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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第十四中学(初中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8-28 02:37:37 浏览次数:289
南宁市第十四中学(初中部)主营业务:国家初级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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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1、杂费:(1)普通学生杂费:165元/生。第(2)学期学生杂费:700元/人。学期2、家庭作业费用:10.。。[点击查看全部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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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第十四中学(初中部)介绍:

南宁市第十四中学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首府南宁市,是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南宁市第十四中学创建于1964年12月9日,至今已有44年的历史。2001年7月,经南宁市政府批准,南宁市教育局将南宁市第十四中学与南宁市第三十中学合并组建新的南宁市第十四中学。南宁市新一届十四中实行初中、高中现场管理。初中有37个班,高中有30个班。现有教职工230人,学生3400余人。它是南宁市最大的中学。

南宁市第十四中学创建于1964年12月9日。分为初中建正校区、阆东校区和高中校区。现有教学班84个,教职工326人,在校生4600余人。是南宁市最大的完整中学。

学校倡导“理性办学、文化立校”的办学理念,形成了自强不息、争创一流、德才兼备的党的十四届中央精神,和谐共进,造就了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的教师队伍。学校现有特级教师5名,高级教师84名,全国教育系统劳动模范3名,全国优秀教师11名,南宁市学科带头人10名,教学骨干86名。学校先后被评为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广西普通高中一级学校、广西中小学德育先进集体、广西教育科研工作先进单位、广西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广西中小学学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学校,南宁市先进单位,南宁市首批一流学校。学校教育教学质量长期处于南宁市前列。是南宁市现代化、优质、特色、实验性的热点学校?
南宁市2014年小学入学考试参考资料:南宁市第十四中学2014年招生信息

一、招生范围:

(建正校区)

园湖路格玛村4-6组(民主路至新竹路口),南伊犁至建政路七里、建政路、建政南路、民主路(民主新民路口至园湖至民主路交叉口)订单号、泗县路(自民主路口至建正路口)。
交叉口)、锦州路(民族大道至长湖路口)、锦浦一支路、金浦三支路、新滨路、月滨路、御宾路、嘉湖巷。

二、录取条件:

2014年计划招生6个班35人。学生属于
岁的常住学生


2.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引进人才实行居住证制度暂行办法〉的通知》(桂政发〔2005〕27号)的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在有效期内,有效期为2名年满人员子女。

3.(3)父母在兴宁区、青秀区、西乡塘区、江南区(乡镇除外)工作,父母及户籍均在南宁市市区外的外来务工人员,与父母暂住在青秀区兴宁区,西乡塘区和江南区(除乡镇)和申请入学的政府安排随迁子女。

三、《关于小学升初中的有关规定》

(1)适龄青少年(包括残疾适龄青少年,(下同)随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户口所在地就近入学,按其实际家庭住址就近入学。

1.适龄未成年人的户口与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家庭住址不一致的,应当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实际家庭住址就近入学。

2.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为子女办学校的适龄青少年(见附件一),应当招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在机构的儿童学校。家庭住址与单位所办学校的距离超过3个以上公交站点(不含3个站点),需要进入住所附近的服务学校的,由家长或者其他监护人提出申请,初中阶段持单位出具的有效意见证明和家庭住址(含房屋产权证、商品房销售合同备案证明等)可到家庭住址所在区。

3.适龄残疾儿童小学毕业后,可以继续在特殊教育学校(班)就读,也可以根据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家庭住址就近就读初中。

(2)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引进人才实行居住证制度暂行办法〉的通知》(桂政发〔2005〕27号)的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在有效期内,有效期为二周岁以上人员的子女,按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家庭住址就近入学。

(3)农民工子女入学办法。

1.市招办将根据市区初中招生情况,安排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近到初中进行申请材料审核。

2.如果提供的材料全部合格,学生和家长可以直接到指定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学生和家长不需要在本市申请。


4.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在我市初中阶段享有与在校其他学生同等的权利,具有正规学籍,参加各种活动和评价,完成学业后颁发义务教育证书。
;二是父母双方在我市的暂住证(或广西壮族自治区流动人口居住证),父母双方在我市居住的证明(所列证件之一:市区居住房屋产权证、房屋备案证明)购房合同、当地居委会出具的房屋租赁证明);三是父母的就业证明(其中一份:营业执照、劳动就业合同),学生原就读地的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就学(或转学)证明;由镇人口计生部门和计划生育部门统一核发。

(4)公办初中不得招收择校生,初中(含民办初中)不得参加任何形式的考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贯彻实施〈义务教育法〉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的若干意见》精神,初中要坚持免试入学制度依法从考试就近录取,不能采取各种形式的考试、考核和考试来选拔新生,也不能以各种竞赛成绩作为招生依据。学校不得单独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举办以选拔学生为目的的各类培训班。

四、附表

报名时间:7月6日至7月7日

关键词: 南宁市 初中部 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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