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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经济学院华信学院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6-10 10:09:59 浏览次数:344
单位名称:石家庄经济学院华信学院
单位地址:石家庄市汇丰路18号
学院概况

石家庄经济学院华信学院成立于2001年,是经教育部首批批准设立,

学院位于石家庄空港工业园区。新校区规划占地面积1350亩,总建筑面积42.7万㎡;已建成一期工程占地面积506亩,建筑面积25万㎡,采用欧式建筑风格,校园环境优雅,办学条件齐备,公共服务体系健全,具备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学院重视师资队伍建设,实施“人才强校”战略。现有专任教师430人,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173人,教师教学及科研水平稳步提高。学院根据现代科学技术发展趋势和地方经济与社会发展需求设置专业,专业结构合理,优势学科突出,学院设有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会计学、财务管理、物流管理、电子商务、行政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资源勘查工程、勘查技术与工程、工程管理、环境工程、英语、广告学、法学等20个本科专业,形成了经、管、工、文、法等多学科交融渗透、协调发展的学科建设格局。

我校现有在校本科生8185人,部分专业实行按专业大类(本科专业目录二级分类)招生,同一专业大类学生入学后实行通识教育,第五学期依据学生意愿、社会需求及教学资源等分流到大类范围内所涵盖的专业(方向)继续进行专业学习。各专业招生均纳入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学生学业期满且成绩合格达到毕业条件准予毕业者,将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石家庄经济学院华信学院毕业证书;凡达到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石家庄经济学院华信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

组织机构

党群机构:党群工作部(党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机关党总支、各系党总支)、团委、公会。

行政机构:董事长办公室、院长办公室教务处、实验实践中心、学生处、招生就业处(招生办公室、就业指导中心)、人事处、财务处、总务处、资产处、基建处、保卫处、车管处、公寓管理处、培训部、采购中心、科研处、网络管理中心、学位办。

学术机构:学位委员会、学术委员会、教学指导委员会。

院系设置:管理系、会计系、经济系、文法系、电子信息系、资源环境系。

董事会:杨勇(董事长)、杨敏(执行董事长)、王志贤(董事长助理)。

学院领导:

杨文会:院长,主持学院全面工作。分管学位办、培训部。

王滨:党委书记,主持党委全面工作。分管党群工作部(党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机关党总支、各系党总支)、工会。

蔡世廉:常务副院长,协助院长做好行政全面工作。负责后勤保障、安全保卫工作。分管总务处、保卫处、资产处、车管处、网络管理中心。

刘明海:副院长,负责教学工作。分管教务处、实验实践中心。

王维正:副院长,负责行政管理、科研工作。分管院长办公室、科研处。

赵显杰:党委副书记兼副院长,负责学生管理、招生就业、共青团及各系学生工作。分管学生(部)处、招生就业(部)处、团委。

宋朝霞:副院长,负责图书馆建设和公寓管理工作。分管图书馆、公寓管理处。

特别说明:学院财务处、人事处、采购中心由董事长、执行董事长主管,王维正副院长协助董事长、执行董事长分管财务处、人事处日常工作。

母体院校

石家庄经济学院(原河北地质学院)始建于1953年,原隶属于

学校从建校之初就同时开设地学类和经济类专业,专业覆盖面最全,地质经济相融合,具有鲜明特色。在59年的发展历程中,学校发扬“艰苦奋斗,求实创新”的光荣传统,秉承“勤奋求实团结创新”的校训,坚持“以人为本、有容乃大”的办学理念,突出“地经渗透、工管结合”的办学特色,形成了涵盖工、管、经、文、理、法、艺七大学科门类,多层次教育协调发展的办学格局。学校立足河北,面向全国,为国土资源系统和社会发展服务,着力培养肯吃苦、善动手、会管理、能创新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回首过去,伴随着共和国的建设和发展,学校几代人以校为荣,艰苦奋斗,薪火相继,励志践行;展望未来,全校师生将继续发扬传统,和衷共济,凝心聚力,开拓进取,向着“建设河北省一流、国土资源系统有优势和特色的多科性大学”的目标迈进!

