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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瓯海区潘桥镇第一小学(潘桥一小)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7-04 00:52:32 浏览次数:1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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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瓯海区潘桥镇第一小学(潘桥一小)怎么样?
板桥小学少年宫暑期学校7月1日如期开学。开放项目包括:足球、门球、篮球、书画、实验操作、电脑化抄报、合唱、书法、课本游戏、经典阅读、文学俱乐部、数学思维训练、英语兴趣小组、家政、象棋、开心农场等18项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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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严格执行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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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温州市瓯海区潘桥镇第一小学(潘桥一小)的信息:

温州市瓯海区板桥镇第一小学位于温州市瓯海区板桥镇振华路13号,隶属板桥、华亭十个教学区,临桥头、河西、横塘、横峪头、丁敖、学士、马桥、咸门。是省级二级标准化学学校。

学校现有教学班35个,在校生1589人,教职工70人,全日制教师68人中大专以上学历51人,高学历占72.9%,其中小学高级教师34人,教师35人,区级骨干教师1人,区级新兵4人,区级青年教师4人,城区骨干教师4人,全班和培训班教师12人。学校教学设施不断完善,校园环境优美。目前,学校占地面积25042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10124平方米。是板桥镇最大的小学。学校教学设施齐全,多媒体教室、计算机室、实验室、图书馆、阅览室等专用教室,各类仪器设备按省标准配备,每一个教室都配备多媒体。

学校办学历史悠久,人才众多,成绩显著。近年来,学校先后被评为瓯海区“妇女文明示范岗”、瓯海区“平安校园”、瓯海区“文明单位”、瓯海区“合规学校”、温州市第九批“园林单位”、温州市模范学校网站多次荣获省、市、区优秀教育网站称号。2008年,我校荣获浙江省优秀教育网站二等奖、市学生科技七巧板一等奖。目前,学校发展趋势良好。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关心学生德、智、体的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




温州市瓯海区潘桥镇第一小学(潘桥一小)的注册情况如何?
2013温州市青少年促进小学参考资料:温州市瓯海区板桥镇第一小学招生信息

招生范围:横塘村、河西村、临桥头村、板桥村、千叶村、横峪头村、丁坳村、马桥村,温州市瓯海区板桥镇仙门村华亭村

2013年第一小学招生简况
(123)5)一、招生计划:板桥第一小学6个班,总教区学生240人
二、:横塘村、河西村、临桥头村、板桥村,单身汉村、横鱼头村、丁澳村、马桥村、仙门村、华亭村
三、招生对象:
2006年9月1日至2007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和9月1日前出生的儿童,2006年需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延期入学的。
板桥第一小学的招生对象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瓯海区板桥第一小学注册的适龄儿童(青少年)。
(二)瓯海区现役军人子女和有居留证的人才。
(3)学龄儿童(未成年人)的父母归还华侨、香港、澳门和台湾的合法离开瓯海区的国家(地区),并有有效的证明材料;在法定监护人户口所在地附近学校就读。
(四)瓯海区板桥第一小学非户籍常住户口,父母为适龄儿童(青少年),拥有瓯海区板桥第一小学房屋产权。
适龄儿童(青少年)视力、听力、智力有中重度障碍的学生,应向温州市特殊教育学校(地址:永嘉县瓯北镇二村,电话:0577-57761128、57782292)提出申请;视力轻度障碍的学生,听力和智力障碍应向教学区的学校提出申请,并在普通班学习。
五、报名方式:
(1)以下学生将于7月1日至3日在板桥第一小学报名。
(8:30-11:00上午13:30-16:20)
1.2013年7月1日前,适龄儿童(未成年人)在瓯海区板桥第一小学教学区登记入住,户口簿、父母身份证、房地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儿童疫苗接种证等证件,在板桥第一小学登记。
2.归侨、香港、澳门、台湾同胞子女应当提交父母的户籍证明、父母所在国的居留证件(地区)、华侨华人侨务办公室(区台湾办事处)、法定监护人公证材料;子女的户口簿、房产证、户口簿或户口(护照)、儿童接种证明,并向法定监护人户口所在的教育学校提出申请。
3.瓯海区户籍常住户口,父母为学龄儿童(未成年人),在瓯海区板桥第一小学教学区有房屋产权。持户口本、父母身份证、房产证(或本人户口相关证明)、儿童疫苗接种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板桥第一小学报到。
(2)以下学生将于7月4日至5日在板桥中心学校(板桥中学)注册。(8:30-11:00—13:30-16:20)
1.2013年7月1日后登记入住瓯海区的适龄儿童(青少年),持户口簿、父母身份证、房地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板桥中心学校登记,儿童接种证(小学)等证件,核实后统筹安排。
2.未在瓯海区板桥街道登记的适龄儿童(未成年人),原则上应回到原登记接受义务教育的地方。但是,如果父母在瓯海区板桥街道有房产证,确实需要在瓯海区板桥街道学习,可以向板桥中心学校提出申请,学校会在附近相对安排学校整体学习。提供下列材料登记:户口本、父母身份证、房地产证、流动人口结婚生育证、儿童疫苗接种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三)办理房地产证登记的若干特殊情况:
1.房屋产权人为学龄儿童(未成年人)的祖父母及其祖父母的,且子女(未成年人)及其父母的户籍与上述产权人在一起,且无其他住房(父母需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的无住房证明),可作为入户依据,产权所在教学区的学校负责招生。
2.因拆迁变更住所的,以拆迁安置协议、房屋许可租赁合同等材料为凭证(家长需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的无房证明)到板桥中心学校(校内)(板桥中学)对附近的招生进行统筹安排。
3.抵押房地产证的,可以由抵押单位的负责人和负责人分别签署房地产证复印件,并将抵押单位的负责人联系电话和印章连同抵押贷款协议一并报送注册学校代替房产证;未申请或者正在申请房产证的,可以用购房合同、房屋开发公司发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收据代替房产证登记;民间合同、协议不能作为招生的房地产依据。
4.因历史原因不能申请房地产证的,应当向学校提交本人住所的说明报告和居住一年以上的相关权属证明材料。
5.2013年7月1日以后取得的《营业用房产权证》和《房地产证》(含有效证件)不能作为入会的房地产依据。
六、招生办法和程序:
按照“就近、免费、免费”的原则,分批实施招生办法。板桥第一小学原则上按以下批次顺序招生。
第一批:教学区对象(包括潘桥一小学的学龄儿童、少年)、合格的现役军人子女、引进人才、归侨、香港同胞、澳门同胞、台湾同胞;“新居民子女纳入‘积分入学’政策;照顾对象子女”。
第二批:父母在板桥第
号教学区有房产证的适龄儿童(青少年)第三批:父母在教学区内有房产证的非瓯海籍适龄儿童(青少年)。
板桥第一小学招生程序:按第一批到第三批的顺序分批招生。当最后一批学生录取后有剩余学分时,可以开始下一批学生的招生程序。如果招生人数少于学校余款,学校将全额录取;如果招生人数多于学校余款,学校将随机抽签招生,直至余款全部到位。[第三批为板桥中心学校的整体招生对象,该批注册点位于板桥中心学校(板桥中学校园内),注册时间为板桥小学第三批学生注册后的7月4日至5日]
,如有剩余学生,他们将在不同层次和地区注册,学校可以参照随机抽签的方式,在规定范围内招收其他学生。具体招生办法由学校制定实施,报区教育局审核[具体招生时间请关注板桥第一小学网站公告]。
关键词: 温州市 海区 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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