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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船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9-16 08:34:51 浏览次数:352
福建船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主营:福州重点学校、仓山区重点学校、
马上到了招生季节,为大家详细介绍福建船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电话:0591-83511759,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首山路112号,网站:;
福建船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怎么样?

福建船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怎么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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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船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介绍:

  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省属公办高等职业学院,是国家首批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其前身为创办于1866 年的中国近代官办第一所高等实业学堂——福建船政学堂,曾培养出如严复、詹天佑、邓世昌、陈季同、萨镇冰等众多的仁人志士和民族英雄。

  学校座落在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占地面积580多亩。现设有航海技术系、轮机工程系、汽车运用工程系、机械工程系、道路工程系、建筑工程系、管理工程系、交通经济系、安全技术与环境工程系、能源工程系、信息工程系、外语系、公共教学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部和成人与继续教育部等15个教学单位。开设了涵盖当今公路、海运等领域技术与管理专业及新兴的经济社会建设急需的63个专业,逐步形成以工为主,经管文多专业协调发展的专业格局。在校生13000多人。

  在发展的历史进程中,学校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立足海西,面向全国,秉承船政学堂“求是、自强、求实、创新”的办学精神,坚持德育为先、能力为重的育人思想;坚持厂校一体、工学结合的“做中教、做中学”的教学理念;坚持科技和人文相结合,培养爱国情操的教育目标;坚持针对性和实用性强的专业设置与课程体系的办学精髓,形成了“以工为主、依托行业、产学结合、厚德强技”的办学特色,培养了数以万计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熟练的专业技能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能够满足生产、建设、服务、管理第一线需求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学校的综合办学水平在福建省高职院校名列前茅,引领着福建省高职教育的发展。

  学校现有教职工837人,其中专任教师603人,副高级职称以上人员185人,国家级教学名师1人,福建省高校教学名师12人;国家级教学团队2个,省级教学团队8个。并大量聘请行业企业专业人才和能工巧匠来校担任兼职教师或实践教学指导教师,已建成一支具有专业理论水平高、教学和实践经验丰富的“双师型”教师队伍。

  学校各专业的实验实训中心设施完善、设备先进。现有校内实训基地73个,实验实训室165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295个。其中,国家级职业教育实训基地(汽车维修技术专业)1个,省级高职教育实训基地(“车辆工程技术”、“煤矿安全”等)4个。拥有图书馆馆藏图书约152万册,其中纸质图书92万多册,电子图书60多万册;全院固定资产总值达3亿余元,其中教学仪器设备总值达1亿余元。

  学校积极依托行业企业,大力推行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先后与国内外402家企业开展合作办学,共育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双方在课程建设、教材编写、过程培养、师资提高、技术支持、资金投入等多方面开展深度合作。现已合作开发课程72门、教材58种。学校推行多样化订单培养模式,实行“入学即就业,招生即招工”,为毕业生就业奠定基础。与丰田汽车、东风雪铁龙、苏宁电器、沃尔沃建筑设备等20多家公司长期合作,分别举办了“丰田T—TEP学校”、“雪铁龙班”、“苏宁班”、“沃尔沃班”等,实行“订单式”人才培养。同时,实施“定向”人才培养,与福建煤监局合作培养矿山地质、矿山机电、煤矿开采技术等专业的煤矿紧缺人才。还与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福建分公司、中国铝业集团瑞闽铝板带有限公司、福建省路桥总公司、福建省交通控股公司、福建省轮船总公司、盛辉物流集团公司、麦德龙、沃尔玛等大型企业合作,全面实施“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在省教育厅的领导与支持下,以我校为龙头院校,与多家省内主要汽车、物流企业和高职院校成功联合组建了福建省汽车职业教育集团、福建省交通物流职业教育集团,使学校的校企合作实现了深度融合。

  在教学工作过程中,学校积极探索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已取得显著的人才培养成效。在我省2012-2013年首轮高职院校专业建设质量评估中,我院交通运输类和汽车类等18个专业排名全省第一,进入前3名的有29个;新增安全技术管理等10个专业被评为省级示范专业。

