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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关市实验中学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9-09 01:26:40 浏览次数:643
嘉峪关市实验中学 主营:全国小升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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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关市实验中学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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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杂费初中普通生400 借读生200住宿生 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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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关市实验中学介绍:

嘉峪关市实验中学是嘉峪关市政府于2002年创办的独立初中。学校地处嘉峪关市政治、文化、经济活动最为活跃的南市区,交通便利,社区资源配套,地理位置十分优越。

学校占地面积55880平方米。校园建有5688平方米的主教学楼,3960平方米的图书实验楼,2645平方米的公寓楼两座,2240多平方米的学生营养配餐中心。嘉峪关市实验中学现有30个教学班,在校学生1700人,教职工115人(其中高级教师10人,一级教师30人,二级教师63人,试用期新教师7人)国家级骨干教师1名,省级学科带头人1人,省级骨干教师2名,市级领军人才1名,市级学科带头人4人,市级骨干教师16人,市级教学能手6人。

嘉峪关实验中学是甘肃省教育改革实验校,是嘉峪关市教育局特色办学和创新改革的实验基地。学校在科学教育思想和“为学生更好地生活奠定基础”办学理念的指导下,全面实施了教育、教学、管理模式的改革。学校有一支朝气蓬勃、热爱学校、师德优良、勤奋进取的教师队伍。

嘉峪关市实验中学致力于创建和谐校园,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学校以“家校合作教育”、“学生心理辅导”、“外教英语口语教学”为三大特色。创新教育发展,加强艺术与信息技术教育,追求“素质+专业”的培养目标。学校脚踏实地开展创建书香校园、礼仪校园、平安校园、艺术校园、绿色校园等活动,鼓励各年级组创造性策划,开展丰富多彩的学生活动,极大地丰富了学生的课余生活。实验中学正在成为学生快乐学习、全面发展的乐园。

近年来,我校被全国妇联、教育部授予“全国模范家长学校”。被教育部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授予全国青少年五好小学公民教育读书征集活动,被省文明委评为“省级家长模范学校”;甘肃省教育厅授予甘肃省义务教育监测试点工作“先进集体”、全省绿色学校创建活动“先进学校”、省保健食品量化管理一级单位、食品安全信用体系试点单位;市委、市政府荣获“特殊贡献奖”、“教育系统奖”;先进集体、市先进基层党组织、市文明单位、市文明模范单位、市诚信单位、市群众体育工作先进集体、市妇女工作先进集体、市绿化先进单位、市市园林式单位、市食品安全信用A级单位、嘉峪关市青年创新活动暨市妇女工作先进集体、市绿化先进单位、市园林绿化单位、嘉峪关市青年创新活动;嘉峪关市先进集体、五一劳动奖状获得者;被市教育局评为“先进基层党总支”,市教育工会先进集体,市教育局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先进集体。

在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下,实验中学办学条件进一步改善,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社会评价不断提高,学校发展呈现出良好的繁荣势头。在嘉峪关市教育发展的宏伟蓝图中,嘉峪关市实验中学公司正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嘉峪关城南的窗口学校,校风优良,环境优美,管理科学,质量过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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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嘉峪关小学招生信息:嘉峪关市实验中学招生信息

招生范围:河口路以南、新华路以西、文化路以东,包括祁连地块、郑和地块(嘉园区)、永和地块、永平西街、友谊街区、昌明街区、长生街区,曙光区、建华区、朝阳区等朝晖区、阳光区、嘉园区、水湾区。关于调整2013年城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招生面积的通知,在征求各学校意见的基础上,保障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使各学校招生面积更加合理,局政委决定,在2010年《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区域规划》的基础上,按照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就近入学的原则,调整部分地区和招生办法。现将新调整的招生面积和招生办法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招生原则

1.按照“按面积招生”的原则,各学校必须严格按照新招生面积(含租住居民)招生,不得跨区招生。要求调到其他年级(在学校招生范围内)的学生不得拒绝。

2.严格执行适龄儿童免试入学制度。

3.各学校要广泛宣传本年度招生区域划分和报名办法,并落实到每位学生家长手中。公示不到位的,由学校承担纠纷责任;全市家长伪造住房证明的学校一律不予申请。

三、报名时间及办法

1.新生报名时间:7月10日。

2.报名条件:

(1)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持户口簿、房产证、儿童疫苗接种证到本地区招生学校登记。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持原农业户口簿、父母就业证、暂住证(学生本人及家长)、流动人口婚育证到学校登记,以及辖区内的房屋租赁合同(以房屋管理局正式租赁合同为准)。

(2)在招生过程中,当学生的居住面积与住房不一致时,以居住地为准。

3.登记方式:

登记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首先对持有本市户籍和正式住房证明的学生(含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子女)进行登记,对非本市户籍的学生进行初步登记。

第二阶段:各学校组成专门的核查小组,根据本市非户籍学生的初步登记情况,逐一核实这些学生的住址。与实际住址有相同住房合同内容且符合学校招生面积的,予以登记。全市所有弄虚作假的学校一律不予登记,并将名单报送教育局通识科。
关键词: 嘉峪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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