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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河区高塘石小学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5-21 01:27:14 浏览次数: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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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河区高塘石小学怎么样?

广州市天河区高塘石小学收多少钱?
书本费:253名普通学生和753名借读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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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河区高塘石小学简介:

广州市天河区高塘石小学位于著名的“长寿村”——科木龙村,周围有火鹿山和凤凰山两个森林公园。周边有两大森林公园、地面卫星观测站、天河肉类联合厂、长寿村水厂、天河高唐工业区等自然生态武警部队。

学校占地面积11377平方米,绿化面积6266.2平方米。校园内的树木与学校背后的自然相映成趣,形成了独特的绿色网络。优美祥和的环境为孩子们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激发了他们的情感体验,使他们热爱自己的校园,昼夜与他们一起热爱大自然。周边丰富的教育资源和得天独厚的自然环境成为儿童的教育基地。




广州市天河区高塘石小学的注册情况如何?
2013年广州市初中择校参考资料:广州市天河区高塘石小学招生信息

招生范围:科木贡村部分自然村和单位:方武村、杨武村、新武村、邹武村、上土武村、下土武村、天河肉联厂,高唐工业区,省种养场,省电力学院

对口中学:广州89号中学(广州)89号中)


2013年广州市天河区小学招生指南

家长:

一年一度的小学新生招生工作即将开始!

为了让您的孩子成功申请相应的学位,请您仔细阅读以下内容。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配合!

请先记住以下重要时刻:

1.入学公告在学校门口发布:4月30日

2.星期二对口小学适龄儿童入学:5月11日、12日、13日(1243周),1)

3.学校发布新生登记通知:6月9日(星期日)

4.新生入学登记:6月16日、17日(星期日,第一次)

一、入学要求

所有年满6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国籍、种族,进入义务教育阶段。今年的招生目标是2007年8月31日或之前出生的适龄儿童。6岁以下的儿童不包括在今年的入学人数中。

二、需要证书

。全区小学一年级招生登记时间为2013年5月11日至13日。家长须随身携带户口本、有效居住证(房地产证、购房合同、宅基地证、集资房证、拆迁协议书等)等证件,租房合同和唯一经市房管局批准的居住证)和一个全邮资的回信信封一起到小学随孩子登记。没有房地产证的,必须提供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出具的房地产登记清单。

三、入学原则

“实际居住地”是指适龄儿童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实际拥有产权和居住的地方,或者适龄儿童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没有房地产但合法租赁和居住的唯一地方;“户籍必须一致”是指适龄儿童与其父亲(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相同,且适龄儿童与其父亲(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实际居住地与户籍地址相同。因客观原因(如拆迁、临时安置等)使居住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的,以实际居住为主要依据安排程度。

四、儿童分配办法

在坚持“以实际居住地为基础,人户必须一致”的前提下,按照“一户一度”的原则(双胞胎除外,多胞胎和符合计划生育二孩政策),即一个居住单元只能从对口学校分配一个学位,如果你学习的话,如果居住单位已经有学龄儿童在相应的学校学习1-5年级,那么学位将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具体情况可分为以下几类:

1、一手房住户:一手房业主的子女在新生登记前(2013年5月11日前)购房入户并办理入住手续的,将在所属地区的相应小学就读;一手房住户的子女已购房但入户并于5月11日至8月31日办理入住手续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已购房但未办理入住手续的,不在新购房地址对应的小学办理学位,学位适用于原实际居住。

2、集体户:适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属于广州市天河区集体户。集体户口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的,可以提供实际居住地公安部门出具的不迁入证明,经市房管局核发的房地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或按有关规定),以及居住条件相关情况证明(提供实际居住的消费凭证,如水电费、煤气费、固定电话费等),而这所房子是广州市唯一的学龄儿童及其父母的住所,该区教育局将统筹安排学位。

3、承租人:2013年5月11日前在我区办理手续并租住,租期三年以上(自2013年1月1日起计算)的承租人,该房屋为学龄儿童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广州的唯一住所(无房地产证)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未按规定办理合法租赁手续,租赁期不足三年或2013年5月11日后在我区租房的,不予受理。