  目前,共获各类省级以上教学团队、精品课程、示范性专业等质量工程建设项目149项:其中国家级项目28项,包括教育部高职高专教育专业教学改革试点建设项目1个、中央财政支持高等职业学校提升专业服务能力项目2项、国家示范性专业建设6个、国家级教学团队2个、国家级精品课程1门、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1个、国家第六、七届教学成果奖二等奖各1个、教育部教学资源库建设项目1项(全国共50项)、国家“十二五”规划教材11部;省级项目121项,省级精品课程31门、省级示范专业10个(8个省级精品专业),省级教学团队8个、省级教学名师12名、福建省高职教育教学改革综合试验项目4项、福建省教育体制改革试点立项项目9项、福建省高等职业院校专业带头人培养计划10名、省级教学成果奖9项、省级财政支持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和省级生产性实训基地建设项目5个,省级实践教学与人才培养模式改革8项,省级教材建设7项。

  学校还高度重视科技开发与社会服务,有国家级科研项目9项,省级教科研项目60余项,企业技术开发项目12项,省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15项,获国家专利20项,受理并已公开的发明专利3项,获外部科研经费资助800余万元,均居全省同类院校之首。

  学校大力推行“双证书”制度,校内职业资格鉴定站具有51个职业工种的鉴定考核资质,基本能够对所有专业进行相应的职业资格认证,并颁发国家、行业或企业资格证书,形成“招生、专业教学、职业资格培训与鉴定、就业推荐”一条龙的教育服务体系。近年来,我校毕业生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获取率达99.24%,位居省内高职院校前列。同时,充分依托全国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考评机构(全国唯一)、交通运输部交通行业特有工种鉴定站、国家海事局认证的海船船员教育培训机构、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站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首批示范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省交通运输工程建设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考评机构、福建省汽车职业教育集团、福建省交通物流职业教育集团、福建省首批继续教育基地、长安大学福建函授站等平台,为行业和社会提供科研技术服务和培训,承办省级以上各类赛事。

  积极开展对外交流合作办学。作为首批对台先行先试校,我校已与台北城市科技大学等20余所台湾职业院校签署了交流合作意向书,承担了闽台“校校企”联合培养人才等4项教育改革试点项目,邀请台湾教师为学生授课;先后选送62名教师、162名学生赴台湾高校研修学习,并接待了来自台湾高校领导、学者的来访计191人次,双方就闽台职业教育交流合作进行沟通交流,取得了良好成效。依托省教育厅授予我校“福建省高职院校高级教学管理干部培训中心”,先后与台湾高校合作为我省高职院校培训校级领导153名、教学管理干部324名。

  学校还与福建江夏学院联办“4+0”应用型本科试点班,与马来西亚林登大学合作举办“3+2”本科教育项目,与德国BSK国际教育机构(BSK德国大学联盟)合作实施毕业生赴德专升本和攻读硕士学位项目,与重庆交通大学、长沙理工大学、集美大学、长安大学、兰州交通大学等合作开办本科学历、研究生学位的自考、函授教育,为广大学子构筑拓展国际视野,提升学识水平的立交桥。

  随着学校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的不断提高,学校的社会认可度也得到大幅提升。近几年,学生报考我院第一志愿上线率均超过100%;毕业生就业形势喜人,连续三年就业率都高达99%以上,用人单位对毕业生满意度达90%以上,位居全省同类院校前列,荣获“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全国高职院校毕业生就业质量50强” 等荣誉称号。良好的品牌效应使学校形成了报考率高、录取分数高、报到率高、就业率高、就业质量高的良性循环。

  经过多年辛勤不懈的努力和耕耘,学校各项事业取得了显著的成绩,获得社会各界充分的肯定与广泛的赞赏。先后荣获“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福建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福建省级文明学校”、“福建省依法治校示范学校”、福建省“平安校园”等荣誉称号,是福建省高职高专院校长联席会议的执行主席单位。

  新的世纪孕育着新的机遇与挑战。学校将继续弘扬“求是、自强、求实、创新”的船政文化精神,以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为新的起点,努力探索中国特色的高职教育发展之路,为海西交通事业和社会经济发展再立新功,再铸辉煌。




