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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瓯海区郭溪第一小学(瓯海郭溪一小)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7-04 00:32:28 浏览次数: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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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瓯海区郭溪第一小学(瓯海郭溪一小)怎么样?
学校每年组织田径、乒乓球、篮球、跳绳、拔河、趣味运动等,把学生的体育健康教育摆在重要位置,全体学生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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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严格执行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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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瓯海区郭溪第一小学(瓯海郭溪一小)介绍:

瓯海区郭溪镇第一小学创建于1931年,原名塘厦小学,是塘厦五个自然村共同创办的完整小学。新校舍由村和镇于1999年共同投资建设,位于国溪镇塘下村塘川路56号。1999年,学校更名为国溪镇中心小学。同年11月被评为温州市示范小学。2003年更名为国溪镇第一小学。

2008年6月,顺利通过全省三类标准化学校评估。学校坚持“和谐共赢”的办学理念,把实施“和谐教育”作为办学目标。形成了“一训三风”的校训,即爱民、学行;校风:求真、求美、求友谊、求诚信;教学风气:求真、求善诱、求趣、求互动;学习风气:思考、学习、自主、创新。学校占地1087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100平方米。学校拥有计算机室、多功能室、图书馆、阅览室、广播室、仪器室、运动室、团队室等各学科教学设备齐全,学校图书馆藏书23000余册,每年新增1500余册。校园网已建成,学校网站已开通。学校十分重视教师队伍建设。在全校46名教师中,有42名获得了大学教育,占教师总数的9%1.3%,其中22名获得学士学位。

获得区级以上“三圈”称号的有9人,参加区级以上骨干教师培训的有20多人。2003年,学校被区教师教研中心确定为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基地。以教研组为基本单元,以案例研究为载体,形成了以问题为基础、以行动为基础的研究模式。按照党的教育方针,学校始终坚持把德育放在素质教育的首位。德育机构健全,制度完善,网络畅通,基础扎实。重视小学生的养成教育,注重加强学生行为规范,以日常行为习惯为准则,以少鹰支教岗位和文明监督岗位为阵地,把素质教育纳入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学校高度重视德育工作的内容创新,开展五个少儿争鸣篇章活动,贴近农村小学生的实际生活,充分利用法定节日、传统节日等多种教育资源,开展丰富多彩的娱乐活动。学校积极开展群众体育活动,每年组织田径、乒乓球、篮球、跳绳、拔河、趣味运动等,把学生的体育和健康教育摆在重要位置,全体学生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2003年被确定为区传统体育(田径)学校和区田径训练定点单位。近年来,全区田径运动会总成绩均位居全区前三名,2003年,该组在温州市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中获得第四名。学校重视创新教育,坚持开展拼图、汽车模型、小生产、小发明等实践活动。2003年被评为区科技工作先进单位,2004年被评为市科技工作先进单位。2003年以来,已有20多部科技作品在市、区科技节上获奖。学校高度重视艺术教育,积极实施文化体育“2+1”工程。高中生可以演奏多种乐器。学校每年举办艺术节活动,每年在区艺术节上表现良好。学校被命名为国溪镇学生艺术特长培训基地。近年来,学校先后被确定为瓯海区学生遵纪守法学校、瓯海区文明单位、温州示范小学、瓯海区示范家长学校、区课程改革先进单位和区教学标准化示范学校。




温州市瓯海区郭溪第一小学(瓯海郭溪一小)的注册情况如何?
2013年择校参考资料:温州市瓯海区国溪第一小学招生信息

招生范围:温州市瓯海区棠下村、梅园村

2013年国溪第一小学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和学校教学区
2013年四班招生计划经区教育局批准,每班40人,共160人。教学区包括瓯海区果溪街道塘下村和梅园村。

二、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2006年9月1日至2007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2006年9月1日前出生的儿童,须提供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暂停招生的证明。
同时,招生对象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瓯海区果溪街道塘厦村、梅园村永久户口(2013年7月1日以后的搬迁由果溪中心学校统筹安排)。
2.父母双方(或其中一方)均为瓯海地区现役军人或区政府引进的高级人才。
3.华侨、华侨、香港同胞、澳门同胞、台湾同胞及其子女合法出国瓯海区,并有有效的证明材料,必须在棠下村和郭溪街梅园村永久户口或不动产。
4.不在瓯海区登记,其父母拥有瓯海区果溪街塘厦村和梅园村的产权。
5.符合统招条件的新居民子女(根据区教育局和区新居民服务管理局文件)。
瓯海区果溪街道塘下村、梅园村登记在册的学龄儿童中,有中重度视力、听力、智力残疾的物体。报考温州市特殊教育学校(地址:永嘉县瓯北镇二村,联系电话:0577-57761128、57782292)。轻度视力、听力、智力残疾的对象,适用于2013年7月1日前在瓯海区国溪街道塘厦村、梅园村登记或流动的适龄儿童,在国溪小学普通班就读

