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黄页网站正文

蚌埠市怀远县教育局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10-02 11:35:59 浏览次数:787
五、蚌埠市怀远县教育局公司的责任:

(一)全面贯彻党和国家有关教育的政策、法规,研究起草地方教育法律法规,并组织实施。(2) 研究全市教育发展战略,统筹规划,协调指导全市教育体制和办学体制改革,制定全市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协调、组织实施。(3) 由各有关部门(包括市、区、区)和成人教育部门、社会力量等,统筹管理好基础教育、扫盲教育、社区教育等;负责全市教育督导评估工作。(4) 负责全市教育队伍建设;负责全市教育系统人事工作;指导教育人事制度改革;负责宁夏师范大学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组织实施教师继续教育以及教学管理人员。(5) 负责全市教育法制建设,指导区县、学校依法治校,维护和保护学校、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6) 统筹本部门教育经费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教育经费筹措、教育经费拨付、教育收费和教育基础设施投资的规章制度;管理教育费附加直辖市的地方教育附加费和人民教育经费;管理对本市的教育资助和外来贷款;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内部审计监督工作,负责对直属学校(单位)教育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计。(7) 根据城市教育发展的需要,指导和组织实施全市各类学校布局调整工作,指导和监督学校基础设施、校舍管理、学校财产管理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审批学校用地的使用和调整。(8) 全面管理全市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规划指导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和教育科研工作;规划和组织实施教育信息化。(9) 负责全市教育招生工作;负责全市学历教育考核工作;管理全市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10) 负责全市教育系统外汇管理工作。(11) 协调指导全市语言文字工作。(12) 领导市教育工委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学校(单位)教育系统各单位与党的关系;负责党组织和党员的管理,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纪检监察、思想政治工作和统一战线、群众团体工作;负责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有关部门的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工资等工作直属单位。(13) 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如果发现本网站发布的资讯影响到您的版权,可以联系本站!同时欢迎来本站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