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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工商局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6-12 15:37:29 浏览次数:4849
单位名称:厦门市工商局
单位地址:厦门市湖滨南路43号工商局大楼

厦门市工商红盾信息网由厦门市工商局主办,由工商概况信息公开、办事大厅、公众参与、专题专栏几个板块组成。市民进入该网站后,可进入办事大厅查询和办理业务;如果需要进行咨询投诉,可进入公众参与板块,进行留言和咨询。

主要职责

(一)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并组织实施我市工商行政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并监督管理,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责任。

(三)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

(四)承担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责任,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按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以及相关的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承担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责任,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

(六)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的委托,承担有关方面的反垄断工作。

(七)负责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

(八)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依法查处合同违法行为。

(九)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负责商标监督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负责厦门市著名商标的认定和保护工作,组织推荐福建省著名商标和全国驰名商标。

(十一)组织指导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商标注册信息等,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十二)负责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服务和监督管理。

(十三)负责组织采集、管理和发布市场中介机构和执业人员的信用信息,负责对全市市场中介机构及执业人员监督管理的协调工作。

(十四)对全市工商系统实行垂直管理。

(十五)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单位名称:
厦门市工商局
单位类型:
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 (服务商)
所 在 地:
福建/厦门市
单位规模:

注册资本:
未填写
注册年份:
1990

经营模式:
服务商
主营行业:
生活服务 / 政企事业

关键词: 厦门市 工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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