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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张家港市第三中学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6-24 05:34:23 浏览次数:419
苏州市张家港市第三中学主营业务:苏州市重点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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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张家港市第三中学怎么样?

苏州市张家港市第三中学收多少钱?
收费标准:伙食费:6-7元/每餐教辅书:一、二年级160元,三年级240元,校服费:165元/每三年学习一次。。。[点击查看完整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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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张家港市第三中学简介:

一、历史沿革

1958年9月,羊舍乡创办了“羊舍小学农业中学”(原址在五粮庵内),现步行街供电局所在地);1979年1月,学校迁址,命名为“谢桥初中”;1999年更名为“张家港市第三中学”;。

二、学校规模

张家港市第三中学是一所公办初中。目前,共有6个轨道17个班,全部由公款资助,财政全额资助。每年秋天,小学毕业生(约270人)都会进入教学区。校监电话:58693853

三、硬件设施

。目前,学校占地面积23861㎡35.8亩,校舍面积9920㎡。这个班可以有18首曲目。设有校园网管理中心1个,计算机网络教室2个,理化实验室6个,音乐教室1个,艺术教室1个,舞蹈教室1个,特色实验室1个,心理咨询室1个,地理历史教室1个,体育馆1个。多媒体31套,实现教室和专用教室全覆盖。90台学生电脑。

四、教职工

现有教师66人,其中专任教师65人。毕业生60人,研究生7人,高中教师22人,小学教师38人,骨干教师24人。教师100%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水平考试。

五、办学规划

学校以“自信、自励、自强”为校训,提出“让每一个学生都获得成功和幸福”的办学理念,确立了“现代化、优质、亮丽”的办学目标,“做一个既有知识又有学习和创造能力的现代公民”是教育的目标。办学重点:规范办学,深化教学改革,发展内涵;强化素质学校,发展科研学校,办特色名校;。

自信文化校本课程、自信文化校园环境课程、具有自信文化特征的活动课程,而课堂教学模式课程是构建自信文化体系、努力打造“自信文化”品牌的四个支点。

六、办学荣誉

江苏省示范初中、省健康促进学校、省冬季三项先进学校、省二星档案馆;苏州市德育先进学校、苏州市平安学校、苏州市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苏州市合格心理健康学校苏州发展咨询室“会休息、会自学、会健身”活动先进学校、第十二届苏州市运动会群众体育工作先进集体、苏州市电教设备先进学校、苏州市教育作风建设示范学校,全市安全和谐校园,全市普法示范学校,全市首批学校文化建设标准学校,全市文明单位,全市体育系统先进集体,市工会工作先进集体,张家港市法制建设先进单位,张家港市优秀团组织,全市节水学校,首批城市教育先进学校。荣获市教育质量综合评价一等奖、二等奖。




苏州市张家港市第三中学的注册情况如何?
2013年择校参考资料:苏州市张家港市第三中学招生信息

苏州市张家港市第三中学2013年招生范围:横河以北、华昌路以西、晨风路以南、国泰北路以东

:天多利村,城西村西仓集村、谢桥村、城北村、樊庄村、方岗村、福前村、福前村、彩虹花园、GCL花园、瑞丰园、海瑞公寓、恒丰园、国泰时代花园、国泰社区、明日之家、秦丰园、月丰新村、城北新村、樊庄新村,贡院新村、玉景苑、长江桂园、通云新村、一家园、锦绣花园、世纪新城、体育新村、城东花园。


2013年,苏州市张家港市第三中学
一、招收16岁以下(1997年8月31日后出生)教区内有固定住所或法定固定住所的小学毕业生

1.。已满16周岁、完成9年义务教育的小学毕业生,不再发给《义务教育初中入学通知书》。

2.有教区常住户口的外地小学毕业生回张家港。

3.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未在本市登记,且本教学区域内无房地产的,参加积分入学管理,通过积分排名获得入学资格后,可以免试进入本初中。

二、有关政策

初中教学区认定的具体规定如下:

1.学生的永久居留权应当与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永久居留权和法定固定住所相一致。学生本人户口与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不一致的,以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为准。

2.学生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常住户口应当与法定固定户口一致。常住户口与法定常住户口不一致的,以法定常住户口为准。

3.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多个合法固定住所的,原则上以相对稳定的合法固定住所为基础。

4.如果学生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没有“产权房”,并且父母及其子女的居住地和居住地是其祖父母或祖父母长期居住的唯一居住地,子女可根据祖父母或祖父母的合法固定住所在学校学习。

5.学生的户口由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陪同。监护人在教学区内没有合法的固定住所。小学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持有关证明到监护人的户口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报名:
①父母双方均为现役军人(含武警部队);
②父母双方均为政府派出的专家、技术人员;
③父母双方均未在市区登记;
④孤儿。

6.因城市建设、地块改造等原因拆迁的,虽有人迁入新居,但因客观原因户籍未迁的,以新居为准确定教学区;原住宅被拆除,新房尚未交付的,以新安置的住宅为准;家庭有特殊困难的,由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市区,农村由有关镇(区)安排。

7.参加积分管理,通过积分排名获得录取资格的新市民,应持教育部门要求的积分准考证及相关信息(质量发展报告书等)于7月22日到我校办理入学手续。

三、附表

1.6月15日前,毕业生所在小学按学生教学区域进行登记,一式两份,一份留存,一份连同学生的相关资料寄到我校;同时,我校学籍管理员从学生信息管理网下载名单。

2.6月20日前,我校对符合录取条件的学生发出“核查通知”。

3.7月3日,学生家长或其他监护人持《核查通知书》、《小学生素质发展报告书》、疫苗接种证明、小学毕业证明、户口本、房地产合法证明等来我校进行核查复核固定住所。向符合条件的学生发出《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4.7月22日,新市人子女持有关材料到学校办理核实手续,凭《积分入学卡》领取《入学通知书》。

5.8月30日至31日,学生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到我校持义务教育招生通知书申请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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