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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越秀区八一实验学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5-25 07:43:08 浏览次数: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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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以前,中学、八一实验学校练跆拳道。学校面积很大。因为小学和中学是一样的。但我认为它是如此有限的D障碍。它属于军区。所以我经常说普通话。外面的路很窄。车道很窄,前两个车道很窄。以前,骑脚踏车和翻过学习区都很麻烦。巴伊加尔的学生们每天都走出马路。例如,如果我走在人行道上,我害怕撞到地上。奇怪的是,我们很少看到贝伊根的学生放学后翻自行车。广州市越秀区八一实验学校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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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越秀区八一实验学校简介:

广州市越秀区八一实验学校位于越秀,中岭玉秀古城。这是一所九年制的省立学校。成立于1948年5月,位于哈尔滨东北民主联军总部。曾是“东北民主联军南岗干部子弟学校”。第一任总统是林月琴,罗荣桓元帅的妻子。

1950年随军南下,1951年迁广州,归广州军区政治部管理。1964年转入地方政府管理,开始面向社会招生。2001年,学校改为九年一贯制学校。学校地理位置优越,环境优美,办学条件良好,教育教学设施设备一流。

60年来,学校先后12次改名迁址。2001年,学校正式命名为“广州市八一实验学校”;。学校占地面积17000多平方米,分为南北两个校区。目前,全国有中小学生2322人,教师141人。学校有49个班级,分为南北两个校区。它是广东省一流的学校。

广州八一实验学校是在人民军队母体中诞生的学校。作为培养革命后代的摇篮,许多党、国家和军队前领导人的子女,如毛泽东主席的女儿李敏、罗东进、罗荣桓元帅的儿子、陶思良等,都曾在八一读书。建校60年来,学校里有许多优秀的学生。其中,有领导、将军之子、名家亲属:将军、名流、专家学者,也有许多在各种社会岗位上做出突出成绩的普通工人和名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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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择校必备参考资料:2014年广州市越秀区八一实验学校招生简章
2014年广州市越秀区八一实验学校招生简章

招生范围:

[梅花街]共和街2-64号(双)共和巷1-8号(双)

东台路32号30、(华艺金轩)东台路38号36、五羊花轩

,公和南社1号右北门,西园岗四步地侧一、二、,三湘

[东山]

,四合院(6-10号,22-36号,通仙里17-69号,四有新路(单号)

,四有二横路10、11、15、(乐京大厦,顺景楼枫泾楼

,四有大街香里,通仙里(1-5),中里南长庚巷玉香里,乐乐德

,通贤恒
云龙利福顺利

交远堂南星一、二、三、四横诚信巷

启明一、二横村小街

四友一横路四友二横路南胜一、二、三横天香里

国广利国汇利、兴利文明李从贵坊

李玉堂李玉堂李恒龙李腾龙一、二恒飞凤李慎祥

沈恒一、吴湘富祥李保大李光石李抗日李仁和李国祥李

河湘李北约街南星里

,四友二路(永靖台)57-59号,四友一路(明华轩)20-22号。

登记时间:2014年5月12日10、11、三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4:00。

申请条件:

(一)2007年9月1日至2008年8月31日在本区有常住户口,实际居住在户籍所在地的适龄儿童。

具有自理能力和学习能力的中、重度特殊儿童(包括智障、孤独症、脑瘫等类型)在本区有常住户口并实际居住在户籍所在地的,可以申请进入本区特殊学校就读。聋哑儿童应向广州市聋哑学校提出申请。

因疾病或者特殊情况需要延期入学或者免予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向所在注册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附区级以上医院证明,报区教育局主管部门审批。延期期满后,应当立即入学。

因主观原因造成分居的,父母应及时将户籍转移到子女监护人(父亲或母亲)不动产所在地进行登记,做到户籍一致,并到不动产所在学校办理入学登记。

(二)适龄儿童及其父母在广州没有常住户口,但符合广州市教育局的有关规定。他们在这一地区有法定监护人和监护条件,2008年8月31日前出生,但未入学。==东台路38号36、(五羊花轩)

,共和南社1号右北门,西园岗四步地侧一、二、,三湘

[东山]

,右新路,思游2、,4号院(4号院,6-10号,新青路1250号(1263号)(1245号)(1246号)四有新路11号





四有新路4号




(1245号)(1246号)14-18号、36-40号、45-52号、53-62号、67-70号、其他拆迁

等,8、10、12、14号,
6
1新兴路1、2、3、4、(125)5号,7、10号

大马路18-1号,新旧17号大马路5号
大马路10号大马路2-3号,岗一巷,西苑15-17号,20-23号,其他已拆除,12号

,四有新路3号院(1-9号,11-13号,16-18号,21号,其他已拆除)

