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黄页网站正文

滕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9-28 12:18:47 浏览次数:1420
滕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滕州市政府的组成部门之一,主要负责滕州市就业再就业、社会保障、人才引进培训、人事管理、劳动保障执法、维权等工作。全系统共有干部职工281人,其中在职209人。该局下设办公室、政策法规室、社会劳动保险办公室等11个职能部门,社会保险费征收处、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社会劳动保险处、医疗保险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等10个事业单位。一是贯彻落实上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工作规范性文件和发展规划。二是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促进城市就业和再就业。三是负责全市社会保险待遇的缴纳,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四是落实全市事业单位职工工资分配政策,建立健全企事业单位职工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的保障机制。五是落实各项人事改革政策,组织事业单位用人与管理、专业技术人员聘任与继续教育、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等工作。六是完善劳动人事关系协调机制,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1、办公室:负责局机关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负责办公室的通讯、会务、保密、招商引资、安全保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的公共事务和后勤保障;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任务将军和党组。&人事处: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设置、考核奖惩、调薪等工作;负责局直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局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派出纪检机构的工作联系;负责教育培训、精神文明、党务宣传;承办党组局日常事务;完成局长、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3、政策法规办公室:负责劳动人事法律、法规、政策的贯彻和宣传;负责制定局法制学习计划和制定年度普法计划;负责审核局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组织行政处罚听证,负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案件的审理,代理应诉;负责受理和承办上级、同级人民政府信访、信访完成总干事和党组交办的其他任务。&4、宣传教育督导室: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的综合调研和重要起草工作;负责局系统的新闻宣传和信息报道工作;负责编制工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的报告和分发;负责年度工作目标的统计汇总和考核;负责调度局党组的督办、督促和各项工作;及时向局党组反馈工作落实情况;完成主任和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计划财务处:负责制定和实施有关财务、计划、审计管理办法和工作制度;负责局及所属单位各项经费和预算外资金的统一编制和管理,并监督实施;负责收集、分析局系统的财务会计和相关统计信息数据;负责局及所属单位的基础设施建设、固定资产、技术等方面的规划工作,技术装备的审批,专项资金的筹措、使用、管理和决算;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完成局长和党组交办的其他任务。&6、社会保障基金管理办公室:制定全市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编制和报送社会保障基金预算、决算草案;参与制定负责社会保障基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负责社会保障基金的计划和统计管理,起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监管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各项保险资金的财务管理,保值增值;负责与金融机构的联系,管理和使用各项社会保障基金;完成局长和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7、调配奖励办公室:负责人事档案管理;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调配、奖惩,并按规定办理相关人员调配手续;负责处理市政府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工作人员和市政府任免工作人员;主任和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公室:负责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分类、聘用、登记、任用、培训等政策法规的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辞职、解聘等方面的问题;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办法的制定和实施情况;承担事业单位岗位,负责援建地区和重点建设项目人员的选派和内部调动人员的安置;承担驻外使领馆、商务机构服务人员的选派工作;负责非教育系统的公费留学工作;负责全市事业单位人员的统计和综合分析;完成总干事、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9、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公室(市职称评审中心):负责完善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机制,承担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职责;负责初级和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的综合管理;负责初级和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评审和认定;负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推荐;制定专业培训,负责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制定并实施专业技术岗位资格评审、考核和考核规定;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完成局长、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10、工资福利办公室:全面管理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的工资福利工作,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工作人员的分配和福利工作,并组织实施;管理市属事业单位工资总额;负责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统一支付工资标准的审批;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单位工作人员参与确定工作时间和工龄制定全市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调控办法和实施办法,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和企业领导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制定最低工资标准,组织实施实施;负责全市各类企业、职工和劳动工资的统计工作;完成局长与党组的交接等工作。&11、社会劳动保险办公室:制定并实施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其补充养老保险条例;制定并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政策;负责特殊工种和因病提前退休的审批工作;负责落实基本养老金领取条件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组织业务工作;负责验收工作,组织制定定点医疗机构、药店的管理办法和费用结算办法;完善工伤预防、鉴定和康复措施;组织开展职工工伤认定和康复工作制定定点医疗机构、药店、康复机构和残疾人辅助器具安装机构的资质标准;完成主任和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行政许可办公室负责代表本部门受理各项行政审批事项;负责企事业单位职工工伤、伤残等级的审批工作;职业培训学校、职业介绍所的审批、发证工作;局局长、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信息中心: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的规划、设计和实施;负责制定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的工作制度和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会同有关单位)负责各类信息业务系统的服务、数据安全和保密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的更新、管理和维护;负责局计算机网络的规划、设计、运行和维护,负责电子政务系统的推广应用;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各项业务计算机应用软件的设计、推广和技术管理服务;协助局所各单位开展信息化建设;完成局主席和党组交办的其他任务。