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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乳源瑶族自治县桂头镇中心小学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5-23 01:04:18 浏览次数: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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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乳源瑶族自治县桂头镇中心小学介绍:

桂头中心小学位于美丽的乌江岸边,校园环境优美,树木葱郁。它是一所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的镇中心小学。

学校创建于1930年,前身为仁和小学。这所学校经历了许多风风雨雨。她的诞生、成长和发展凝聚了几代桂系恶棍的心血。2004年9月,学校迁到了现在的位置(原桂头镇),原计划在那里转学,充分利用新的特色。2005年秋季以来,学校布局进行了大规模调整,全镇村小学三至六年级学生纳入中心小学。共有37个班级,1828名学生和428名全职寄宿生。

学校占地面积52500平方米(约80亩),建筑面积19826平方米。标准教学楼2栋,综合楼1栋,学生宿舍楼1栋。教学设备设施齐全,功能室齐全。办公室教学用电脑59台,学生用电脑124台。图书馆共藏书59729册。

学校现有教职工95人,其中本科6人,大专82人。有一个廉洁、改革创新、团结进取、求实务实的领导班子。有一支敬业、高素质、创新、善于育人、相对稳定的教师队伍。多年来,许多人被评为“粤南山区优秀教师”、“粤南地区优秀教师”;。

学校坚持“以德治校、以质强校、以科研兴校、以建校”的办学思想,坚持“文明、礼让、和谐、勤学”的校风,要形成“注重质量,培养习惯”的校风,以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和自主学习习惯为突破口,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学校先后获得“文明单位”、“美丽校园”、“法制宣传先进集体”、“一级学校”、“绿色学校”、“五四红旗团(总)支部”、“中小学行为规范示范学校”、“先进教师之家”、“县”;“教学管理先进单位”、“县教育装备先进单位”、“广东省中小学校本培训示范学校”、“韶关市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标准化学校”、“韶关市德育示范学校”、“县教学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注重第二课堂活动,多年来,学生在舞蹈、绘画等比赛中取得了优异成绩。

学校将继续强化发展意识、责任意识、质量意识和教育改革意识,追求以高尚情操感染人,以博学育人,以科学方法引导人,以良好形象影响人。以高起点、高标准运作、高质量服务为导向,促进学校高效率发展。要用硬件带动学校发展,用名师带动学校发展,用科研促进学校发展,用特色支撑学校发展,实现以德治国、以质取胜的办学目标,科研与特色。坚持走内涵发展之路,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环境优美、设施先进、队伍优秀、管理科学、素质扎实的现代化农村教育学校。




韶关市乳源瑶族自治县桂头镇中心小学的注册情况如何?
2013:广东省韶关市乳源瑶族自治县桂头镇中心小学招生信息

2012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为进一步规范2012年县级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广东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及有关省、市文件,按照依法治教的原则依法行政,为保障义务教育实施,促进教育公平,维护社会稳定,结合我县教育实际,本文就我县2012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指导,省、市以“民办”为基础,招生制度要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确保所有适龄儿童、青少年依法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切实维护小学、初中学生的合法权益中学生。

二、招生对象

(一)小学一年级

1、招生年龄。小学一年级六岁(2006年8月31日前出生)。残疾儿童具有学习能力和自理能力是正常的招生对象。小学不得招收未满入学年龄的儿童,也不得拒绝已满入学年龄的儿童进入一年级。

2、户籍要求。适龄儿童家庭应当具有当地正式户口。适龄儿童的户籍原则上与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监护人)同户籍,户籍应当与监护人房屋产权证和实际常住户口一致。虽然户口不在当地学龄前儿童,但确实有必要,监护人也应该申请。经教育局批准,统一安排当地学校招生。

三、招生原则

(一)分段招生,学生就近相对免试

。今年,我县继续实行就近相对免费入学考试和布局调整学校统一安排招生的招生政策。义务教育阶段,公立学校免除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考试,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入学资格考试。

(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各中小学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相关信息,加强中小学之间的沟通和了解,家庭和社会。

学校按照县教育局确定的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安排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不允许拒绝接收能够适应一般学校生活的适龄残疾儿童和青少年。学校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审核新生户籍地址,实事求是,不虚报地址。

(三)学校服务范围

县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学校服务范围坚持学生户籍所在地和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与实际相统一的原则户主是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

