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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城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9-29 14:25:48 浏览次数:1677
增城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简介

增城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公司的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土地、矿产资源、测绘、房屋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组织制定我市地方性管理政策法规;组织协调实施。负责行政复议和诉讼。(2) 负责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市土地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指导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和实施;负责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初步审批;负责对市政建设项目和国家、省、市项目的土地利用预审工作进行初审;组织土地调查和土地统计;组织编制土地开发利用、整治、保护和荒地开发复垦规划和规划,协调、监督、检查实施情况;建立健全土地动态信息监测系统。负责实施土地利用管制,落实国家耕地保护基本政策,负责土地整理、复垦和补充耕地验收。(3) 负责征地、划拨、出让、变更土地用途;受理建设项目用地审批;编制建设用地计划和各项用地指标并组织实施;负责闲置土地处置和招标拍卖活动,组织建设用地使用权进入有形市场。负责农村集体土地的审批工作。(4) 管理矿产资源,负责本市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利用、保护和监督管理;负责法律、法规授权范围内矿产探矿权、采矿权的初步审批;组织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依法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地质环境、复垦绿化等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地质勘查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责地质遗迹保护的管理和实施,地质环境的调查、监督管理,地面沉降的监测和预防,协调矿业权和地勘纠纷,管理地质产业,管理地方地勘资金,管理地下水资源,监测、监督和防止地下水过度开采和污染。(5) 研究制定测绘行业发展规划,执行上级制定的测绘技术标准;负责本区基础测绘规划的汇总和行政审查;组织实施负责本区基础测绘和地籍测绘工作;负责本区测绘成果的收集和管理;负责本区测绘标志和测绘基础设施的维护负责本辖区内测绘行业的管理,负责全市地图的编制和审核工作;管理和规范测绘及地图编制市场;负责城乡土地、房地产管理和地籍、房地产统一管理,办理土地、房地产权属的发证、过户、登记、发证工作;调解房地产权属纠纷;负责保全工作,地籍和房地产数据的管理和信息化。(6) 负责查处本市土地、矿产资源和测绘违法案件;负责本市国土资源动态检查;承担土地、矿产资源行政执法工作,上级交办的测绘工作。(7) 负责商品房预售、房地产转让、租赁、抵押、房屋交易、房地产评估等管理工作;负责土地分类定级,制定基准地价,划定地价,并对各类房屋重新定价;组织管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涉及国家税费的房地产价格评估工作;负责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资质和房地产价格评估工作,负责房地产的管理和监督检查查处房地产交易违法行为。(8) 负责土地、矿产资源、住房、房地产市场等法律、政策法规的宣传和科技、信息交流、教育工作,组织指导行业职工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9) 负责房地产管理工作,检查、监督房地产管理政策法规的执行情况;负责指导物业管理区域内区域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设立和变更。负责辖区内登记注册的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审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10) 负责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工作,负责对所属单位、新开发建设项目和本市移交的建设项目的拆迁方案和拆迁方案进行初审,执行拆迁补偿协议备案,协调审理本市城镇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纠纷。(11) 负责城市房屋安全鉴定、危旧房改造和白蚁防治行业管理工作;负责房屋安全普查和危旧房检查监督工作;组织开展房屋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开展白蚁防治工作编制城市危旧房改造、修缮规划,并组织协调实施。(12) 审批各单位公房销售的确权、鉴证权,负责住房资金管理和使用计划的编制。负责市直属房屋的租赁、维修、监理和物业管理工作。负责住房政策的落实,办理双代住房和租赁住房的归还手续,办理委托房屋的接管和解除保管申报。惠通市侨办等有关部门落实侨胞住房政策,具体办理。(13) 负责指导本市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保障工作;负责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申请的审查、监督检查。(14) 负责收取国家、省、广州市和我市规定的土地、矿产资源、住房和房地产市场、物业管理、测绘、城市房屋拆迁业务等行政性收费、业务服务性收费。协助财政、税务部门做好各项税费的征管工作。(15) 负责指导各镇国土房管部门业务工作,直接领导直属事业单位工作。16负责市国土资源管理办公室干部管理工作。(17) 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地址:增城市历城镇光明西路108号电话:020-82629802
关键词: 增城市 国土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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