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黄页学校正文

东营区胜园街道中心学校(中学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8-10 06:05:24 浏览次数:395
东营区胜园街道中心学校(中学部)主营业务:中国初中生,
欢迎来东营区胜园街道中心学校(中学部)报名。东营区胜园街道中心学校(中学部)风景秀丽,师资力量雄厚,地理位置优越,为广大学生提供了良好的学习场所。请记得在0546-8183012登记。入住地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西五路与仙鹤路交叉口。详情请浏览官方网站。
东营区胜园街道中心学校(中学部)怎么样?东营区胜园街道中心学校(中学部)怎么样?
课本100元,作业本65元。
本信息源网络仅供参考。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关于东营区胜园街道中心学校(中学部)的信息,请致电我们获取更多信息。具体情况如下:

东营区胜园街道中心学校(中学部)公司介绍:

山东省东营区盛源街中心学校位于山东省东营市。学校拥有一支团结、务实、高素质、具有开拓精神的教师队伍。培养造就了一大批优秀教师,包括全国优秀班主任、全国优秀体育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学校以开放的教育理念、领先的科研水平、良好的素质、进取的态度、敬业的精神和脚踏实地的作风,培养了一大批优秀教师一批又一批优秀学生。学校以“开发潜能、发展个性”为教育理念。从整体改革实验到差异化教育研究,从二次循环活动的尝试到网络环境下创新教育的思考和教学模式的探索,学校抓住现代教育最敏感的话题,走在教育改革的前沿。学校始终坚持“品牌、质量、服务”的理念。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过程中,学校以一流的教育质量树立了自己的品牌形象,赢得了社会的赞誉。




东营区胜园街道中心学校(中学部)注册?
2013年山东省小学入学考试参考资料:东营区生源街中心学校2013年招生信息
一、招生范围:全区招生。

二、招生办法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8月16日至18日;调剂生报名时间为8月18日。8月16日至18日,市特殊教育学校将招收适龄盲聋(哑)学生。

(2)登记地点


学校登记

(3)入学所需的证明材料

1.常住人口子女应提供以下材料:

(1)账本原件和复印件一份;(2) 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发票或其他有效证件)正本及复印件各一份(含“房屋产权人及房屋地址”两项内容);(3)原学校小学毕业证书及学籍档案。

  2.非常住居民子女入学需提供如下材料:

  (1)民营经济从业人员子女:①原籍户口簿和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现居住地3年期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②流出地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婚育证明》和流入地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已纳入计划生育管理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③学校招生服务区内房屋所有权证或一年期以上的正式房屋租赁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④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1份。⑤一年级须提供疫苗接种证明。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①原籍户口簿和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现居住地3年期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②流出地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婚育证明》和流入地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已纳入计划生育管理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③学校招生服务区内房屋所有权证或一年期以上的正式房屋租赁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④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与务工单位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由用工单位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⑤一年级须提供疫苗接种证明。

  (3)小学毕业证明及原就读学校学籍档案。

  三、有关要求

  (一)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提供的学籍证明、房屋租赁许可证、居住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婚育证明、劳动合同、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必须有教育、房管、户籍、计生、劳动保障和工商等职能部门的签章和经办人签名。
。适龄儿童的户籍户籍主管应为其父母。户主无需提供与监护人关系的证明。发放的居住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租赁证等)与户口簿(或居住证)上注明的地址不一致的,学生应按户口簿(或居住证)上注明的地址入学。

对发现提供虚假择校证明材料的,坚决退回。

(3)在新区购房但户籍不在新区的居民,其适龄子女可以回户籍所在地,也可以根据非本市户籍居民的入学条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已购房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应提供购房合同、付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其中,东营区户籍居民应提交原乡计生办(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已婚育龄妇女基本情况证明,除户籍证明(证明适龄儿童与监护人关系的原户口簿,不提供居住证)、居住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有效期一年以上的正式房屋租赁证)、就业证或营业执照利息卡(正本和副本)。

(4)现役军人(含武警)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残疾军人子女(以下简称“军人子女”)入学,按照《东营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执行。军人子女和援疆援藏人员子女入学,户籍在本行政区域内与祖父母、祖父母同住,不需要提供监护关系变更证明,按就近入学服务区入校。
。为掌握适龄儿童入学信息,提高教育资源配置的针对性和科学性,从2014年起,流动人口三年居住证办理时间应在上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之前。

“如果发现本网站发布的资讯影响到您的版权,可以联系本站!同时欢迎来本站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