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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第四小学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5-11 01:00:37 浏览次数:353
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第四小学的主营业务:全国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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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第四小学怎么样?
2001年被评为斗门区一级学校。现在学区范围扩大了:它是静安市区的一所老学校,北起静安南苑路,东至西堤路文化中心,南至江湾二路,西至环山南路。
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第四小学要多少钱?
普通学生住宿费一般为100元/学期公寓200,学生学杂费300,住宿费一般为100元/学期公寓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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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学校成立于1965年9月。原隶属于斗门县水运公司。1992年,学校管理权和学校产权由水运公司转让,由静安镇人民政府接管。正式命名为“静安镇第四小学”。2001年被评为斗门区一级学校。现在学区范围扩大了:它是静安市区的一所老学校,北起静安南苑路,东至西堤路文化中心,南至江湾二路,西至环山南路。学校现有占地面积6971平方米,建筑面积4763平方米,绿化面积3500平方米,教室18间,教师办公室6间,教学班18个,在校生936人,教职工65人。其中,高级教师32人,小学三年级以上23人,在职研究生2人,本科12人,大专20人,中专22人。校园是绿色和安静的。教学设施齐全,有12个多媒体教学平台。有10多个功能教室,如梯级电动教室、机房、音乐室、美术室、图书馆、少先队员队伍室、档案室、自然实验室、体育室、保健室、德育室等,为学校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奠定了良好的基础。近年来,在区局、镇政府和水运公司领导的关心和支持下,在教育局和教育集团的正确领导下,我们树立了素质教育的办学理念:以艺术教育为突破口,积极开展第二次课堂活动,以改革课堂教学方法为手段,实施“培养十个专业的合格学生,建立十个特色的标准化学校”等措施,使校园条件逐年改善,教学质量逐步提高。目前,我校校园建设不断完善,教学设备不断扩大,教师教学工作各具特色,学生学习氛围良好。师生形成了教与学的结合体。教书育人已成为一种普遍趋势。有无尽的好人和礼貌。我们学校的师生在德、智、体、劳、美等方面都有了很大的进步。教学氛围逐步形成。50多名教师的论文或教学计划获得市、区一、二、三等奖。150多名学生参加了国家、省、市、区三级比赛,分别获得一、二、三等奖。学校教学工作被区评为教学质量三等奖,打破了近年来我校未获奖的局面。学校田径队、篮球队多次在乡镇运动会上取得优异成绩。民间乐队、少先队、舞蹈队多次参加镇运会,取得了优异成绩,受到当地干部群众的好评。我们学校全体师生团结一致,共同努力。在上级领导的关心支持下,在全体家长的热情支持下,在全体师生的共同努力下,我们学校将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取得良好成绩,办一所人民满意的学校,努力为斗门经济发展作出贡献。



?  2013年广东省株洲市初中选拔参考资料:广东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第四小学招生信息

。  注册范围:

。  江湾一路以南,南苑二路23号,环山南路427号,南苑路以南;南苑一路以北,南苑一路,环山南路以东;华南路,江湾二路以北,中兴南路(国家商城);246号,中兴南路段东临东风村路,北临建峰矿泉水厂,北临建峰大桥花坛。

。  2013年,珠海市斗门区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招生办法为

。  招生目标

。  小学生必须年满6岁(2007年8月31日或之前出生),初中生必须是应届毕业生。它可以分为以下四类:

。  (1) 斗门区户籍学龄儿童少年。

。  (2) 符合珠海市规定的11类政策性照顾学生(详见附件1)。父母一方或多方是在斗门区非斗门区户籍政策范围内出生、工作、生活的子女。

。  (3) 符合《珠海市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进公办学校暂行办法》要求的随迁子女加分入学。

。  (4) 非珠海户籍人员2012年5月1日前持有在斗门区登记的完全产权房地产证(房屋用途为居住,不含商铺、车库、工厂、工业用地、商务公寓、酒店公寓等)政策生育的随迁子女。,并依法完成全部生产任务的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房地产”)女。

。  3、 注册程序

。  (1) 宣传准备(5月2日至5月9日)

。  全区全面启动招生宣传工作,公布各小学、初中学区范围,设置咨询电话,做好政策咨询(持续到招生工作结束)。

。  (2) 注册时间

。  报名时间是5月10日至22日。

。  (3) 使用地点和方法。  一。以下小学新生直接在学区注册:

。  (1) 斗门区登记在册的适龄儿童,符合珠海市规定的11类政策照顾学生。

。  (2) 一方或多方父母在斗门区登记的,应在非斗门区户籍政策范围内生育子女。

。  (3)香港和澳门的儿童在斗门地区工作和生活。

。  2。以下初中新生直接在原学校注册:

。  (1) 根据珠海市规定,斗门区注册学生在斗门区小学就读,11种政策性照顾学生。

。  (2) 一方或多方父母在斗门区登记的,应在非斗门区户籍政策范围内生育子女。

。  (3)香港和澳门的儿童在斗门地区工作和生活。

。  三。斗门区户籍小学应届毕业生在外地就读的,5月10日至22日直接到斗门区教育局教育处报名。

。  四。农民工子女登录珠海市教育信息网(http://www.zhjy.net)申请学位。各小学、幼儿园要根据家长提供的信息,安排负责人指导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上网报名。如果小学新生家长无法上网,可于5月18日至19日携带所有相关信息到以下指定学校进行网上报名。

。  (4) 入院方法

。  一。斗门区注册学生户口簿地址与父母房产证地址相同的,学位按注册地址所在学区安排。学生户口簿地址与父母房地产证地址不一致的,学位按房地产地址安排。

。  2。如果学生的户籍与他/她的祖父(母亲)或祖父(母亲)的完整财产证明的地址相同,学生及其家长(监护人)无珠海市房地产登记中心斗门分局颁发的斗门区私有房产证的,必须提交,才能安排到该房产所属学区学习。

。  三。如果学生户籍为斗门区集体户籍,则为三代以内直系亲属的不动产,学生或其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与他人共享(指不在学生三代以内的直系亲属),或家庭无房,根据学校的学位情况,斗门区教育局将安排就近就读一个整体。

。  四。政策性护生十一种类型(详见附件1),出生在斗门地区的非斗门户籍户籍政策中的子女,香港地区和澳门地区工作和生活在斗门地区的子女可根据学区安排学位。自有房地产所在地;无房地产或无完全自有房地产,2013年5月1日后办理房产证或户口登记的,区教育局将根据学校学位情况安排学生整体入学。

。  5个。符合积分入学资格的,可按学生家长不动产所在学区安排学位;无不动产或仅有部分产权的,学校将由区教育局根据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  (5) 在线注册和注册流程

。  一。注册账号。使用申请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和家长的手机注册账号。手机用于接收报名信息、密码更改、审核结果、报名结果等报名信息。

。  2。输入信息。根据申请流程,填写学生信息、家长信息、房产信息等积分信息。

。  三。数据审计。教育部门将申请资料分类汇总后,报公安、计划生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房地产登记等部门审核。

。  四。计算积分。各职能部门反馈评审材料后,区教育厅计算积分,并于6月19日至25日公布符合积分入学条件的学生名单。如有异议,应在公示期内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补充相关材料。

。  5个。安排学位。区教育厅根据公开名单,根据申请条件和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学生进入公办学校。

。  6。登记入住。7月4日至5日,学生上网查看学位安排结果。从7月6日到7月7日,带着全部录取材料到招生学校报到,拍照留念,学校将录取材料拍照留念到招生系统。

。  7号。注册学生身份。根据学校登记结果,区教育局统一了学校招生管理制度。

。  4、 应用材料

。  (1)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包括五项内容:“家庭户口地址栏、家庭户口首页、总人口目录页、学生个人户口页、家长个人户口页”。

。  (2) 房地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包括三项内容:“产权证号、产权人和地址”。

。  (3) 城镇、街道计划生育办公室(斗门区户籍学生)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  (4) 小学一年级新生应提供珠海市儿童疫苗接种证明材料。

。  (5) 同时提供政策性照顾学生的相关证明材料(详见附件1)。

。  (6) 申请积分入学的学生监护人,应按照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申请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初一年级积分指标及分数表(详见附件8)提交申请材料。

。  (7) 非斗门区小学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校学生身份证明,并加盖学校和当地教育部门的公章。

。  (8)居住在斗门地区的香港和澳门居民需要提供香港和澳门居民身份证,香港和澳门居民的来往内地、房地产卡等旅行证件
BR/>  (9) 上述材料的原件应保存备查,并按上述顺序装订成A4纸格式。

。  5、 其他事项。  (1) 对在各镇就读的小学毕业生,材料由原毕业学校审核,校长和校长在证书复印件上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

。  (2) 6月中下旬,原小学作为宣传单位对学生所属的初中学区进行宣传。

。  (3) 区直属小学和静安镇城区小学将于6月10日将一年级新生申请材料送区教育局教育处。经审批,各小学将于7月8日至9日发布新生入学通知书。其他小学将在学校批准新生材料后,于7月8日至9日向新生发出入学通知。

。  (4) 区直属小学、教育集团将于6月10日将区直属初中一年级新生的申请材料送区教育局教育处汇总,区教育局教育处将把材料送到全市中学。本市中学确认后,招生学校将于7月8日至9日发出录取通知书。各镇教育组收集非区级初中新生的申请材料后,将于6月10日前将学生申请表发送到各镇初中。录取学校批准后,初中将于7月8日至9日发出录取通知书。

。  (5) 各学校将于7月8日至9日对通过积分进入公办学校的学生和其他学生发出入学通知。

。  (六)新学校开学后第二周,学校直接在市学籍管理系统申请学籍,经区教育局审核后办理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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