(四)生源

就近入学的认定依据是根据目前学校分布、相对距离测算和就近统筹安排。招生安排以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的实际住址为依据,与户籍一致。住进出租屋或亲戚、朋友、熟人处,不是报名的依据。如果发现逾期申请或地址有误,不能保证返回原所在地办理入学手续,只能从近到远。具体要求是:

1.学生的常住户口应当与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常住户口和法定固定户口一致。学生本人的户口与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不一致的,以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为认定依据。

2.户口是祖父母、祖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监护人在影片中有合法的固定住所。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依法持有关证明报名参加该片:(一)父母双方均为现役军人(含武警);(二)父母双方均为社会派出的专家、技术人员;(三)孤儿。

3.市政工程由政府搬迁,虽已迁入新居,但因客观原因户籍未迁出的,以新居为准;原住宅已拆迁,新居未交付的,但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以新安置住房为准。

4.其他特殊户口,由学生监护人提供相关证明,经县教育部门审核后,根据辖区实际情况确定学校安排入学。

(五)流动儿童入学工作

各中小学要高度重视流动儿童入学工作,做好调查工作,按照“地方政府优先流入”的原则,解决流动儿童义务教育问题,“公办学校优先”与地方现实。

1、流动人口子女。根据《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流动人口是指离开常住户口进入本省,居住在本省行政区域地级以上城市的人员。“流动人口子女入学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是监护人须有流动工作单位证明或工商营业执照;二是有当地固定居住的有效证明;三是有连续居住的居住证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在6个月以上(由于第一张居住证只有6个月,持有人应于2012年5月下旬到公安机关及时延长居住证的有效期;第四,户口所在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校联系函。

2、全市跨县流动人口子女。进城跨县流动人口子女入学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一是监护人必须持有当地流动人口工作单位证明或工商营业执照;二是监护人必须持有当地固定住所有效证明;三是,必须有本市户口;四是必须有户口所在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校联系函。

以上两类人员的相关证件应在2012年6月10日前填妥。凭以上证明到县教育行政部门办理入学手续,学校由县教育行政部门指定。公立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受或者收取学费。逾期不办的,指定学校学位满的,安排到周边公办学校就读。

(六)特殊教育学校招生

乳源特殊教育学校招生与普通中小学招生同步进行。把特殊教育学校和普通学校的招生纳入当地义务教育发展规划,确保残疾少年儿童按时入学。根据有关规定,要做好视力、听力、语言、智力残疾儿童的调查工作。乳源市特殊教育学校要加强宣传,动员真正需要入学的学生。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1、一年级新生报名时间:8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和操作事项由各镇中心小学确定。

县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到时间为5月上旬,教育局作业时间为8月下旬。具体登记时间和操作事项由县小学确定(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2、七年级新生入学时间。暑假前,中学向新生发出入学通知书和通知书,并将新学年的注册时间通知新生及其监护人。

(II)有关要求

1、解决外地来县留学人员

在该县有户口,小学毕业生在外地留学需要回该县初中的问题,并在户口所在地的镇中心小学提出申请(需要到县中学学习的,到局教育单位提出申请,经局招办审核后到指定学校就读)。你必须带上你的户口簿,学生证和一张最近的一寸免冠照片。

2、填写材料档案

各小学如实填写《乳源县2012年小学毕业生登记卡》(附件2)和《乳源县2012年秋季初中招生登记表》(附件3)(一式三份,小学一份,初中一份,初中一份教育部门)。如果有在外地学习的学生回到户籍所在地,将在名单后面列出,并填写研究生登记卡。以上两份材料连同学生证统一整理,于5月25日前报局教育单位审核保管。2012年乳源秋季初中招生登记册的登记号码和姓名与小学毕业生登记卡一致,并于5月25日前将登记册电子文件发送至教育股林老师邮箱[邮箱 ;受保护]。

3、做好学校升格为中学的工作

在县第一小学、金溪小学、光明八一希望小学以及洛阳中心小学、古母亲水中心小学、天井山小学和五指山小学只要有当地户籍,就可以安排他们到乳源中学学习。六坑中心小学少数民族毕业生可安排到民族实验学校学习,汉族毕业生可安排到十六中或桂头中学学习。流动人口子女随当地学生一起学习,与当地学生同级。

要求上述学校按照学生入学意向做好分类统计,填写《小学毕业生入学意向统计表》(附件4),并整理出3个相关档案,如2012年乳源县小学毕业生登记证、2012年乳源县秋季初中招生登记证和学生身份证,按意向入校,并提交教师教育单位。初中应根据学生入学意向填写并下发入学通知书(附件7)。