三、登记办法
1.,持房地产证原件、复印件,父母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户籍证原件、复印件(或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儿童疫苗接种证原件、复印件,2013年7月,2月2日在国溪第一小学注册。2013年7月1日后报名或入住的,应于7月10日持上述相关材料到国溪中心学校报名,经核实后统筹安排。
2.瓯海区内队现役军人和引进人才的子女,于7月3日至4日持户口本、父母证、儿童疫苗接种证到区教育局义务教育科登记,有关部门(单位)的有效证明(含市、区人才办证明)、军官证、人才居留证等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招生。
3.华侨、华侨、香港同胞、澳门同胞、台湾同胞及其子女、父母的户籍证明、父母所在国居留证、瓯海侨务办公室(台湾区办事处)、其法定监护人公证材料;现任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房产证、本人子女的户口簿或护照、儿童疫苗接种证,将于7月3日在国溪小学登记。
4.7月3日至4日,照顾对象持有关证明和证明材料到区教育局义务教育处登记,区教育局根据照顾对象的意愿统筹安排。
5.未在瓯海区登记的适龄儿童,原则上应返回原登记地接受义务教育。不过,如果父母在瓯海区国溪街道塘厦村、梅园村有房地产证,确实需要在国溪小学就读,他们将于7月4日至5日在国溪中心学校登记,由中心学校统筹安排。登记时需提供下列材料:户口簿、父母身份证、房地产证、流动人口结婚生育证明、儿童接种证明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由于我校是一所招生压力较大的学校,除符合区教育局和区新居民服务管理局文件要求的新居民子女外,不接受新居民子女入学。

四、招生办法和程序
按照“就近、免试、免费”的原则,分批实施招生办法。原则上,招生顺序为:
第一批:教学区的对象(包括在教学区登记的适龄儿童、合格的现役军人、引进的人才、华侨子女、香港、澳门、台湾同胞;新居民子女纳入“积分入学”政策;子女的照顾对象)。
第二批:瓯海区户籍学龄儿童,父母在教学区内有房产证,其中泽雅镇户籍移民子女优先安排入学。
第三批:父母在教学区内有房产证的非瓯海户籍适龄儿童。
招生程序:第一批至第二批学生经学校考试、中央学校和教育局义务教育司录取。

五、时间安排
(一)招生宣传(6月25日至6月30日)。
学校招生实施方案由国溪中心学校指导,区政府批准,区教育局审核。同时,广泛宣传今年的招生政策和措施,向辖区内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家长或监护人发出申请通知。
(二)组织登记(7月2日至7月3日)。
根据2013学年瓯海区小学职业发展规划,学校将于7月2日至7月3日分批次组织报名。详见国溪小学招生公告。
(III)资格考试(7月5日至10日)。
按照计划,学校严格审核学生入学条件(学区户籍学生到派出所调查,移民到家里调查,并将具有瓯海市户籍和房屋产权的学生报房管局调查),建立新生入学档案。教学区新生报到,由区教育局联系街道中心学校人员审核后,于7月10日前报区教育局。
(四)录取通知书(7月15日)。
资格考试结束后,在校园招生公告栏和校园网站招生栏及时公布符合条件的学生学校。
(V)注册学生身份(8月1日至9月5日)。
一年级新生入学由学校按照今年招生电子管理规定,于9月5日前完成。

六、《特殊案件处理和护理规定》
(一)需要提供房产证登记的几个特殊案件处理:
1.房屋产权人是适龄儿童的祖父母、祖父母,且子女及其父母的户籍与上述产权人相同,且无其他住房(父母需向瓯海区住建局提供证明,可作为入住依据)。
2.因拆迁变更住所的,按照拆迁安置协议安排入户。
3.房地产证抵押的,房地产证复印件由抵押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与抵押贷款协议一并交学校登记,代替房地产证;未办理或正在办理房地产证的,可凭房地产公司的购房合同、发票、住建部门的收据代替房地产证办理登记;不得以民事合同和协议作为登记依据。
4.因历史原因不能申请房地产证的,应当向学校提交本人住所的说明报告和一年以上居住的有关证明材料。
5.2013年7月1日以后取得的《营业用房产权证》和《房地产证》(含有效证件)不能作为报名依据。
二、关于照顾军队家属和国家、省规定的其他家庭子女的规定
1.公立学校优先。
2.以下人员子女可享受公办学校的照顾和安排:
(1)省级绿叶奖、区级及以上劳动模范、拔尖人才(市551工程1256二级)。
(2)区级以上“见义勇为”荣誉称号获得者。
(3)市级以上(市二级以上)骨干教师、区级名师、著名校长、“三大竞技场”荣誉获得者。
(4)组织人事部门安排干部到西藏、新疆、四川、青年和外国援助。
(5)市级以上党委、政府明确规定的其他需要优先考虑的事项。

