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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工商局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9-28 12:22:05 浏览次数:309
昆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下设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滇池度假区、阳宗海风景名胜区4个开发(度假)区,以及阮店工业园区、胶子山旅游开发区5个分局,设有办事处、法律法规处,企业登记处(外商投资企业登记处)、企业信用监督管理部、市场标准化管理部(网络市场监督管理部)、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食品流通监督管理部),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处(直销监督管理部)、广告监督管理部、商标监督管理部、网络信息管理部等规划财务部、基本建设管理办公室,人事部和监察室设有14个内部机构,经济检查支队直属一个经济检查支队。还有4个事业单位,分别是消费者协会、个体私营经济协会、广告协会和12315信访中心,由工商局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局机关行政工作;全面研究,协助全面调查;负责局重要文件的起草和秘书、档案、信访、保密等行政管理工作,综合管理、宣传报道;维护红盾内外网相关栏目。电话:0871-641519710871-6416456传真:0871-64153456办公地点:市工商局办公楼5楼508507、室。负责或参与地方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协调和发布;组织实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组织开展工商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和法制宣传教育;指导全系统法制工作;承办局行政处罚案件审批和系统行政复议;负责本局行政诉讼应诉工作;负责工商行政管理执法和法制宣传教育的监督检查;负责学校的整理和评议工作,编制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联系电话:0871-64153907办公地点:市工商局办公楼6楼606室。负责依法对在本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公司、企业和其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进行登记注册管理;依法颁发管理范围内的企业和其他经营单位的证照,对其登记行为进行监督检查;调查研究全市企业登记情况,制定或参与制定企业登记管理政策法规;指导全市企业登记档案工作,对全市企业登记档案工作负责全市企业登记统计及各类资料的整理上报;联系电话:0871-64154385办公地点:市工商局办公楼二楼登记大厅。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办公室的职责是: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授权范围内,参与制定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监督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负责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授权部门批准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名称的预先核准和登记;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授权范围内,负责本市批准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设立、变更、注销、备案登记(或县)人民政府及其授权的部门;负责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设立、变更、注销和备案登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依法授权、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授权的外商投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负责上述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组织和指导查处上述企业违反有关登记管理规定的案件;负责全市外资登记管理数据的收集、分析;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电话:0871-64153318;办公地点:市工商局办公楼二楼登记大厅;市场监督管理处负责指导全系统各类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制定或参与地方性法规的制定,与市场管理有关的规章制度和市场交易规则,规范市场交易行为,监督管理各类消费品市场和生产资料市场,参与生产要素市场、证券、期货、文化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登记统计各类商品交易市场;依法监督经济合同,组织开展“重合同、守信用”活动,查处利用经济合同违法行为,组织管理动产抵押登记,组织对拍卖收购行为的监管。联系电话:0871-64148816办公地点:市工商局办公楼4楼消费者权益保护处负责研究制定全市工商系统消费者权益保护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和监督全市工商系统流通环境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组织处理严重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案件;组织受理消费者投诉和行政调解;完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电话:0871-64158768传真:0871-64154363办公地点:市工商局办公楼307室,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处负责组织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市场上走私、走私等经济违法案件;负责对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组织查处非法直销、传销案件;负责协调有关方面开展打击传销联合行动,负责市打击传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承办市委交办的其他事项。联系电话:0871-64153541办公地点:市工商局办公楼902室,广告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广告管理的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广告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具体办法、办法,对全市广告投放和其他各类广告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市广告经营单位的审批、登记和年检工作;依法查处昆明市广告协会的违法广告和广告经营工作。