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黄页学校正文

广州市海珠区广州大道南小学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5-25 02:52:23 浏览次数:282
广州市海珠区广州大道南小学主营业务:广州市重点小学、海珠市重点小学、海珠市择校、
欢迎申请广州市海珠区广州大道南小学。广州市海珠区广州大道南小学风景优美,师资力量雄厚,地理位置优越。它为大多数学生提供了一个极好的学习场所。请记住注册电话:020-840404489。注册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花园南岸街1号。更多信息,请登陆官方网站:
广州市海珠区广州大道南小学怎么样?
我印象最深的是校园景色。校园非常漂亮,一年四季都有不同的色彩体验。对我们来说太凶的是班主任,这会伤到我的小心。有时我们班太吵了,班主任严厉地批评我们,这是非常悲哀的,因为我没有说话。
广州市海珠区广州大道南小学收多少钱?
普通学生278学生778
本信息源网仅供参考。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致电我们。有关广州市海珠区广州大道南小学的更多信息,请参见以下内容:

广州市海珠区广州大道南小学简介:

广州市海珠区广州大道南小学成立于1998年7月。是海珠区首批民办公办学校之一。为了“为学生的未来发展奠定基础,为社会的文明进步而教育人民”,学校形成了“加强英语和计算机教学,突出艺术教育,培养创新人才”的办学特色。学校有一支年轻的高素质教师队伍。青年教师占71%,大专及以上学历占80%。他们热爱自己的工作,有出色的业务,灵活的方法,而且多才多艺。学校高度重视德育工作,构建主体性德育体系,按照“近、小、实”的活动设计原则组织开展德育活动,注重德育的时代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学校坚持走科研兴校之路,先后开展了“快乐教育”、“赏识教育”、“动手实践”、“自主探索”、“合作交流”、“自主合作探究”等课题的实验研究,促进了教育质量的提高。




广州市海珠区广州大道南小学的注册情况如何?
2013年广州市小学择校参考资料:广州市海珠区广州大道南小学招生信息

2013年广州市海珠区广州大道南小学招生简章
一、申请人及条件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有关规定,今年小学招生我区年龄在6岁以上,即2007年8月31日以前(含8月31日出生,下同)在海珠区户籍、尚未入学的儿童,必须申请入学。

(2)具有广州市户籍,因市政建设项目,暂住海珠区的适龄儿童(已安排永久性搬迁的不在本范围内)可在我区申请入学。

(三)海珠区无户籍,但居住在海珠区,按照广州市教育局的有关政策,流动人口适龄儿童满6周岁,可在我区申请贷款。

(4)居住在香港、澳门、台湾和海珠区境外的华侨适龄儿童,外籍适龄儿童可在我区申请贷款。

注:对丧失学习能力和自理能力的严重残疾适龄儿童,请向所在小学申请学位,对轻度智障适龄儿童,可到特殊教育学校(海珠特殊教育学校)申请学位-奇能学校)。地址:怡乐路新丰黄16巷8号)。

因病或者特殊情况需要延期或者免学的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应当向申请学位的小学提出书面申请,报海珠区教育局审批,可以延期一年。

二、学位申请时间

2013年5月13日11、12、(1244年星期一)共三天。

每日办公时间:上午8:30至上午11:30

下午2:30至下午4:30

三、申请学位办法

符合今年海珠区小学一年级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居住地指定的小学申请学位,填写《学位申请表》,申请学位时,必须携带适龄儿童证原件、复印件及下列证件:

(一)具有海珠区户籍

1.户口的;

2.独生子女证(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明);

3.购房的房产证或抵押合同;经市房管局批准或按照有关规定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房屋为申请学位的子女父母的唯一住所);

4.2013年体检表;

5.儿童疫苗接种证明;

6.学龄儿童已申请个人身份证的,也请提交。

(2)具有广州市户籍,临时迁往海珠区的,应当持有:

1.户口簿;

2.独生子女证(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

3.有效拆迁协议公证书;

4.原住宅房地产证明或租赁合同;

5.有效暂住证明;

6.2013年体检表;

7.儿童接种证明;

8.如果学龄儿童申请了个人身份证,请同时提交。

(3)海珠区无户籍适龄儿童需携带:

1.出生证;

2.独生子女证或广东省流动人口父母计划生育证明(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明);

3.父母、适龄儿童户口簿;

4.我区适龄儿童户口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借阅证明;

5.我区适龄儿童父母暂住证(广东省居住证);

6.父母双方工作单位证明(父亲或母亲为我区环卫工人的,颁发广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颁发的《广州市市容环境卫生临时工子女入学证》和环卫工与海珠区环卫局连续两年以上签订的劳动合同;环卫工人连续两年购买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7.2013年体检表;

8.儿童疫苗接种证明;

9.学龄儿童申请个人身份证的,也请提交。

(iv)香港、澳门、台湾和海外的华侨适龄儿童和外国籍学龄儿童应携带:

1.学龄儿童的身份证(护照);

2.学龄儿童家长的身份证(护照);

3.暂住公安派出所适龄儿童境外人员居留登记表(合法居留签证);

4.广州市公证部门出具的本区居民在学习期间对非广州适龄儿童承担监护义务的公证书;

5.非广州适龄儿童临时监护人与当地居民的书面申请户籍;

6.临时监护人的户口簿和同一户籍地址的房产证或者购房抵押合同;房屋租赁,提供经广州市房管局批准或符合规定的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房屋为临时监护人的唯一住所;

7.2013年体检表;8.儿童接种证明。
关键词: 广州 小学

“如果发现本网站发布的资讯影响到您的版权,可以联系本站!同时欢迎来本站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