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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城市职业学院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5-18 07:35:04 浏览次数:339
珠海城市职业学院的主营业务:全国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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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城市职业学院怎么样?

珠海城市职业学院要多少钱?
收费标准:一般专业4500-5500元/学年,艺术专业9000元/学年,企业管理(中外合作)16900元/学年。。[点击查看全部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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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珠海城市职业学院:

。  珠海市职业技术学院是珠海市人民政府主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004年4月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报教育部备案。  学院地处中国改革开放的前沿,经济发展迅速,自然环境优越的经济特区,珠江口西岸的核心城市珠海,地理位置十分优越。学院拥有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整体优化的师资队伍。现有教职工400余人,其中全日制硕士以上学历教师占45%,全日制副高级以上学历教师占24%。邀请校外许多专家学者为学院客座教授,组成了一支专兼职教师队伍。  学院由经济管理学院、工程与信息学院、国际合作与交流学院、人文社会科学系、艺术与设计系、成人教育学院(珠海电视大学)等五所中学组成。与珠海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专业有36个,涉及计算机、电子信息、通信、制造、金融经济、公用事业、文化教育、艺术设计等10多个专业,高职教育中有10多个职业技术门类。目前,各类学校在校生近1.4万人,其中全日制职业院校在校生3500余人,本科、专科成人教育在校生9000余人,中职在校生1000余人。  学院办学条件优越,基础设施完善。各类实验实训室和功能室,条件好,设施先进。教学仪器设备总值为28.03年百万元。现有图书资料18万余种,报刊550余种,电子图书10万余种。  该学院是开放式的,充分利用珠江三角洲和毗邻香港、澳门的地理优势,加强与国内外知名大学的交流与合作。引进中外合作本科(中德3+1、中澳2+2或3+1.5条),硕士学位(中澳1+2),与德国国际管理与经济学院,日本鹤龄学校,加拿大教育投资集团联合教育和职业培训,伦敦工商考试局等。  学院十分重视培养和提高学生的专业竞争力、知识应用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艺术设计类学生获第四届中国航空航天博览会票务设计竞赛一等奖;工商管理类学生获第五届广东省高职院校全国实用英语口语比赛一等奖(非英语专业);数控技术专业学生获广东省首届大学生三维创新设计(CAXA杯)比赛团体二等奖;2009年广东省大学生排球锦标赛女子排球队卫冕C组冠军。学院高度重视校企合作,与行业协会和330多家企业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学校与50多家企业签订了办学协议,采取命名班、设立奖学金等形式。有17个专业和市劳动局等部门共同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毕业生双证率达到90%。近年来,毕业生整体就业率一直保持在同类高校前列。  学院重视科学研究,设有职业教育研究院。近年来,他承担和完成了一批国家、省、市科技项目和横向科研项目。主编、编撰、参编著作100余部,发表论文1700余篇。  学院立足珠海,面向珠三角,坚持“以服务求支撑,以特色求发展”的办学理念,积极为政府、行业、企业服务。2008年,建成“广东省(珠海)节能培训基地”、“广东省中小企业培训示范基地”、“珠海市中小企业培训示范单位”、“珠海市游艇人才培训基地”。承担了全市节能技术培训、社工考前培训、普通话水平考试、教师资格考试培训、计算机水平考试培训、公共英语水平考试等培训工作,拥有营养师、中科院等数十项职业技能考试资格,同时与阿里巴巴合作成立电子商务培训中心,开展电子商务教师资格认证培训,并与北京蓝鸟APTECH信息技术培训中心开展ACCP认证培训。形成了全日制高等职业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职业培训并存的办学格局,成为珠海市职业教育的龙头。




珠海职业学校招生:珠海城市职业学院招生信息汇总
。  珠海城市职业学院公司2014年的招生规定为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制定本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和广东省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

。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  第二章是学校概况。  第三条学院名称:珠海市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事业单位国家标准代码:13713

。  第五条学校地址:

。  学校总部:珠海市金湾区西湖区金儿路;邮政编码:519090

。  第六条办学层次:大专(高职)

。  第七条办学性质:公立高等学校。  第八条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学校所属单位:珠海市政府;业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毕业证书:按照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应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业条件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并报广东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毕业证书的学校名称:珠海市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书。

。  第三章组织与职责。  第十一条学校成立招生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全面负责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有关招生政策的贯彻执行,负责制定招生条例、招生条例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和监督招生工作落实制度,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  第十二条招生办公室是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按照学校招生条例和实施细则,制定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招生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本科和专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  第十三条学校成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进行监督。录取期间,设立信访组,安排专人处理考生的信访、申诉和投诉。

