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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纪检监察网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9-26 11:05:04 浏览次数:4076
广西纪检监察网是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察厅保留的政府门户网站著作权。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接受自治区党委和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双重领导;自治区监察厅仍然属于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命令,接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国家监察部的领导。自治区纪委、监察厅共同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政府行政监察职能。主要职责是:(一)负责全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自治区党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在党内维护党的章程和规章制度,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和监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处级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协助自治区党委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2) 负责全区的行政监察工作。负责执行党中央、国务院、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部、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行政监察的决定;监督检查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市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执行国家政府的情况,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领导干部。国家行政机关的政策、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务院和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决议、命令。(3) 负责审查处理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市党组织等重要、复杂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章和法律法规的案件或者其他重大复杂案件处理复杂案件,决定或者撤销对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申诉、申诉,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和合作合法利益。(4) 负责查处自治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及其领导干部、企事业单位委派的领导干部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和政治纪律的行为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国家行政机关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和政治纪律,对其进行行政处分(涉及选举),并接受不接受政治处分的监督对象的申诉接受个人或单位对检查对象违纪行为的控告和控告。监察对象的合法权益和合法权益应当受到保护。(5) 负责决定维护党的纪律,制定党风廉政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宣传党的纪律检查方针政策,教育党员遵守纪律;组织指导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培训工作。(6) 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监察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遵纪守法、清正廉洁。(7) 负责党的纪律检查理论和有关问题的调查研究,起草党的纪律规章制度,参与制定党的法律法规。(8) 调查研究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市制定的有关政策法规,提出修改、补充意见,完善地方行政监察规章或规范性文件。(9) 会同自治区有关部门、市委、市人民政府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管理工作。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审核市纪委、监察局领导干部人选,以及领导、副领导(纪委书记、副书记)人选,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监察室主任、副主任,提出任免建议。(10) 承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中央纪委、监察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关键词: 广西 纪检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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