电话:0871-64151752办公地点:市工商局办公楼6楼商标监督管理办公室,贯彻国家总局和省局商标工作部署;研究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办法《商标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查处商标侵权和商标违法行为;负责商标和特殊标志的监督管理;负责商标印刷单位的监督管理;负责驰名商标的认定和管理,驰名商标、驰名商标的推荐和管理工作;指导县(市)、区局商标监督管理工作和地方企业商标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电话:0871-64154288(传真)办公地点:市工商局办公楼4楼402号,网络信息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研究制定网络信息监管的规章制度和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网络信息运行行为,查处违法案件;开发工商系统相关业务软件;维护局域网正常运行;指导整个网络信息监督管理和信息化建设。联系电话:0871-64148873办公地址:市工商局办公楼7层704。在市基本建设局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负责全市工商系统的基本建设工作,云南省基本建设政策法规和省局基础设施管理规定。要积极做好全市工商系统基本建设总体规划,编制年度基本建设计划,并及时向领导提供有关情况。做好项目投资管理。严格控制工程造价,协助建设项目单位编制工程预算,按有关程序实施工程决算审计。及时报批基本建设项目,积极指导建设项目单位做好工程图纸设计、施工管理、竣工验收和资料归档管理。建立健全全市工商系统基本建设信息库,做好日常维护工作。组织全市工商系统基础设施从业人员的学习培训。联系电话:0871-64154115办公地点:市工商局办公楼9楼计划财务处。负责全市工商系统的财务管理工作。制定全市工商系统会计工作办法,编制全市工商系统预算、决算,统筹安排资金使用;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负责组织征收全市工商系统行政性收费和罚没收入;负责本市专项票据的核发和审核工作;负责全市工商系统社会团体购买力的审核、审批工作;管理市局财务会计和国有资产;编制、汇总、审核全市工商系统财政收支计划;负责本市工商系统的财政收支计划负责全市工商系统的财务审计工作;负责全市工商系统统一的发放工作。电话:0871-64157066传真:0871-64153547办公地点:市工商局办公楼8楼。根据党和国家的政策和有关规定,结合全市工商系统的实际情况,负责全系统的组织、人员配备、干部调配、教育培训、工资福利、基层建设等工作,老干部和有关工作人员协助局党组做好部门领导、后备干部和所属单位领导班子的配备管理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及时提出局的编制、编制和编制工作意见,负责批准后的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基层工作调研,制定基层建设意见,指导基层建设工作;指导体制改革、组织建设、队伍建设、教育培训工作,负责辖区内工商系统的表彰奖励工作;负责辖区内工商系统工作人员专业技术职务的考核录用工作;按照有关政策法规,做好老干部管理工作;负责系统人事教育工作的调查研究,制定全市人事教育工作方案;完成组织和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联系电话:0871-64153836(传真)办公地点:市工商局办公楼7楼713室纪检(监察室)指导、监督各单位及所属系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贯彻执行指示、决定以及市委、市政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省局纪检组监察室的安排。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行政监察法》的规定,对辖区内的党组、党员和其他领导干部进行监督。负责辖区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斗争和纠正不正之风工作,协助党组纠正和规范系统内的行政执法和市场监管行为。电话:0871-64153435(传真)办公地点:市工商局办公楼9楼906室,党委职责,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贯彻党中央、上级组织和组织的决议,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支持和协助行政负责人完成本单位承担的任务。组织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学习科学、文化、业务知识。严格管理党员,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护党员权益不受侵犯。要监督党员,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反对腐败。要做好政府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了解和反映群众意见,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对入党积极分子要进行教育、培训和检查,做好党员的征集工作。协助党组管理党组织和群众组织干部;配合干部人事部门对行政领导干部的考核和民主测评;对任免、调动提出意见和建议,对行政干部的奖惩。领导工会、共青团、妇女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支持这些组织按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按照党组织的隶属关系领导直属单位的党的工作。联系电话:0871-64153730办公地点:市工商局办公楼9楼经济检查支队,承担各类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政处罚责任;按其他部(室)提供相关信息,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并将有关执法信息及时传达给各业务部门;受理和处理经济违法违规举报和投诉;组织实施各项专项执法检查,负责立案、指定管辖、指派、监督(监督)、办理、案件指导、委托调查等工作;参与地方性法规的起草工作,查处经济违法违规行为的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负责县(市)、区局案件查处工作的协调、指导和考核;根据工作需要,整合动员全市执法力量;完成领导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联系电话:0871-64153717办公地点:市工商局办公楼二楼。协会的职责是对全市职工个人和私营企业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开展文明管理、优质服务活动。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反映会员的意见和要求,提供法律咨询。帮助和引导个体劳动者和私营企业发展生产,解决生产经营中的问题,组织经验交流活动,提供信息服务。