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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惠阳区淡水第二小学(淡水二小)怎么样-收费标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3-31 02:53:00 浏览次数: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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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惠阳区淡水第二小学(淡水二小)怎么样-收费标准怎么样?

惠州市惠阳区淡水第二小学(淡水二小)怎么样-收费标准怎么收费?
书杂费:普通生302元/每生每学期 借读生662元/每生每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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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惠阳区淡水第二小学(淡水二小)怎么样-收费标准介绍:

  惠阳区淡水第二小学是一所六年制公办学校,创办于1963年,是广东省一级学校。学校占地面积14400平方米,建筑面积10390平方米,绿化覆盖率达100%。学校现有23个教学班,在校学生1323人,教师64人。教师学历达标率100%,师资实力雄厚,现有市级以上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5人,荣获市以上荣誉38人次,完成市“名班主任”培养2人,区首届“名教师”培训对象1人。

  校园布局合理,环境优雅,四季如春,绿树成荫,是一所花园式学校。学校各类教育教学活动功能室配备齐全,电脑室、实验室、图书室、阅览室、手工劳作室、舞蹈室、心理咨询室、多媒体教室等一应俱全,并建成了覆盖全校的校园网和校园广播系统。设有200米塑胶跑道田径场和足球、灯光篮球场、排球、羽毛球等多功能体育活动场地,为学生有效学习、健全发展提供了全面保障。

  学校秉持“以人为本,为学生的发展提供优质服务”的办学思想,以“立德、启智、扬长、创新”为校训,始终走“质量立校,科研强校,特色兴校”的办学之路,不断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办学质量和水平持续提高,学校先后荣获“广东省优秀红领巾小社团”、“广东省优秀少先队大队”、“广东省特级档案综合管理单位”、“惠州市绿色学校”、“惠州市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惠州市足球体育传统项目学校”、“惠州市安全文明校园”,“惠阳区教育工作先进单位”、“惠阳区先进基层党组织”、“惠阳区德育示范学校”、“淡水环境卫生教育先进单位”、“惠阳区教学质量二等奖”。

  学校坚持“以德育人、以艺育人”, 从自身实际出发,充分挖掘自己的优势资源,加大特色教育力度,使艺术、书法教育成为我校的特色品牌。注重引导学生关注生活、勇于实践,让学生在丰富多彩的活动中全面发展,形成了德育、艺术教育和书法教育等多方面特色。成立的“小浪花艺术团”节目在全区中小学生文艺汇演中连续多年荣获一等奖,被誉为学校艺术教育的“样板”。报道“小浪花艺术团”的专题片于2007年5月在惠州电视台各台播放,引起广泛反响。艺术团节目《娃娃鼓》成为全区学校文艺经典节目,被惠州市宣传部选出参加了2008年5月9日奥运圣火传递惠州站的演出,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学校长期坚持书法教育,编写了书法校本教材,设立有书法课程,为创建品牌学校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学校重视教学科研,培育了一支高素质、善研究的教师队伍,形成有多学科、多级别的研究课题系列。是国家基础教育实验中心外语教育研究中心“外语实验学校”,“全国《发展与创新教育》课题实验学校”。目前,我校有英语、语文两个国家级课题,一个省级德育课题,英语、语文、数学、书法四个区级课题,有的已经圆满结题,有的正在研究之中,并取得了阶段性的显著成效。

  展望未来,淡水第二小学将在党和政府及教育部门的关怀指导下,坚持在发展中探索,在探索中发展,为创办高质量、有特色、现代化的城区强校而努力奋斗!




惠州市惠阳区淡水第二小学(淡水二小)怎么样-收费标准招生情况?
  2013广东省惠州市幼升小择校参考必备资料:惠阳市淡水第二小学招生信息

  2013年秋季淡水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严格遵循依法办学和规范管理,切实进行“阳光招生”,促进教育公平,维护社会稳定。

  二、基本原则

  按照分区划片、免试入学并首先确保淡水户籍适龄儿童入读公办小学的原则招收小学一年级新生。

  三、招生办法

  (一)学区范围的划分

  各公办小学按分区划片的办法进行招生;具体的学区范围见《淡水城区小学招生范围分区图》。

  (二)登记时间和地点

  1、申请入学登记时间: 6月22、23日两天。

  2、登记地点设在各学校校内。

  (三)报名手续和规定

  1、公办小学招生规定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且年满6周岁(2007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可入读学区内所属公办小学:

  (1)“双证” 齐全,即具有学区范围内淡水户籍和学区内父母或直系亲属房产证(或购房借款合同及首期发票);

  (2)淡水户籍并具有学区内父母或直系亲属房产证(或购房借款合同及首期发票);

  (3)具有学区范围内淡水户籍。其中中心小学、第六小学如不能提供学位的,由教育指导中心统筹安排到其他公办小学入读。

  (4)父母在淡水连续居住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五年、有稳定职业、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其中中心小学、第六小学如不能提供学位的,由教育指导中心统筹安排到其他公办小学入读。

  (5)非淡水户籍但具有学区内父母或直系亲属房产证(或购房借款合同及首期发票)。其中申请入读中心小学、第六小学另需提供父母在淡水连续居住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五年、有稳定职业、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等相关证明材料;如无法提供,该两所小学片区内的这类适龄儿童由教育指导中心统筹安排到其他公办小学入读。

  2、符合入读条件的适龄儿童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凭户口本、小孩出生证、计划生育证、房产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学区内所属学校填写相关申请表申请入学登记,待学校审批后再报名注册。以上证明材料需带原件,并上交复印件;因证件虚假影响申请入学登记的,一切责任由家长承担。

  3、民办学校招生规定。民办学校的招生人数必须严格按照招生计划执行,凡需超计划招生须报指导中心批准。学生入学须严格控制在年满六周岁(2007年8月31日前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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