定外力来源,辨认相撞之人;如果撞人之人逃逸,作为被撞倒之人的第一反应,是呼救并请人帮忙阻止。本案事发地点是公共场所的公交站台,且事发时间是视线较好的上午,事故发生的过程非常短促,故撞倒老太太的人不可能轻易逃逸。而根据彭宇自认,其是第一个下车的人,从常理分析,他与老太太相撞的可能性比较大。”
  法院认为,如果彭宇是见义勇为做好事,“更符合实际的做法是抓住撞倒原告的人,而不是好心相扶。”“如果被告是做好事,根据社会情理,在老太太的家人到达后,其完全可以说明事实经过并让老太太的家人将她送到医院,然后自行离开。但彭宇未作此等选择,他的行为显然与情理相悖,”判决书写道。
  “如果不是他撞的,应该不会垫钱。” 在和老太太家人一起将老太太送到医院后,彭宇曾掏出了200多元钱给老太太的家人交医药费,彭宇的解释是,“当时老太太家里人急着给老人看伤,又说没带钱。这样我才把钱给了他们,他家里人当时还说要给我打欠条。”而现在这成了他有责任的证据之一。 判决书作了这样的表述:“在事发当天,彭宇曾给老太太200多元钱,且此后一直未要求老太太返还。关于彭宇给钱的原因双方说法不一:老太太说是彭宇先行垫付的赔偿款;彭宇认为是借款。”
  “彭宇和老太太素不相识,一般不会贸然借款。即便如彭宇所说是借款,在有承担事故责任之虞时,也应当请公交站台上无利害关系的其他人证明,或者向老太太家属说明情况后索取借条或说明。但彭宇在本案中未存在上述情况,而且在老太太家人陪同前往医院的情况下,由他借钱给老太太的可能性不大。”
  “而如果撞伤了他人,则最符合情理的做法是先行垫付款项,”基于上述判断,法院认为,可以认定这200多元钱并非借款,而是赔偿款。

  放下彭宇到底是撞了人还是救了人不提,单就这份判决书而言,就可称得上史上最弱智判决书。这种判决是对法律的彻底的颠覆和背叛!是对法律的公然强暴和亵渎!这种凭借想像力和推理判案的做法,是一次前所未有的大倒退,是对人类良知和道德底线的公然蚕食和破坏!
  法官断案,要求“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然而,这些判决书从头到尾都在用推理和猜测的口吻表述,这哪里是一份判决书?分明就是一部充满奇特想像力的小说,光天化日之下,法院竟然启用一位不入流的文学青年来断案!我靠!!!
  这份史上最弱智判决侮辱了国人的智商!
  窃以为,即使换只狗坐在法官的位置上,也不至于犯下如此匪夷所思的错误,因为,它不拥有那种奇特至极的怪异智慧和思维方式!
  老太太跌倒了,别人去救,法官就能得出“他的行为显然与情理相悖”的结论,在这个法官心目中,我们这个社会该是多么的黑暗啊!人心该是何等恶毒!倘若今后这位法官的老娘跌倒,因无人相救而亡,这位法官还有理由埋怨社会缺乏爱心吗?不,人们的爱心正是被这种白痴和弱智的混账判决给葬送了啊!
  我做记者十多年,见过不少冤屈,但从来没有一份判决令我如此愤怒。这份判决书的危害在于,它彻底地以法的形式摧毁人们的爱心!它在明目张胆地把人心引向恶!它告诫人们,见人危难千万不要相救,否则将引火烧身,给自己带来无尽的痛苦和灾难。这种错误的引导显然是违背公理、违背大道的。如果人人自保,人人见死不救、见危不助,我们这个社会该是多么的冷酷!我们这个社会现在的问题不是爱心泛滥,而是私心泛滥啊!我们建设和谐社会,需要的是对爱的倡导而不是对爱和善的绞杀。任何一个有公心的人都应该明白,我们目前的社会对爱和善的企盼是何等的焦渴和强烈!
  我的愤怒在于,这种弱智的判决与我毕生追求的公心思想完全背离,它犹如一把剑,深深地刺伤我,令我痛楚难忍,让我条件反射般作出最愤怒的反应!
  依照想像力裁决案件是非常危险的。
  如果本人也依照该法官的思路想象下去会发生什么?这位法官出生的时候也许被驴踢伤了脑壳,或受过严重惊吓,不然,拿出如此判决书“显然与情理相悖”;这位法官也许从中得到了什么好处,不然,拿出如此判决书“显然与情理相悖”……这样可以一直推理下去。如果第一个推理成立,我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法院系统组织一次彻底的检查,凡智商为负数,出生后有被驴踢伤脑壳病史、受过严重惊吓的家伙,一律清除出法官队伍,以防止类似丢人现眼的弱智判决沦为这个时代的笑柄。同时,应该彻查为这类法官发放证书的相关责任人,为何将如此脑子不够用的家伙引入法院系统。
  我还建议对此案进行重审,严查背后有无作伪证、外力干预司法甚至腐败等问题,要以令人信服的证据作出公正的判决,还善良人以清白,把恶人的狰狞面目昭示于天下,维护法律的尊严,捍卫人类的公理和道德底线!
  如果有法官认为本人此文所言“显然与情理相悖”,欢迎法官去法院起诉,时寒冰即为本人真名。By the way,提醒该法官,根据举证责任,要告我首先证明我写的那个脑壳被驴踢过的家伙就是你,你要出示出生证明和被驴踢过的医疗鉴定、还有智商为负数的医疗鉴定。我不相信我正好倒霉透顶,又在法庭上碰见一位想像力奇特的文学青年,在还没有看清楚我长得帅不帅的情况下就判我败诉!
  写于2007年9月6日
 

7、美国最高大法官真的退休了吗?