,四有二横路12号院,14号九、,16号院

,宝安北宝北恒11号一、二、三、4号

思游义马路18号9、19号1、东山新苑193号

思游新马路5、5号四、5号(华友大厦),7、25号院

思游义马路四友二横路10、11、15、19-27号(乐景大厦、枫景大厦、顺景大厦)

四友大街、河里、河里、长庚巷、中里南,通县经道里、居里云龙里抚顺里

元塘南星一、二、三、四横诚信巷

启明一、二横村小街

四友一横路四友二横路南胜一、二、三横天香里

国光里国汇里、兴里文明,丛桂芳

、玉塘里、玉塘、一横、龙里、腾龙一、、一横、飞凤里、神乡

、神衡一、、五香、福香里、宝大利、广石里、福香里、抗日、李仁和、国香里

、北约街、和仙里南星里(1-9)

永靖台四友二路57-59号,四有一路20-22号(明化宣)

对口中学舞阳中学

招生计划:计划招生班:7班

一、报名时间
2013年5月11、12、13天

8:30-11:30 am;2:30-4:00 PM。

二、招生对象和条件

(一)2006年9月1日至2007年8月31日在本区有常住户口,实际居住在户籍所在地的适龄儿童。

能够提交本区居民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及其子女(监护人)的户口簿,以及与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相同的房产证或者购房协议;学龄儿童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没有房地产,需要出租房屋的,应当提供经街道出租房屋管理中心登记备案或者符合有关规定的合法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房屋为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广州的唯一住所,适龄儿童与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同住。

因疾病或者特殊情况需要延期入学或者免予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向所在注册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附区级以上医院证明,报区教育局主管部门审批。延期期满后,应当立即入学。

因主观原因造成分居的,父母应及时将家庭转移到子女监护人(父亲或母亲)不动产所在地登记,使家庭一致,并在不动产所在学校登记。

(2)具有自理能力和学习能力的轻度智障儿童,在本区有常住户口,实际居住在户口所在地。聋哑儿童应向广州市聋哑学校提出申请。

(三)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没有本市户口,但符合广州市教育局有关规定(详见附件)。该地区有法定监护人和监护条件,流动人口子女2007年8月31日以前出生但未入学的。

三、区户籍适龄儿童登记办法

符合小学一年级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父母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带子女到指定学校办理登记手续并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I)对于与父母居住在该地区的学龄儿童,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以其父母为所有人的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如果房产证是最近购买但尚未办理的,提供综合税务发票和购房合同);

2、与房产证地址一致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复印户口簿首页和学龄儿童及其父母页);

3、儿童免疫证明。

(II)与祖父母住在同一地区的学龄儿童需要提供:

1、居住房地产证明;

2、与房地产证明地址一致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复印户口簿首页和学龄儿童及其父母);

3、儿童计划免疫证书。

(三)对租赁家庭适龄子女,应当提供下列资料:

1、街道出租房屋管理中心登记备案或者符合规定的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2、本区父母、子女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集体户口同时提供户口簿地址页);

3、儿童计划免疫证明。

(IV)实际居住在该地区的被拆迁户子女应提供:

1、拆迁协议公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并提供实际居住的有效证明;

2、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正面复印件)户籍页和学龄儿童及其父母所在页);

3、儿童计划免疫证明。

在上述情况下,除本区适龄儿童的居住地为父母的完整房产外,还应提供儿童及其父母在本市唯一居住地的有效证明(住房安排证明可由父母双方子女所在单位等出具,无工作单位的可出具失业证明)。

四、《非广州户籍适龄儿童登记办法》

对实际居住在我区管辖范围内,没有广州户口的非广州户籍适龄儿童,需要提供:

1、分类表中相应类别的相关证明;

2、监护人房地产证明或租赁合同;

3、监护人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明或暂住证明;

4、监护人计划生育证明;

5、儿童免疫证明。

五、入学方式和注册时间

(1)凡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分配学位,学位分配通知由注册学校或指定学校的家长于6月9日收到。

(2)新生登记将于6月16、17日举行。届时,家长将持学位分配通知书到招生学校办理报名手续。

(3)对未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符合我区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补办登记时间为8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家长将适龄儿童及所需证明材料带到区教育局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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