福建船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情况?
  2014福建船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一:学院历史

  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原名为福建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院于1999年由原福建交通学校、福建船政学校、福建交通干部学校、福建省公路技工学校四所学校合并升格而成。

  1866年的福建船政学堂创办;

  1994年福建船政学校搬迁至仓山,后合并到福建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1999年由原福建交通学校、福建船政学校、福建交通干部学校、福建省公路技工学校四所学校合并升格而成。

  2011年6月28日,福建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更名为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

  二:学历文凭和学生待遇

  “高职招考”录取的考生,除招生方式不同外,其学费、学历文凭以及享受“国家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和学校的奖、助学金等,与参加全国统一高考的学生完全一致。

  学院实行奖学金制度,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及学院奖学金;对经学院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学费减免及助学贷款政策。

  为切实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根据上级相关规定设立“绿色通道”,对被我院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三:以下问题都是报读考生们常问的一些问题。

  问:什么是“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答:为进一步推动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健康持续发展,提高教育质量,办出特色。2006年11月,教育部和财政部正式启动了“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国家将在“十一五”期间安排20亿元重点支持100所高水平示范院校建设,被列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的学校,除了领导能力领先、综合水平领先、教育教学改革领先、专业建设领先、社会服务领先,具有良好的建设环境外,还要求在人才培养模式、实验实训基地建设、师资队伍建设、课程体系与教学内容改革等方面取得实质性突破,力争做发展的模范,改革的模范,管理的模范,以引领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健康持续发展。2006年12月,我校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全国首批28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之一,于2009年12月顺利通过了教育部和财政部组织的国家级项目验收。确立了我校在全国1200多所高职高专院校中的领先地位。

  问:贵校的办学性质是什么?

  答:我校是福建省唯一一所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省属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毕业后颁发由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问:你院的招生对象和生源范围是哪些?

  答:招生对象:参加2014年全国普通高考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参加2014年福建省组织的高职单考单招考试的应往届中专、职专、职高及技校毕业生。

  生源范围:按照教育部、福建省教育厅审定的生源计划,我校面向福建及山西、浙江、安徽、江西、河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贵州、云南、甘肃、新疆14个省(市、自治区)招生。

  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时能得到什么帮助?

  答:入学时学院为经济困难的新生开辟“绿色通道”,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经规定程序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根据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分别采取奖、助、减、免、缓、贷等措施予以资助。

  问:贫困学生在校期间日常生活能得到什么补助?

  答:经学院规定程序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其中5%特困生可以得到400元/月的生活补助;15%贫困生可以得到250元/月的生活补助,每学年按10个月发放。

  问:你校勤工助学工作如何安排?

  答:学院根据各部门实际的需要,调整出适合学生参与管理和服务的岗位,为贫困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每月安排工作量不超过40工时,津贴约260-300元。

  问:学生在校期间能获得哪些奖学金?

  答:(1)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奖励人数由上级主管部门核定。基本申请条件: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在校生;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2)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奖励人数由上级主管部门核定。基本申请条件: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在校生中被我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生活简朴,各方面表现良好。

  (3)学院奖学金。根据学年平均学分成绩,对品学兼优的学生分别给予:特等奖学金2000元/学年;一等奖学金1500元/学年;二等奖学金1000元/学年;三等奖学金800元/学年。

  (4)学院励志奖学金。在学院奖学金评定的基础上,向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学院励志奖学金。

  问:什么样条件的学生可以得到学费减免?

  答:对经学院认定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且表现良好、成绩优秀的学生,按比例给予适当的学费减免。

  问:学校对经济困难的学生是否有助学贷款?

  答:学院积极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问:学生在学期间是否有机会参加职业技能竞赛,获奖者有何奖励?

  答:学生在学期间有机会参加职业技能竞赛,获得国家级比赛三等奖或省级比赛一等奖以上的学生可免试录取到普通本科高校相关专业。

  问:你校学生能否升入本科院校继续普通高校本科学习?

  答:我校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升入本科阶段学习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的精神,学生在省教育厅规定的时间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考试,经考试符合条件的可升入普通本科院校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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