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黄页学校正文

梅州市师范学校附属小学(梅师附小)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5-19 02:55:44 浏览次数:455
梅州市师范学校附属小学(梅师附小)的主营业务:全国初中,
欢迎申请梅州市师范学校附属小学(梅师附小)。梅州市师范学校附属小学(梅师附小)公司风景优美,师资力量雄厚,地理位置优越,为广大学生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学习场所。请记住,申请电话是0753-2196838,注册地址是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中原路政务院。有关更多信息,请访问官方网站:。
梅州市师范学校附属小学(梅师附小)怎么样?

梅州市师范学校附属小学(梅师附小)要多少钱?
每个小学生每学期家庭作业费用不超过10元。校园一卡通的费用是每校服务费15元。具体招标方式由市教育局提供。。[点击查看完整费用]
此信息源网络仅供参考。如果您想了解更多,请致电我们了解更多有关梅州市师范学校附属小学(梅师附小)的信息。具体内容如下:

。1983年更名为“梅州师范附小”,至今已使用。1994年10月被评为梅州市一级学校。学校有33个班级,1571名学生和93名教职员工。长期以来,梅州师范学校附属小学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关心和支持下,在高等教育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不断发展壮大。特别是经过2009年“建设广东省教育强区”的洗礼,现已发展成为校园环境整洁优美、设备设施齐全、办学特色鲜明的重点小学。多年来,学校坚持“加强学校质量建设,科研兴校,德治校,特色兴校,依法治校”的发展思路。努力建设“特色办学、特色教学、特色生源”特色学校。形成了“羽毛球”、“青少年科学教育”、“青少年邮票设计”、“儿童文艺”四大特色学校。学校先后被评为“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全国羽毛球传统项目学校”、“广东省羽毛球传统项目学校”、“广东省羽毛球训练基地”、“广东省青少年科学教育专门学校”、“广东书香校园”;“广东集邮文化进校园示范校”、“梅州市德育示范校”等称号,造就了一批省、市、区三级优秀先进教师。



?  2013年惠州小学择校必备参考资料:梅州师范学校附属小学招生信息

。  梅江区2013年秋季小学新生入学指南

。  1、 小学新生入学原则为

。  2013年,梅江区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按照“分期招生、分校招生、学位统筹、就近招生”的原则进行。各小学要设立招生名额,负责学校招生,负责招生资格审查,学校对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经审查后,发给入学通知书。

。  2、 小学新生入学时间安排为

。  第一阶段:6月15日至6月23日(具体时间由各学校确定并公布)接受梅江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对经考试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由学校发出入学通知书。

。  第二阶段:免费学位公立学校受理梅江区无户籍适龄儿童积分入学申请,领取积分入学申请材料,时间为6月24日至7月7日(具体时间由各学校确定并公布)。

。  第三阶段:各公办小学审核7月8日至7月14日非梅江户籍适龄儿童积分入学申请材料(具体时间由各学校确定并公布)。7月14日前,将公布整体招生排名和招生结果(具体时间由各学校确定并公布),并向教育单位提交未入学儿童名单。

。  第四阶段:统筹学校。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以申请积分方式入学,积分达到60分,但未进入公办学校就读的,由区教育局安排其到本地区具有学位的公办学校整体就读。其余未通过积分制取得60分的学生,由区教育局安排其到辖区内有学位的公办或民办学校就读。时间范围为7月15日至7月31日(具体时间由教育部门确定并公布)。

。  3、 新生入学年龄。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章第十一条:“六岁以下的儿童,由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送其上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顺延至岁。”七、《教育部关于规范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防止和纠正“小学化”现象的通知》(教育部计二〔2011〕8号)要求“严禁小学提前招收未成年儿童接受义务教育”。今年,我区一年级新生接收2007年8月31日前出生、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

。  4、 注册所需的证书和证明材料。

。  (1) 梅江区户籍适龄儿童证明及证明材料。

。  一。帐簿(核对原件并收回复印件);

。  2。学龄儿童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或者购房合同;学龄儿童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没有房产的,需要提供有效的居住证明材料(核对原件,复印件);

。  三。新生计划生育证(需原件);

。  四。儿童疫苗接种验证证明(收到原件);

。  5个。学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到相应的

。  报考点只保留学位,由教育局统筹安排。

。  (2) 未在梅江区登记的适龄儿童证明及证明材料。

。  未在梅江区登记的适龄儿童,可通过积分申请进入公办学校一年级。除按照《梅江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公立学校一年级学生积分计划(试行)》提供相关材料外,还应准备:1。注册地教育部门出具的学校联系函。三。现居住地镇(街道)计划生育部门核发的《新生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均收)。

关键词: 梅州市 附小 附属 小学

“如果发现本网站发布的资讯影响到您的版权,可以联系本站!同时欢迎来本站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