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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7-13 09:02:26 浏览次数:204
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主营业务:福州市重点学校、鼓楼区重点学校
欢迎来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报名。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风景秀丽,师资力量雄厚,地理位置优越,为广大学生提供了良好的学习场所。请记住,请在0591-87851280登记,入住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福飞路10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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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简介:

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是2003年2月福建省教育厅直属的一所以工科为主、工商结合、信息技术为特色的全日制普通职业院校。2008年,学校被省教育厅、财政厅、国家发改委确定为福建省首批示范性职业院校之一;2008年7月被确定为国家示范性重点职业院校;教育部、财政部于2010年11月发布。书院起源于1906年创办的福州市青年会书院。它有着100多年的职业教育历史。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科学院名誉院长唐仲璋、郑作新、陈良辉等著名专家学者,以及郭鹤涛、侯文铿、陈立白、蒋少金、陈日龙等一大批著名校友,求学求进,带领一批又一批优秀毕业生在祖国建设的道路上勇往直前。通过几年来国家示范性(骨干)职业院校建设,学院深入推进体制机制创新,不断加强内涵建设,办学质量全面提升。已成为海峡西岸技能型人才培养的“摇篮”,海峡西岸信息产业职业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和技术服务中心;;已成为两岸高等职业教育交流与合作的典范;。

学院坚持“质量立校、特色强校、文化兴校”的办学理念。学院按照“培养技术技能人才,拓展职业教育培训,实施应用技术服务”的办学定位,按照“培养技术人才,拓展职业教育培训,落实“应用技术服务”的办学理念,即面向行业设置专业,按岗位、分组设置课程,建设多学科基地,合并专业,加强师资力量,校企紧密结合,工学结合的办学理念,以人为本,培养人才。学院以专业能力与关键能力并重、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并重、技术研发与社会服务并重的办学特色,努力办好学校,是一所具有显著特色的职业院校社会服务成果,两岸交流合作典范,全国一流人才培养学院。

百年春秋时期,火炬代代相传。学院形成了“传承精英、开放包容、知行合一一、协同创新”的校风,确立了“德才兼备”的校训,形成了“团结奉献、追求卓越”的校风,“爱学生,乐教,严把”的教学作风“勤学苦学”,以“重质量、重技术、求实力”的学风,以热爱岗位、一丝不苟、高效高效的工作作风,努力学习、自强不息、改革创新、团结奋进,不断推动教育又好又快发展。




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注册?
2014年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指南

一、学校名称、层次、办学类型

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是福建省教育厅直属高等学校,是以工科为主的公办全日制高职院校,工商结合,信息技术的特点。2008年被福建省教育厅、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认定为“福建省首批示范性高职院校”,2010年,被教育部、财政部认定为首批“全国骨干高职院校”。

二、校址

学校共有三个校区:

龙窑校区位于福州市鼓楼区福飞南路106号

都园校区位于福州市仓山区罗州都园118号

罗州校区位于罗州街12号
(12),福州市仓山区38号)三、招生计划和学制

招生计划以各招生省、市、自治区高招办公布为准。按专业划分的招生人数见招生所在省、市、自治区现行招生计划。学制为三年。

四、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


外语和性别比例没有限制。

五、体检要求

严格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和体检指导意见》执行。高职
录取线
是高职
录取的最低录取线


2、投档比例按招生所在省、市、自治区规定的投档比例执行。

3、执行省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分政策。

4、按照录取省份的投档原则,我院根据考试成绩和志愿顺序录取考生。福建省按考生专业志愿录取,从高分到低分;其他省份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并对第一专业上线数未达到计划数的专业按专业顺序进行补录,且不存在年级差异。如果考生愿意服从专业调整,将从高分到低分随机调到计划不满的专业,直至满额。

5、艺术(美术)考生专业文化成绩达到同批次最低录取分数线,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录取。美术综合得分=考生文学考试总分×40%+省统考成绩×2.5×60%。

七、监督、申诉和举报渠道

学院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和招生监督办公室。在招生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法规,自觉维护公平竞争、公平选拔的录取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利益。招生工作在学院督导部的监督下进行。如考生、家长及其他人员对录取过程和录取结果有疑问或意见,可向学院招生办反映和咨询,也可向学院招生监督办公室申诉或举报(电话:0591-87881026,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八、文凭与学生待遇

学生按规定完成学业后,我院将颁发国家承认的大学文凭,经省教育厅审核,教育部备案。

九、录取结果公示频道

录取后,录取结果将在省、市、自治区高招办和我院网站上公布。

十、收费标准及退款办法

我院学费严格按照福建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各专业收费详见招生计划);根据不同的住宿条件,住宿费为500-800元/年。退款办法也严格按照省物价局制定的办法执行。

十一、奖学金和贷款制度

学院实行奖学金制度,包括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学院奖学金和企业或个人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实施国家助学贷款制度,发放国家助学金、困难补助金和校内实习、学习岗位,帮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

我院录取的十二、名新生和其他

新生应按照学校规定的相关要求和报名期限办理入学手续。不能按时入学的,请向我校请假。逾期不请假或请假的,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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