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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山东省商业学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8-05 08:16:08 浏览次数:1702
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山东省商业学校)主营业务:国家初级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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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山东省商业学校)简介:

山东商务职业学院是1999年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省级职业院校。其办学历史可以追溯到1936年的济南惠路商学院。经过70多年的积淀,学校确立了“创高职名校,为人民提供优质教育”的办学目标和愿景,秉承“崇尚道德、积淀能量、日臻完善”的校训,坚持“以质量建校,以特色振兴学校,加强科学研究,形成优质的教育资源和良好的教育环境,坚持服务社会就业的需要,服务于学生的就业和成才,为学生终身幸福奠定基础。教学质量和办学特色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

学校是全国示范性高职院校、全国高等职业教育单位、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教育先进单位、山东省德育示范大学,是山东省重点高校之一山东省首批大学生创业教育示范学校。连续十年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

学校设有山东省农产品储运技术实验室、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认证的食品检测中心、济南市肉类质量安全控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依托鲁商集团,建成了全国唯一的高职院校农产品现代物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学校占地2600亩,建筑面积42万平方米,资产总值8亿多元,教学仪器设备价值1亿多元,图书馆藏书120万册。学校面向全国招收学生,全日制在校生1.6万余人。

学校设有会计学院、工商管理学院、电子信息学院、机电与汽车学院、食品药品学院、外语与国际交流学院、人文学院、艺术与建筑学院等9所二级学院,设立继续教育学院和福瑞达生物工程学院、宾伦工程学院等8所企业命名学院,开设营销会计电算化、电子商务、物流管理、食品检测等64个专业。

学校以人才培养为根本任务,积极推进专业建设、课程体系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和实践教学条件建设。主持教育部会计学专业和市场营销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项目,国家优秀专业1个,教育部教改试点专业2个,中央财政重点扶持专业2个,国家示范建设专业9个,省级教学改革示范建设专业8个,省级品牌专业3个,省级特色专业7个;国家级职业教育实训基地2个,省级实训基地1个;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1个,省级优秀教学成果奖20个;全国优秀7个课程设置,国家级优秀资源共享课程7门,省级精品课程69门;拥有国家级教学团队1支,省级教学团队6支,名师4名,优秀教师3名,十佳师德模范1名,十佳辅导员2名,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2名。学生曾在全国高职院校技能大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大赛、全国信息技术技能大赛中获奖。

学校实施“名校名企培养优秀学生”战略,进一步推进校企四大合作。形成了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如“教与学结合、双产业整合、双产业整合、双产业整合、准员工类型2+1”等。不断扩大校企合作范围,推动校企合作深入开展。我们与山东商业集团、海尔集团、联想集团、阿里巴巴、喜来登、美国思科等国内外知名企业建立了密切的校企合作关系,在教材建设、课程更替、师资等方面开展了广泛深入的合作培训、实习和就业。毕业生素质得到社会高度认可,毕业生初次就业率保持在96%以上。

学校是中国高等职业教育研究会副会长单位、全国高等职业院校校长协会主席团成员单位、中国商业史学会副会长单位,山东省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评估委员会主任单位、山东现代服务业职业教育集团董事长单位、山东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院研究会副会长单位、会长单位山东省高职院校学生教育与管理研究会单位。山东省商会、山东省物流与采购协会、山东省企业会计协会、山东省商业经济学院、山东省商业经济协会等行业协会和科研机构均隶属于学校。学校有《山东商学院报》、《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和《山东省企业会计》等刊物。

学校注重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与美国、英国等十余个国家的大学开展教师互访和培训活动。与美国、澳大利亚、韩国、台湾等地的高校联合开办会计和国际商务合作项目,并与国外高校交流留学生。

学校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加强内涵建设,深入开展以就业为导向的教育教学改革,努力打造具有经营特色、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创业型大学。




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山东省商业学校)注册?
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招生指南

一、学校全称:上海电气工程学院

二、学校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橄榄路1350号

闵行校区:上海市闵行区江川路690号

闵行校区(西区):闵行区江川路1201号,上海

三、一级■本科■高等职业教育■专科

四、办学类型■普通高校□成人高校

■公办民办高校独立学院

*以上职业院校备注:

五、按专业招生人数及相关说明详见省(区、市)高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

六、。预留计划数为本学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整统一考试

七、外语高考专业培养要求中网上生源的不平衡:德语(本科)专业仅限德语和英语考生;英语(本科)专业仅限英语专业考生;其他专业语言不限,但录取后进行英语教学。

八、男女生入学比例:无

九、身体健康要求: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高等学校招生和体检指导意见》。

十、招生规则:全面落实教育部阳光工程要求,从考生德、智、体三个方面落实学校责任制、纪委监督制、公平公开、公平录取。


一、秋季高考录取规则(上海):

1.《普通专业招生规则》


对已投档的考生,分数优先,按照专业志愿的原则录取;在同一分数线下,文科考生依次看语文、外语、数学成绩;理科考生依次看数学、外语、语文成绩。当考生所有专业不能满足要求时,服从专业调整的考生将被录取为未完全录取的专业,不服从的将被取消资格。

2.艺术类专业招生规则


艺术统考和文化考试成绩必须达到上海市艺术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线。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文科考生不应分为文科和理科。应根据综合得分进行综合评价,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选择。综合得分的计算公式为:综合得分=专业统一考试成绩+高考文化成绩×(专业考试满分+高考文化满分)。

3.无专业等级差异,无附加测试要求。

二、秋季高考录取规则(外省市):

1.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根据当地录取文件执行封杀原则。在分数相同的情况下,文科考生依次看语文、外语和数学成绩;理科考生依次看数学、外语和语文成绩。

2.非平行志愿省市,根据学校意愿依次录取;投档的,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专业不能满足时,考虑第三个(1241个)专业志愿者,以此类推。当考生所有专业都不满意时,服从专业调整的考生将调到未填报的专业,不服从的将被取消资格。投资原则按当地准入文件执行。

3.无专业等级差异,无附加测试要求。

十一、学名及发证学籍学名

证书类型上海电气工程学院

证书类型已满学期并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市本科(专业)毕业证书电气工程学院

十二、电话:021-64637770、021-38223045

十三、投诉监督热线021-38223140

十四、资助学生政策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市有关学生资助规定,学校录取的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并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上海市市级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金学费减免。

学校承诺保证被学校录取的学生不会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五、其他说明

一、校内奖励政策:

1、适用对象:上海秋季高考考生

2、奖励项目:各类科技创新发明创造奖励,优秀高中毕业生。

3、评分规则:

1)高中阶段获得国家和市级科技创新和发明创造奖的,给予10-20分;获得区(县)科技创新和发明创造奖的,给予5-10分。

2)高中阶段,获得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的加3分。

4、注:

1)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应向我校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经我校招生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并在校园网公示后实施。

2)这项政策的加分将加分到我校的投档线上。

3)本政策和上海市统一奖励项目的加分不重复累计。

5、验收时间截止2014年5月20日。

二、优秀学生专业录取优惠政策:

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批准,我校于年录取1名网上考生(含特困生)的第一志愿(平心志为第一志愿)2014年将根据该专业第一志愿被我校录取。入校一年后,如申请转专业,符合学校要求者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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