。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本校各专业招生计划及相关要求见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

。  第十五条广东省招生批次:第三批专业a(省内非珠海户籍考生)、第三批专业B(珠海户籍考生)、第三批高等职业教育(3+证书)(珠海户籍考生)。外省录取批次根据各省文件要求确定。详情请参阅各省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

。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实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生办公室监督”的招生制度。招生工作要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办的有关政策法规,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运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衡量德行,聪明才智,体格端正,美貌出众,择优录取。

。  第十七条在省招生委员会确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在保证招生计划完成的前提下,制定具体的录取标准,按照文科、理科等分类录取,艺术类高职“3+证书”。

。  第十八条立案学生的比例,根据学生情况确定。一般情况下,在册学生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20%以内。学校应根据学生情况,对这一比例进行适当调整。

。  第十九条在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检查合格的前提下,统一考试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珠海市职业技术学院备案要求,珠海市职业技术学院将根据考生意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  第二十条专业录取根据考生专业意愿由高分到低分。当第一个专业志愿满员时,第二个专业就会被考生录取,以此类推。没有专业的志愿者缺口。根据考生填报专业的先后顺序,总分相同、相关科目成绩较高或有特长的优先考虑。

  第二十一条未全部录取考生的专业意愿,服从专业调整的,按照考生总分并考虑单科成绩,转入招生计划中有空缺的专业。否则,应撤回。考生在填写原申请时不服从专业调整,但在入学前向我校提交了书面申请的,可以进行专业调整。

。  第二十二条外语要求:我校公共外语教学以英语为主。非英语考生应认真报考。

。  第二十三条艺术类专业报考时,考生文化课和技术成绩权重计算的比例,按照招生省份的要求确定。广东艺术类专业录取时,投档考生的总分按考生文化课成绩的60%和技术课成绩的40%计算,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  第二十四条广东省文理类高中毕业生报考广东省文理类高中毕业生时,三次学业水平考试均取得成绩,其中至少有一次达到丙级以上。当考生的考试成绩(或排名)相同时,综合素质评价优秀、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可优先录取。专业录取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学习基本专业知识(模块)的考生。

。  在广东省,我校艺术类毕业生三项学业水平考试中,至少有两项成绩达到D级以上。当考生的考试成绩(或排名)相同时,综合素质评价优秀、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可优先录取。专业录取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学习基本专业知识(模块)的考生。

。  第六章入学体检标准。  第二十五条本校招收的考生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的规定执行,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执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取消高校在校生体检乙肝项目检查的通知》(教科〔2010〕2号)的有关规定。对于残疾考生,如果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报考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符合录取标准,将正常录取。

。  第二十六条对于会展策划与管理专业,由于国际会展公司的身高要求,对于酒店管理专业,由于国际品牌酒店的身高要求,报考170万男人的身高1.60米在身高方面请女性慎重申请。

。  第二十七条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指导意见》,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取消普通高校在校生体检中乙肝项目检查的通知》,对新生的身体状况进行复查,对不符合体检条件或者不适合报考专业学习的,按照《学籍管理规定》进行调剂或者退学。

。  第七章收费标准。  第二十八条学生的学费、住宿费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的有关文件收取。

。  学生的学费、住宿费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的有关文件收取。学费标准:文理4500-5500元/学年,文科9000元/学年,工商管理(中外合作)16900元/学年。

。  住宿费:一级公寓1200元/年;二级公寓(一)850元/年;二级公寓(二)750元/年;二级公寓(三)600元/年。

。  第八章是学生资助政策。  第二十九条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办法,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  第三十条建立奖励助学制度,设立学生勤工俭学专项管理机构,为家庭困难学生提供勤工俭学服务。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制度。我校已与国家开发银行签订协议,按照国家助学政策,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  第九章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和申诉。  第三十一条招生工作的监督和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申诉的联系部门:组织人事监督部门

。  联系人:叶春霞

。  监督电话:0756-7253315

。  传真:0756-7253030

。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160;受保护]

。  第三十二条报名咨询及联系方式。  电话:0756-7253066;0756-7253616

。  传真:0756-7253066

。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160;受保护]

。  学校网站:http://www.zhcpt.net

。  入学网址:http://www.zhcpt.net

。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经2012年3月18日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适用于珠海市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度招生工作,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第三十四条本章程由珠海市职业技术学院委托珠海市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章程与国家和省的政策法规不一致的,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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