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黄页网站正文

深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9-24 14:11:16 浏览次数:239
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生委(2012年更名为深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隶属于深圳市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全市的卫生管理、计划生育管理等工作。新闻媒体通常称之为“市卫生委员会”;。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医疗卫生、人口与计划生育、食品药品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起草地方有关医疗卫生、计划生育、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卫生和计划生育产业发展规划,经批准后实施。参与人口政策的制定,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可持续发展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2) 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组织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完善和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医疗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3) 组织推进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建设,完善社区卫生服务功能,促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有效开展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4) 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食品安全事故组织调查的责任。统一发布食品安全信息,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监督食品安全法律、标准的实施,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体系。(5) 建立健全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妇幼保健、精神卫生、急救、卫生监督、计划生育等服务网络;组织实施公共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监督管理,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传染病防治;依法管理采血供应和临床使用质量,协调组织无偿献血。(6) 组织对严重威胁人民健康的传染病、慢性病、地方病、职业病和出生缺陷的监测和防治。(7) 承担卫生应急和应急救援责任。制定卫生应急预案,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和应急响应的实施,发布相关信息。(8) 完善中医药预防保健和医疗服务体系,促进中医药健康发展;监督、协调医疗科研机构的中西医结合工作。(9) 承担医疗服务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行业监督管理责任。制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范围,建立医疗机构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质量评价和监督制度,监督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准入标准和管理规范的执行情况,负责医疗和计划生育服务的技术质量控制和管理;组织实施医疗技术风险防范,指导医疗纠纷的解决。(10) 负责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组织考核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流动人口综合治理工作。(11) 组织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科普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继续医学教育,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12) 指导干部保健工作;承办重大活动的医疗保障工作。(13) 承办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负责党务办公室的编制和实施(如文件、信件的编印),设立文件和信件的编纂和出版办公室,负责信访管理办公室的建设,负责委员会的电子政务工作,协调与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联系,协调卫生、计划生育与澳门香港的交流与合作。台湾等国家(地区)和对外援助工作。承担党务、青年女工、统一战线、侨务、纪检监察、作风建设等工作;负责“两个代表”一名委员的有关工作;统筹精神文明和文化建设负责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人事部(科教处)制定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培养政策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卫生计生管理干部的在职培训;承担组织编制、调配、工资福利等工作,干部任免、考核、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出国政审、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制定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技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协调相关科研项目、新技术评估和管理工作,开展适宜的技术推广和科研基地建设;负责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管工作;组织指导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卫生计生科技人才培养计划;指导医学教育发展,发展和继续医学教育,建立和推广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和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制度。政策法规部(以市医药卫生事业改革和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为品牌)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承办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承办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实施普法工作;指导卫生计生系统落实执法责任制;组织协调科室执法责任制;组织推进科室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职能转变。承办市医药卫生事业改革发展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具体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事业改革发展的重大方针政策措施建议,督促落实领导小组会议商定的事项。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计划财务处(信息统计处)制定卫生和计划生育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统筹协调,优化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公共卫生建设计划生育服务体系,管理大型医疗设备配置,管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经费,促进完善卫生和计划生育机构的资金投入机制;预决算、财务,行政机关、预算管理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直属单位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和基本建设管理;协助政府采购管理和价格管理;承担和协调全系统对口支援工作,环境绩效评价与节能降耗。协调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卫生统计和信息共享,协调全国计划生育财政统计和家庭奖励扶助统计。宣传教育部门制定健康和计划生育宣传、公共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的目标、计划、政策和规范,并组织实施;协调全系统的新闻宣传工作,承担健康和计划生育科学的普及工作,新闻信息发布;负责舆情监测和政务微博工作;负责全市党政干部健康和计划生育理论教育宣传资料管理和文件、图片、资料的收集整理。妇幼保健和社区卫生部门制定妇幼保健、社区卫生、生殖健康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政策、计划、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妇幼保健、社区卫生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推进实施家庭医生责任制;承担和指导妇幼保健、出生缺陷防治、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等工作,人类精子库管理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依法规范计划生育药品和设备管理;做好优生优育工作,做好育儿服务;指导、检查和监督节育手术并发症的预防、鉴定和治疗;组织实施残疾儿童医学鉴定和出生缺陷干预项目;开展社区卫生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绩效评价;指导和推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监督指导基本卫生政策的落实。卫生监督管理处(总监督处)指导、监督、规范公共卫生行政执法,监督处理重大公共卫生违法案件;承担职业卫生、环境卫生、放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学校卫生、消毒产品及与饮用水卫生安全有关的产品按职责分工;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交流,组织实施食品安全标准宣传实施;组织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组织开展公共场所、饮用水卫生、环境健康影响、传染病防治等动态监测、风险评估和预警。疾病预防控制部门针对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制定并组织实施重大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和干预措施,健全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协调疾病控制、慢性病预防、精神卫生等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建立公共卫生机构和公共卫生机构与医疗机构的关系,通过分工协作机制,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发生和传播;承担传染病信息管理和法定报告发布工作;组织对专业性公共卫生机构和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绩效考核评价。负责爱卫会对口协调工作。计划生育监督管理处(计划生育基层指导处)组织实施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定期检查和年终考核;研究完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工作;监督指导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实施,负责计划生育执法工作,查处重大计划生育行政违法案件,指导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的实施;指导计划生育业务统计工作,数据分析和信息共享,参与人口变动抽样调查和人口基础信息数据库建设;组织实施计划生育抽样调查和专项调查;指导和督促基层单位加强计划生育基础管理和服务推进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网络化建设;负责所属单位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处(计划生育处)制定工作计划,规范并组织实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强流动人口动态监测;指导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共享机制;研究提出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的政策建议;建立健全计划生育效益导向机制和特殊困难家庭扶持制度;制定计划生育奖励政策;监督检查计划生育指标审批工作;承担出生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医务部制定并指导有关医疗机构、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医疗服务、医疗安全、采供血机构管理等方面的政策、规范和标准的实施,承担建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医疗质量评价和监督体系的相关工作,协调全系统加强城市质量建设;制定医务人员执业标准和服务标准;组织实施临床路径和优质护理服务;指导医疗机构感染控制、医疗应急体系建设、临床实验室管理等相关工作;负责医疗机构药学服务的监管,组织实施基本医疗服务药品制度;承担医疗救护指挥调度工作;监督医疗服务广告和含义;负责医疗技术风险防范,指导医疗事故纠纷解决,监督指导全市医疗机构的评估工作,做好殡葬管理,协调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临床重点专科建设。中医科制定并组织实施中医药、中西医结合、民族医药发展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中医药治疗、保健、预防、康复、护理、临床用药等有关管理规定和技术标准;研究建立中药饮片质量标准体系;指导非中医医疗机构的中医药业务;指导、协调、组织中医药技术合作的学术交流。市卫生应急办公室制定卫生应急和医疗应急救援预案、制度、方案和措施;组织、协调和指导预防准备、监测预警、处置和救援等卫生应急活动,对各地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分析、评价;组织实施突发性、急性传染病的预防控制和应急措施;对重大灾害、恐怖、灾害,组织实施药品事故应急医疗救援,核事故、辐射事故;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负责协调干部医疗卫生和重大活动医疗保障工作;负责跨区域医疗资源的应急调配和协调;协调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系统的职责管理;协调卫生和计划生育系统的社会稳定和安全生产与综合管理。
关键词: 深圳市 卫生和

“如果发现本网站发布的资讯影响到您的版权,可以联系本站!同时欢迎来本站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