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黄页网站正文

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环境保护局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10-03 08:34:34 浏览次数:406
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环境保护局公司的主要职责是:(1)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定辖区内的环境保护规范性文件;执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基准和技术规范;组织编写负责全区环境功能区划的编制,指导乡镇环境规划的编制;组织和监督全区重点区域的实施;参与全区主体功能区划的制定,承担了区政府的日常环境保护工作。(2) 负责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监督管理。牵头协调重大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和协调全区重大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警工作,协调解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协调区域内重点流域和区域的污染防治工作。(3) 管理和监督排污费的征收和使用;负责污染物排放申报登记和排污许可证的发放和管理;做好全区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总量减排考核工作负责全区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的制定及考核的组织协调。(4) 协调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和监督上级环保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5) 组织本辖区内重大经济技术政策、发展规划和重大经济发展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组织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实施竣工验收等环境管理制度;审批限额内的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和区域开发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引进和推广污染控制新技术、新工艺;培育和发展环保产业。(6) 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区空气、水、土壤、噪声、光、味、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的防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饮用水水源地的环境保护进行监督管理;组织指导辖区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7) 监督管理全区的生态保护工作。负责自然保护区的划分、规划和珍稀动植物保护申报;负责生态建设示范区、生态区的规划、技术指导和协调;监督,管理和指导村镇环境保护工作,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监督检查辖区内各类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风景名胜区的环境保护工作森林公园。(8) 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参加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的应急处理;监督管理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工作,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9) 负责辖区内环境监测统计和环境信息发布,建立环境监测体系,组织环境监测网络,指导企业开展环境监测工作。(10) 负责组织开展环境保护科学研究,制定全区环境保护科技发展规划,组织申报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科研项目。(11) 开展环境保护国际合作与交流。组织协调国际环境保护条约的实施,参与处理涉外环境保护事务。(12) 组织、指导、协调全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13) 所属单位管理:区环境监理大队、区环境监测站、宣州区环保局宣州经济开发区分局(14个)承担区环保联席会议的具体工作。(15) 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如果发现本网站发布的资讯影响到您的版权,可以联系本站!同时欢迎来本站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