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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林业局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10-02 10:15:55 浏览次数:568
山东省林业局是省政府主管林业工作的直属机构。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我省林业法律、法规和政策,并监督实施。(2) 制定全省林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3) 组织植树造林,封山育林,组织指导生物防治水土流失,组织指导森林资源(包括防护林、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林业种苗生产经营、质量监督检查和林业良种审定工作。(4) 组织指导全省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工作;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组织指导森林、林木、林地登记发证和变更登记工作,调解林权纠纷;依法办理征用、占用林地的审批工作;组织指导木材检验站管理的规划、报批、审批工作;指导、监督林木采伐、运输。(5) 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制定、调整省政府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名录,报省级政府批准后发布;负责森林种质资源、相关植物新品种、古树名木、名贵树种的保护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森林和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规划;组织协调全省湿地保护工作;负责进出口濒危物种和国家保护野生动植物、珍稀树种及其产品出口审批。(6) 组织、指导、监督林业行政执法和查办森林案件;指导全省森林公安、林业行政、森林植物检疫工作和队伍建设;组织指导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的检疫,划定疫区和保护区。(7) 指导林场、苗圃、森林公园和林业基层组织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国有林场、苗圃的设立和变更的审批;负责规划,全省森林公园审批。(8) 负责省级林业基础设施和项目的审批;管理省级以上林业资金;筹集和管理省级林业资金;监督省级林业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研究提出经济调控意见管理国有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监督国有林业资产。(9) 制定全省林业科技发展规划;制定林业质量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林业科研、技术创新,科技成果推广和林业科技发展;制定并实施全省林业人才教育培养计划。(10) 组织和指导对外林业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负责引进外国情报、外商投资项目和外事工作。(11) 组织、指导、协调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部门绿化,指导协调跨地区、跨部门实施重点绿化工程,组织开展绿化评比表彰工作。(12) 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省森林防火工作,制定和实施全省森林防火规划,发布森林火灾信息。(13) 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地址:济南市文化东路42号公用电话:0531-88557612监督电话:0531-88557627邮政编码:25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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