&Emsp;&Emsp;14、职业能力建设室:组织实施国家和省级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和相关行业标准;指导全市在岗职工技能培训、岗位培训和技能竞赛。同时负责本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管理工作。会同行政许可管理办公室对申请设立民办职业学校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按程序审批资质,对批准的学校严格管理;负责全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制定职业技能培养、表彰、奖励、竞赛等规章制度。做好高级工、技工、高级技工的培训和考核工作;负责技工学校的招生、备案和教研活动;负责职业资格证书的审核和管理,全面落实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完成上级和局党组交办的其他任务。&劳动监察处:负责起草并组织实施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办法;负责协调劳动者权益保护工作,组织处理有关突发事件;负责指导劳动监察工作全市参加相关企业劳动模范的推荐和评选;负责制定农民工工作计划,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负责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负责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大事件;负责指导和协调农民工信息化建设;负责制定和监督专项劳动保护法规和办法,杜绝非法使用童工,女职工、未成年工监督执行;完成厂长、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16、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就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实施全市城乡劳动就业发展规划;规划和指导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引导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全面管理各类就业中介机构;引导全市镇(街)和社区劳动保障服务平台开展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促进基层就业,实施就业援助制度;统筹城乡人力资源开发,建立城乡统一的职业培训体系,加强各类劳动力的培训、管理和流动,统筹失业保险基金的管理和使用,落实各项失业保险待遇,统筹指导促进就业,统筹落实个体工商户和就业型企业各项优惠政策,拓宽就业渠道,开展创业指导和服务,指导全市小额担保贷款工作,为大学生提供就业指导服务,完成局长和党组交办的其他任务。&社会养老保险事务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关于社会保险的方针、政策、法令和法律、法规,做好机关事业单位、企业退休人员和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工作,做好全市机关、企业和职工退休档案的接收、上报、预检、上报工作。做好机关、企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养老金、补贴发放工作,城乡居民、被征地农民;做好全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和服务工作,制定社会管理服务业务流程和操作方法,办理企业退休人员社会管理服务交接工作,指导、检查镇(街道)和社区的社会化管理和服务工作;为职工提供专业培训;做好机关事业单位、企业退休人员和享受退休人员资格认定工作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办理企业退休人员和城乡居民的死亡抚恤金、抚恤金、直系亲属抚恤金;建立健全离退休人员社会管理信息数据库;委托档案馆集中管理全市企业退休人员人事档案;组织离退休人员开展各项文体活动,做好全市政务工作,负责全市机关、企业、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险缴纳工作;依法收取养老金、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费和其他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登记、缴费和缴费、人员增减、社会保障关系转移、接续等业务办理服务;根据行政授权,依法对各参保单位进行社会保险审计;完成局长和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组:宣传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受理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障的举报和投诉法律、法规或者规章制度;监督检查定点医疗机构和医疗保险住院病人;依法纠正和纠正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监督收付工作,依法管理和经营社会保险基金;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的统计报表;组织处理基金管理案件;完成局长和党组交办的其他任务。&高层次人才管理服务办公室:负责全市高层次人才(包括中科院院士、中科院院士、长江学者、政府特聘人员、泰山学者、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青年学者)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我市高层次技能人才支持计划;负责滕州市总技师的按时选拔,每年向全省推荐拔尖技能人才参加各类职称评选;负责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工作站的管理和服务,实施博士后管理制度,承担滕州市有突出贡献的专家、人才和技术带头人的推荐、选拔和管理工作,以及我市高层次人才的招聘和宣传工作;承担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推荐申报工作;负责本市高层次人才专项资金管理工作;负责本市高层次人才专项资金管理,负责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引进硕士、博士等专业人才;完成总干事和党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20、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负责职业技能鉴定、职业技能竞赛等相关问题的研究和咨询服务;负责制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计划,组织发布鉴定公告,审核、汇总鉴定相关材料;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组织全市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监督工作的实施;负责办理职业资格证书,编制全市统一编号的一般工种工作证,以及证件的购买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职业技能考核评价信息的统计报表和归档工作;完成局长、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负责公正、及时地解决劳动争议,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和稳定劳动人事关系;负责本辖区内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负责劳动人事争议法律、法规、规章、方针、政策的宣传、咨询和解决;负责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文件的管理,档案、印章,负责提交劳动争议解决和劳动申诉报告;保守秘密,公正执法,勤勉廉洁,维护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和仲裁机构的尊严;负责劳动用工记录;负责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审查工作;负责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处的日常工作;完成总干事和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2、档案管理中心:负责机关事业单位职工身份和破产企业职工档案的管理;负责破产企业职工档案的接收和审核;负责破产离退休人员资料的申请企业;负责接收局系统的文件、档案,如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负责档案库的日常安全管理,完成局长、党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关键词: 滕州 人力资源

“如果发现本网站发布的资讯影响到您的版权,可以联系本站!同时欢迎来本站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