4、做好中小学布局调整工作

碧北中心小学和东平中心小学作为民族实验学校的分校管理,四年级学生统一安排到民族实验学校学习;陇南中心小学和汝城小学全部撤至光明八一希望小学。布局调整学校应于5月25日前将《拟分流学生意向统计表》(附件5)、《2012年布局调整学校招生联系函》(附件6)和学生身份证移交教育单位。《2012年布局调整学校招生联系函》一式三份。加盖公章后,学校、教育单位和学生家长各执一份。学生家长凭《招生联系函》为学生报名,另一所学校凭此函接受学生。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各镇人民政府应当向学生监护人发出入学通知书。

盖有镇人民政府公章的招生通知书,一般在当地中学毕业后交小学核发;镇上没有中学的,由中心小学统一在镇人民政府盖章核发城镇。各小学必须在本学期结束前将中学的《入学通知书》和《新生入学通知书》发给学生监护人,并回收收据。

义务教育阶段七年级入学通知书由中学或者中心小学(镇上没有中学的)下载复制;乳源县小学负责下载、复制乳源县2012年小学毕业生登记证(附件一)和2012年秋季初中学生入学登记表(附件二)。

5、小学毕业生登记证由学校组织专人填写,教育单位审核,逐级签字盖章。表格上应粘贴小学毕业生近照一寸免冠。小学毕业生登记证、学籍证由县教育局教育单位在开学前保管。严禁私自携带、伪造、复制。开学后,应将中学档案作为学籍管理资料。新学年招生名单确定后,各初中将《招生名册》(一式两份,各学校分页填写)和《名册》电子版交各教育单位审核。

五、加强学籍管理

各学校要严格执行省教育厅《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管理暂行办法》(粤教基〔2007〕66号),并使用本市统一的学生身份证和学生身份档案。各学校应指定专人负责学籍档案的建设和管理,认真、及时、完整地填写,资料齐全、规范、准确。

六、贯彻《义务教育法》,规范办学行为

1、公立中小学在义务教育阶段不得招生择校。特殊情况需要借读的学生,应当办理正式借读手续,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方可入学,不得加收任何费用。录取通知书一经发出,将是该校学生。未经允许,每所学校不得两次招生。

2、认真实施义务教育“五零班”工程,严格控制班容量。中小学班级容量原则上不超过50人。目前,因特殊原因达不到要求的,要在7月3日前报教育单位备案

3、。严禁公立义务教育学校通过考试选拔优秀学生。所有公立义务教育学校不得发布招生广告。

4、严格执行《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班级安排管理暂行办法》(粤教计〔2007〕63号),禁止所有学校举办实验班等专班,禁止快慢班划分。对每个初中的在校生实行正常的班级安排,班级划分由县教育局教育单位监督。分班结束后,学校将分班成绩加盖公章,并予以公布。学校不得擅自调整,班级成绩保留至学生毕业。

5、加大义务教育招生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招生政策的透明度。各学校要以家长会、班会、校务公开栏等形式向学生和家长宣传招生政策,让家长支持和了解义务教育阶段的招生工作。

七、工作要求

1、明确责任追究制度。各中小学要认真做好六年级小学生和七年级中学生人数的统计、核实和交接工作。中学要及时将报名名单和七年级新生人数反馈到生源学校,做好小学和初中的“无缝衔接”。接收学校原则上以名册为准。如有变动,要在开学时认真登记并向教育单位报告,了解学生的真实分流情况,按要求填写变动表,做好学籍归档工作。接收学校应及时向原学校和教育单位反馈未报名学生名单,原学校承担动员退学学生返校的责任和义务。

2、要做好小学六年级学生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的评价工作,确保学生的公信力。

3、严格招生纪律,坚决杜绝各种徇私舞弊行为,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4、各中学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严格按照局里批准的招生范围,任何借口都不得突破。招生通知书一经发出,将是该校学生。未经教育局教育单位批准,其他学校不得随意招生。

5、初中招收新生时,要有完整的材料和手续。乳源县2012年小学毕业生登记证和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登记证是初中招生的主要材料,没有档案的学校一律不能接收。违反本规定的,县局不予办理学籍备案手续。

6、各项招生工作完成时间和具体要求见《2012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一览表》(附件8),要求各单位按时、优质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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