4、被拆迁户:被拆迁户的子女,由拆迁办安置,实际居住在我区管辖范围内(以拆迁协议提供的住所为准,可能与被拆迁户的住址不一致,但必须有广州市户籍),或领取搬迁补助的被拆迁户子女自行解决居住问题,可在2013年5月11日前提供经市房管局批准的被拆迁户子女有效租赁合同,现住址为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广州的唯一住所,经核实(需提供父母双方无房的证明),由对口小学的学生接受;已使用学位或对口小学学位紧张的,区教育局将统筹安排学位。

5、二手房住户:指在2013年5月11日前办理完交易手续(以房产证为准)且已入户的二手房业主子女,未使用学位的,到对口小学入学并领取;如已使用学位,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2013年5月11日后,办理完交易手续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不被区内学生录取。

6、有祖父母的家庭:指出生后与父母、祖父母共同生活,父母在广州无独立房地产或其他住所(无单位住房、自购、出租等需提供单位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的适龄儿童。如果不使用学位,将由对口小学的学生接收;适龄儿童及其父母在广州的唯一居住地是祖父母的家。但如有不同家庭入住或使用学位,区教育局会统筹安排。

7、不完全不动产家庭:学龄儿童及其父母不完全不动产的住所是他们在广州的唯一住所,在广州没有其他完全不动产或住所(没有单位住房、自购、出租等)。学位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除不完全不动产住宅外,还有完全不动产住宅的,应当迁至完全不动产住宅所在地,由完全不动产住宅所在地的对口小学接收。

适龄儿童有上述情况的,先到实际居住地对应的小学登记。

五、非广州市适龄儿童入学

1、凡符合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要求(见附表)且具有本地区居住、监护条件的非广州市适龄儿童,均须携带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材料按要求,并到相应的居住地小学申请学位,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2、凡符合《广州市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义务教育实施意见》(粤发〔2011〕45号)要求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和其他非广州市适龄儿童,均可就近联系学校取得学位。如果公立小学没有剩余学位,他们可以在私立小学申请学位。每所学校的地址是天河区教育局网站上的电话号码(www.TIAnhe.org.CN)。申请时应提供下列材料:1)申请人农业户籍原件及复印件;2) 申请人在广州的固定地址证明(提供该房屋的产权证明或经景街、镇镇租赁房屋管理服务中心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以及同一固定地址的有效居住证明;3) 申请人在广州就业(或合法经营)证明和社会保险证明(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其中合法经营证明由工商部门出具);4) 申请人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计划生育证明由户籍所在乡镇计划生育部门出具,(五)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有关材料。

温馨提示

1、家长必须对所提供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2、读过一年级的学生不能重新申请入学,一经发现,将予以开除,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家长承担;

3、要求家长按照招生工作指导,准备好申请对口学校入学的全部材料,材料不全可能影响入学;

4、要求家长于5月11日至13日到对口小学报名。如果申请迟到,学位将由区教育局安排;

5、为节省您宝贵的时间,建议家长先在天河区教育局www.TIAnhe.org.CN网站的“小学招生”栏了解招生信息,下载2013年天河区小学新生入学登记表,填写后交各小学招生点使用;

6、经核实入学材料不实的,公办学校不予录取;B、多次申请公办学校学位的;C、无特殊情况未按时申请学位的;

7、已被学校录取,无故未按时注册,学校电话催促,三日内仍未注册的,视为放弃学位;

8、父母有对学校招生的建议或意见,可以向校长反映。如果校长的解释或解决方案仍然不能让您满意,他们可以请求以下帮助:

天河区教育局咨询热线:38622798地址:4号楼2001室,第一天府路四合院,天河区

天河区成人教育办公室(民办小学招生)咨询电话:38622792

地址:4号楼2002室,第一天河区天府路四合院

天河区教育局纪检监察部门投诉电话:38622508

地址:天河区天府路1号院4号楼2005室
关键词: 天河 广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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