瓯海区国溪小学2013年招生简章
一、报名时间:2013年7月2日上午8:00-11:00;下午1:30-4:30
二、报名地点:国溪小学二楼多功能室
三、携带材料:
1.2006年9月1日至2007年8月31日适龄儿童在国西街塘下村、梅园村出生登记。
2.携带材料:户口簿、父母身份证、接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006年9月1日前出生的,还应持瓯海区教育局批准的《停学申请表》。
四、其他说明:
1.我校不提供复印服务。报名时请一次性带齐所需材料。
2.2013年7月1日后户口迁入塘厦村或梅园村的,上述有关材料将于7月10日在国溪中心学校(塘厦中学)登记,由国溪中心学校统筹安排。
3.本申请仅适用于在国溪街道棠下村和梅园村注册的适龄儿童。其他招生批次的学生不得申请。
4.招生热线:55563929
特别声明:对逾期未在我校注册的适龄儿童,我校视为另选学校,不予补报。如遇特殊情况,持相关证明材料向国溪中心学校提出申请,由国溪中心学校统筹安排。

瓯海区国溪小学2013年招生简讯(关于本教区户籍和不动产新生登记的公告)

一、登记时间:2013年7月3日上午8:00-11:00;1: 下午30:00-4:30
二、报名地点:国溪小学二楼多功能室
三、,材料:
(1)申请人为2006年9月1日至2007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瓯海区户籍适龄儿童(国溪街道塘厦村、梅园村除外),父母在塘厦村、梅园村有住房的(有房地产证或自有住房相关证明)。
2.在瓯海区合法出国的华侨华人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必须具有瓯海区户籍,在教学区有房地产。
3.符合要求的香港、澳门、台湾同胞子女。
(二)携带材料:
1.瓯海区户籍适龄儿童(国西街塘厦村、梅园村除外)携带户口本、父母身份证、疫苗接种证、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无房产证的除外,以2012年6月至今的《房屋买卖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水电账单》原件及复印件为准)。
2.华侨华人子女父母出国前的户籍证明、瓯海区侨办证明、现任法定监护人的公证材料、现任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原件和复印件,本人户口(或护照)原件及复印件,儿童接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现行法定监护人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原件及复印件。
3.香港、澳门、台湾同胞子女携带户口登记簿、接种证、台湾地区办公室证书、房产证原件、复印件(无房地产证、房地产销售协议原件、复印件);改为使用2012年6月至今的水电费账单原件和复印件)。
四、资格考试
1.7月5日至10日。
2.审查方式:重新审查新材料、移民入户调查、瓯海户籍调查、房管局调查。
3、通过资格考试后,在学校门口和校园网www.gxyx.网招生栏公示瓯海区户籍。
五、其他说明:
1.我校不提供复印服务。请一次性带齐所需材料。
2.房屋产权人是学龄儿童的祖父母,子女及其父母的户籍与房屋产权人的户籍相同,没有其他房屋的(父母需提供房屋和城市出具的无房证明)农村发展局),产权证可以作为招生依据。
3.因拆迁变更住所的,按照拆迁安置协议安排入户。
4.房地产证抵押的,可以由抵押人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将房地产证复印件连同抵押贷款协议一并交由学校登记,代替房地产证;正在办理房地产证的,可以将房地产证复印件交由学校登记房地产公司的购房合同、发票和住建部门的收据可以代替房产证进行登记;民事合同和协议不能作为登记的依据。
5.2013年7月1日以后取得的营业用房产权证和房地产证(含有效证件)不能作为入会依据。
6.《瓯海区201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实施办法》中的照顾对象,可持有关证明和证明材料,先到我校登记,再于7月3日至4日到瓯海区义务教育局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招生。
7.招生热线:55563929

瓯海区国溪第一小学2013年招生简章
(非瓯海区户籍新生登记公告)

一、招生时间:2013年7月4日-5日,8:00-11:00;2: 下午00-4:00
二、报名地点:国溪中心学校(塘厦中学食堂)
三、报名对象:
2006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在瓯海区未登记,父母在塘厦村、梅园村有房地产(或自有住房)的适龄儿童。
四、携带材料:
1.提供儿童户口簿、父母身份证、疫苗接种证明、流动婚姻、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经国西街计划生育办公室盖章或结扎者提供结扎证明)。
2.提供房屋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因历史原因不能办理房屋产权证的,提交房屋产权证、房屋买卖协议原件、复印件及一年以上居住的有关证明材料(2012年6月至今的水电费账单原件)。
五、其他说明:
1.我校不提供复印服务。请一次性带齐所需材料。
2.根据《2013年瓯海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实施办法》,未在瓯海区注册的适龄儿童原则上应回原注册地接受义务教育。符合上述条件,需要在国西街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国西街中心学校统筹安排入学(有房地产证者优先)。
3.符合条件的新居民子女,须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接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所在地无监护人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年以上房屋租赁证原件及复印件,夫妻双方一年以上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流动婚姻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年以上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证照或劳动合同,夫妻于6月底在瓯海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证明原件,在国溪中心学校(7月6日至7日,塘厦中学食堂)登记,由国溪中心学校统筹安排。
关键词: 温州市 海区 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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