石家庄经济学院华信学院图书馆紧密依托本馆馆员大多来自不

石家庄经济学院华信学院新校区图书馆大楼共有五层组成。其中,一层为电子阅览室;二层为办公室;三层为经济书库和综合书库;四层为基础书库、文艺书库和期刊阅览室;五层为考研自习室。

开馆时间:周一至周日,08:30——17:30,;19:00——21:00(四楼期刊阅览室)。

石家庄经济学院华信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学校全称:石家庄经济学院华信学院(学校代码:13594)。

石家庄经济学院华信学院成立于2001年,是教育部和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由石家庄经济学院按新机制、新模式创办的独立学院。

第二条校址:河北省石家庄市空港工业园区北环港路69号,邮编:050700。

第三条办学层次:本科。

第四条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第五条学历证书。学生学业期满且成绩合格达到毕业条件准予毕业者,将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石家庄经济学院华信学院毕业证书;凡达到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石家庄经济学院华信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

第二章招生计划

第六条2013年我院计划招生2400人,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和我院校园网统一向社会公布。

第七条我院部分专业实行按专业大类招生。按照社会需求、因材施教、专业布局和公正公平的原则,依据学生意愿、社会需求及教学资源等,于第五学期分流到大类范围内所涵盖的专业(方向)继续进行专业学习。我院大类招生所涵盖的专业为:

1.工商管理类含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会计学、财务管理、物流管理六个专业;

2.公共管理类含行政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两个专业。

第三章录取规则

第八条调档比例:按我院在该省公布招生计划数的100%-120%调阅考生档案。

第九条对进档考生的录取专业按总分优先的原则安排,首先将进档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专业志愿顺序安排专业,当总分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线时,则进行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直至录取到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当考生仍不能满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时,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没有满额的专业;如不服从专业调剂,则进行退档处理;各专业志愿之间没有分数级差。

第十条对同等分数的考生安排专业或退档,按照专业志愿、单科成绩、品德鉴定、身体条件等综合考虑。

第十一条对有部分省市不分文理科但有选考科目要求的,按照我院选考科目要求来安排专业。

第十二条对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我院依据投档成绩安排专业。

第十三条对相关科目的要求:英语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根据学院的教学要求,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和经济学类专业部分课程使用英语教材授课。

第十四条体检和专业限制: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司[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以上录取规则,如各省招生部门另有规定的,执行当地的录取政策。

第四章收费

第十六条收费标准: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勘查技术与工程、资源勘查工程、环境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工程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会计学、财务管理以上十个专业学费:13500元/人·年;法学、广告学、英语、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物流管理、电子商务、行政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以上十个专业学费:11500元/人·年;住宿费标准:1000元/人·年。学生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七条我院录取结果将及时公布在石家庄经济学院华信学院网站上,考生可根据各省各批次录取时间及时上网查询。

第十八条本章程由石家庄经济学院华信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学生毕业颁发石家庄经济学院华信学院毕业证书,达到学位授予条件的,由石家庄经济学院华信学院授予学士学位。

学院以独树一帜的办学理念、日臻完善的管理模式、人才济济的师资结构、对接市场的专业设置、多姿多彩的校园文化、广开渠道的就业推荐,形成了鲜明的办学特色。学院的办学成绩得到了教育行业及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在省内外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影响和声誉。展望未来,学院的办学目标是建成一所拥有15000余名全日制本科生规模,适应经济全球化、现代化发展以及“经济强省,和谐河北”的需要,有较高办学水平、现代化办学设施和鲜明办学特色的地方一流综合性高等学校。

新校区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空港工业园区北环港路69号。(石家庄市新乐市东部工业园区无繁路69号)

推荐路线

①、石家庄站(新客站)西广场乘92路或148路到运

②、石家庄北站广场乘5路在“军械学院”站倒23路到运河桥客运站下车,换乘县际班车可直达学院。

③、石家庄客运总站(自强路东口)乘131路到运河桥客运站下车,换乘县际班车可直达学院。

④、自驾车在京港澳高速(G4)新乐出口下后沿无繁路东行5公里路北即到。

【注】新生入学期间在石家庄站、石家庄北站、高铁正定机场站、新乐汽车站均有学院接站班车(详见“录取通知书”);运河桥客运站直达学院班车每日四班(南苏方向),发车时间为08:30、10:30、14:30、16:30。



单位名称:
石家庄经济学院华信学院
单位类型:
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 (其他机构)
所 在 地:
河北/石家庄市
单位规模:

注册资本:
未填写
注册年份:
2000

经营模式:
其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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