开展业务和技术培训,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做好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的技术职称评定和企业质量认证工作。协调职工个人、私营企业和有关部门的关系,协调个体私营企业的业主与职工的关系。要加强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为培育和发展个体私营经济提供服务。开展调查研究,召开座谈会,汇总公布调查结果,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情况,提出政策和立法建议。协助政府和有关部门对个体私营企业进行监督管理。兴办个体私营企业福利事业,开展文化体育活动。我们应该开展国际交流,加强与外国、香港、澳门和台湾的联系和合作。指导各县(市)、区个体经济协会和私营经济协会的工作。联系电话:0871-64131689办公地址:市工商局办公楼三楼消费者协会负责为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参与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对涉及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行政部门反映、询问,提出建议,发布消费提示和警示;受理投诉并对投诉进行调查、调解;涉及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可以向鉴定部门申请鉴定,鉴定部门应当告知鉴定结论;支持受损消费者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提起诉讼;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应当通过大众媒体予以曝光和批评。电话:0871-64154088传真:0871-64152426办公地址:市工商局办公楼二楼e-邮箱:kmsxfzxh@163.com广告协会负责宣传贯彻有关广告管理法规和政策,协助政府做好行业管理工作,反映会员单位的意见和要求,就广告管理和行业规划向政府提出建议;制定自律规则,规范经营行为,建立和维护良好的广告经营秩序,反对不正当竞争,坚持广告真实性,提高广告的思想性、科学性和艺术性;为社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调解行业内外纠纷,促进广告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开展行业资质评估活动,支持优势企业发展,向社会推荐符合条件的单位,推动会员单位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做好行业培训,确保从业人员资格,努力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组织国内外先进技术、设备、材料和工艺的开发、引进和推广,举办国内外行业展览会和交易会,促进广告设计、制作和发布的改进开展国际国内交流与合作,与国内外主要城市广告协会建立联系,代表和组织昆明广告业参加全国性广告活动和国际广告活动;组织完成中国广告协会统一部署的任务;开展广告前期咨询工作,为广告主、广告公司和媒体广告部门提供法律援助;举办广告竞赛和展览活动,精选创意优秀、广告效果好的广告作品,推荐新人,树立广告业良好形象,促进广告业发展。电话:0871-64157242(传真)办公地址:市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6楼615室,负责指导、监督、协调全市12315投诉举报工作;受理、分发、监督消费者投诉、举报;接受和受理上级委托的消费者投诉、举报,为消费者权益保护和有关工商法律、法规、规章提供咨询和服务;指导、调度查处侵犯消费者权益和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受理工商行政管理人员的投诉、举报;收集、调取、调取、调取、调取、调取、调取、调取、调取、调取、调取、调取、调取、调取、调取、调取、调取、调取、调取、调取、调取、调取、调取、调,对12315综合执法平台收集、处理的相关信息进行统计分析,分析消费热点、难点问题,收集市场监管相关信息;对相关投诉、举报进行调处,根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责分工,应当由本机关其他部门或者所属单位处理的意见和投诉;完成其他有关工作。联系电话:0871-123150871-64153500办公地点:市工商局办公楼二楼。负责高新区内资企业、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登记管理;外商投资企业的初审、许可和管理;商标、广告的监督管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法对市场主体的交易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支持企业促进经济发展。电话:0871-68155231传真:0871-68155241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商分局负责经济技术开发区内资企业、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登记管理;初审、发证管理外商投资企业;监督管理商标、广告;受理、调查、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法对市场主体的交易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支持企业法人,促进经济发展。电话:0871-67266996(企业登记)0871-67261176(个人登记)0871-67274315(消费者投诉)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工商分局负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批准和注册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对辖区内所有国有、集体、合资、私营、个体工商户进行登记管理;配合市工商局对“三资企业”进行监督管理,对市场交易行为进行监督管理管辖区内的交易主体,查处各类垄断、不正当竞争等经济违法案件;依法管理辖区内的经济合同,查处合同欺诈行为,开展合同核查(本项工作已取消)和动产抵押登记,开展“重合同、守信用”活动(改为“守合同、守信用”;依法查处辖区内假冒商标、虚假广告案件;依法对辖区内各类市场进行监督管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交易秩序,指导个人工作以及管辖范围内的私人协会。联系电话:0871-64316360传真:0871-64316356阳宗海风景区分局负责阳宗海景区内资企业、6家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登记管理;外商投资企业的初审、许可和管理;监督管理商标、广告;受理、调查、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依法对市场主体的交易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支持企业,促进经济发展。电话:0871-67517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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