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安东尼·肯尼迪(Anthony Kennedy)于6月27日宣布退休。在最高法9名法官中,肯尼迪是唯一相对中立的一位,其投票往往起着关键作用。

就在前一天(26日),最高法裁定特朗普的旅行禁令“完全符合”总统职权范围,让总统特朗普自上任以来在最高法获得首胜,其中最关键的一票就来自肯尼迪。

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CNN)27日表示,“肯尼迪的退休给最高法院和国家带来的影响是不可估量的”。

肯尼迪告诉他的同事,他给特朗普写了一封信,详细说明他退休的计划。

他在给特朗普的信中写道:“在联邦司法系统中为我们的国家服务了43年,在最高法院工作了30年,这是最大的荣誉和特权。”

现年81岁的肯尼迪,在里根执政期间被提名为最高法院大法官,并于1998年2月18日宣誓就职。

特朗普当天在白宫表示,“我早就认识肯尼迪法官,他是最高法院的伟大法官,是一个有伟大愿景的人,他展现出了伟大的远见。”

特朗普表示,他将立即开始寻找下一位大法官。他说,他将从他在竞选期间列出的大法官名单中挑选一个人。

特朗普说,肯尼迪在退休前去了白宫,亲手把退休信交给了他,刚走不久。特朗普还问他是否有一些他非常尊敬的人选推荐。


 

8、美国最高法院有几大法官


美国最高法院有9大法官。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是美国最高审判机构,由总统征得参议院同意后任命的9名终身法官组成,其判例对全国有拘束力,享有特殊的司法审查(judicial review)权,即有权通过具体案例宣布联邦或各州的法律是否违宪。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从一个开始不受人重视的小角色跃升为如今一言九鼎的大人物可以说主要得益于以下因素:
1、美国三权分立的宪政框架
美利坚合众国宪法第三条对国家的司法权进行了规定。虽然起初三权之中司法权处于较弱的地位,但开国先贤们始终坚持权力之间的制约和平衡,力图通过三权之间的相互牵制使得各个部门安守本分。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在这种特殊的分权体制内逐渐地树立了自己的权威。
2、判例传统
美国承继了英国普通法的判例法思路,美国联邦最高法院通过大量判例的积淀,不断刷新原有的宪政原则,在宪政结构各个层面不断进行价值判断和选择,使得美国宪法获得了长久不衰的生命力,适应了新的社会现实发展的需要。每个判例都折射出美国特定历史时期的重大主题、基本社会现实和主导的法律理论和法律思想。因此,美国宪法的发展史主要就是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判例史,联邦最高法院是宪法的现行发言人,在程序所规定的界限和对宪法基本理念加以尊重的基础上,联邦最高法院成为进行冷静再思考的场所。可以说,在一定程度上,联邦最高法院一直在塑造着美国。
3、富有开拓精神的大法官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建立之初,三权之间的界线是模糊的,如宪法的解释权和司法审查权的归属并无定论,联邦最高法院杰出的大法官们在案件审理中巧妙地将这些权力收入囊中,为联邦最高法院日后取得举足轻重的地位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之后,在废除种族隔离和保护人权上,以沃伦为首的大法官们也走出了勇敢的一步,表现出了非凡的胆识和胸怀。
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的正式头衔都是用Justice(公正),而非通常用的Judge(法官),可见其地位之崇高,美国人把他们看作是宪法所赋予的广泛个人自由的监护者和解决全国性重大争论的仲裁人,大法官都是经过千锤百炼的法律贵族和政治精英,他们总是站在历史与现实之间,审时度势,用手中的法之金剑,指引美国宪法的行进方向,美国宪法中即使是最微小的进步与变革都深深地渗透着大法官们的缜密智慧与穿透现实、洞察未来的力量。
4、妥协的精神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在立法权与行政权之间,以及国家与民众之间,适应不同的社会背景,为各个时期社会重大问题的交锋提供了公开的场合,以公开的方式将社会问题肢解、剖析;以判决的形式对各种利益做出价值判断,并对利益之间的冲突做出权衡,弱化了社会矛盾,促进了社会的整体进步。
 

9、法官分为大法官、高级法官和法官,其中法官属于中级职称吗?有什么政策依据吗?


根据法官法得出下面的结论:
第七章 法官的等级
第十八条 法官的级别分为十二级。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为首席大法官,二至十二级法官分为大法官、高级法官、法官。
第十九条 法官的等级的确定,以法官所任职务、德才表现、业务水平、审判工作实绩和工作年限为依据。
第二十条 法官的等级编制、评定和晋升办法,由国家另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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