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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樊城区教育局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10-04 03:58:42 浏览次数:771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樊城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市委办发〔2010〕31号)和中共樊城区委、樊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精神并下发《关于樊城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发改发[2010]6号),成立樊城区教育局作为区政府门户工作部门。襄阳市樊城区教育局责任调整(1)加强基础教育,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要深入推进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加强中小学德育,全面实施素质教育。(2) 要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努力提高职业教育质量,积极推进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增强职业教育发展活力。(3) 要加强对民办教育的管理和监督,完善民办教育管理政策措施,规范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4) 撤销政府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1) 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区教育工作条例、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2) 负责区学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全区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教育系统干部培训工作。(3) 制定全区教育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4) 负责全区各类教育结构的调整和改革,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教育资源优化配置和校园规划,指导全区中小学布局调整。(5) 负责参与全区基础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工作,指导中心学校、区直中小学、幼儿园的有关教育工作,负责教育督导和评估工作。(6) 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教育经费筹措、教育经费、教育基础设施投资、教育收费等方面的政策法规,编制并上报区级教育经费年度预算方案,监督教育经费的筹集和使用整个地区。(7) 承担全区学生资助工作。负责落实国家和省级贫困生资助政策,负责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免除学生学杂费工作,负责全区中等职业学校享受国家助学金工作;指导全区普通高中贫困生资助工作。(8) 负责全区教师工作。组织实施全区各级各类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制度;负责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和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统筹规划学校师资队伍建设;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参与制定教育系统劳动工资和人事管理有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专业技术岗位设置、评价和教师招聘(调配)审核工作。(9) 指导学校德育、体育健康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学校安全稳定、学校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区教育奖励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10) 统筹管理全区学历教育和考试工作,规划指导继续教育、民办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11) 统筹管理全区中小学招生考试工作,制定各学校招生计划,组织协调招生管理工作。(12) 组织承担和协调国家、省、市下达的教育系统重大科研项目的实施,规划、指导和推动全区教育系统的科研、教学、科研和成果转化。(14) 负责全区教育统计信息系统的开发建设,规划指导学校远程教育工作。(15) 协调、监督、指导全区中小学基本建设和项目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和实施区直教育经费新增使用计划。(16) 组织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语言文字法》,制定全区语文工作中长期规划,组织实施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测试。(17) 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三、内部组织:根据上述职责,区教育局下设6个内部机构:(1)办公室(2)计划财务科(3)综合教育科(4)综合管理科(5)人事部(6)区教育督导室离退休人员工作科,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的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四、区教育局行政编制18个。其中主任1人,副主任3人(其中党外事务副主任1人),教育督导室主任1人(由教育局长兼任)。纪检干部按照有关规定设置。在原批准的区教育局设立1名职工和服务人员,随着人员自然减少,逐步注销。
关键词: 襄阳 教育局 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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