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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6-09 01:27:51 浏览次数: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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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介绍:

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是河北省唯一的女子高等教育机构。原来是河北省妇女干部学校。它成立于1948年,在“文化大革命”期间被迫停办。1984年,经省委、省政府批准重建。2004年5月,报省政府批准升格为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学院位于四川省省会西南高教区红旗街新石中路,占地面积49.085亩,建筑面积16000多平方米。有教学楼、办公楼、学生宿舍楼、食堂、招待所、浴室等辅助设施。学院拥有较为先进的教学设施和设备。除了足够的教室外,还有电脑室、电气室、语音室、多功能教室、图书馆和阅览室。现有图书11万册,期刊200多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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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2013年择校参考资料: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

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自主招生实施方案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2013年单项招生试点工作研讨会精神,我院定于2013年实施自主招生试点工作。为确保2013年自主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一)贯彻教育部、省教育厅的文件精神,以组织参与自主招生工作为契机,探索多种选拔方式。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文化知识测试与综合素质测试相结合的方式,加强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测试,努力提高学生素质。

(三)根据学校各专业特点,以就业情况为参照,扩大校企合作水平,从企业需求大的专业确定自主招生专业。

(四)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在考试内容和评分标准上突出对考生综合素质的评价,与时俱进,探索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新思路。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1)学校成立以党委书记、校长为组长、招聘教学部部长为成员的“单独招聘领导小组”,全面领导,部署实施自主招生工作。

(二)办公室及各小组工作职责

学校自主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指导中心)负责组织实施自主招生各项工作。办公室下设招生组、命题考试组、财务组、纪检监察组、新闻宣传组、后勤保障组、保卫组。

1.招生录取组

责任部门:学生处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考生报考,编制招生简章及相关规章制度,编制并实施招生宣传计划,回答考生相关问题,组织招生工作;负责发出录取通知书等。

2.命题考试组

责任部门:教务处

主要职责:负责确定和落实命题成员负责文化知识和综合素质试题的制作、审核和保管;负责考场的安排和实施;负责确定监考人员和监考人员的培训;负责组织文化知识测试和综合素质测试;负责测试结果统计等。

3.财务组

责任部门: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命题资金的发放;负责与银行协调,落实考生缴费;负责及时收集考生缴费数据;负责其他考试相关费用的审批和发放。

4.纪检监察组

责任部门:集团宣传部

主要职责:负责试卷、试题库预约制度的监督;负责录取过程的监督;负责信访工作的处理考生及家长等

5.新闻宣传组

责任部门:办公室、学生事务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校内外报纸、电视、网络、广播、标语等媒体渠道的宣传。

6.后勤保障组

责任部门:后勤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保障考试报名期间的水电正常供应;负责及时维修损坏的桌椅、门窗、门锁等。;负责确保食堂在考试期间为考生和家长提供充足的餐饮服务。

7.安全组

责任部门:行政部

主要职责:负责试卷和试题库的传递和保管;负责考试期间校园秩序的维护;负责考试期间考场所在建筑的封闭和安全;负责考试期间在校考生的人身安全。

三、招生范围和申请条件

(一)河北省2013年高考报名考生(含对口考生)。

(二)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落实对考生身体状况的要求,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取消乙肝项目检查有关问题的通知及有关规定。

(三)思想政治品德符合教育部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规定。

四、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专业名称招生计划学费

艺术设计装潢艺术设计65三年6000元/年

计算机艺术设计

视觉传达艺术设计

服装设计45三年6000元/年

服装性能

服装设计(服装设计技术方向)

财务会计电算化110三年5000元/年

财务管理

计算机应用技术90三年5000元/

园艺技术,

园艺技术,603年,5000元/年

旅游管理酒店,603年,5000元/年

旅游管理,

学前教育,1253年,5000元/年

,555

五、报名方式,缴费及考试许可证发放

(一)报名时间为2013年4月23日8:00至2013年4月25日18:00(全省统一时间)

(二)报名方式:考生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http:/www.Hebeea.edu.CN)进入“报名”填写系统。考生应认真阅读省教育厅、考试院关于单招的规定和我院单招计划,按照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和要求填写申请表。

(三)缴费时间和金额:考生在线填写申请表后,于2013年5月1日前凭考生号缴纳150元考试费。逾期不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自主招生考试资格,网上报名无效。

(四)缴费方式:考生可通过银行电汇方式缴费。在“附加信息及用途”栏中,必须注明“单招考试费、考生姓名、考生人数、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并保留汇款凭证。我校户名及账号:

户名: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

开户银行:石家庄工商银行开发区支行

账号:040202009249021808

(V)准考证发放

成功缴费的考生将5月1日至5月2日08:00-16:30来校,学校招生就业指导中心(行政办公楼112室)领取入学许可证。领取入学考试许可证时,应当随身携带下列材料:

1.身份证(或者由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带有照片的户籍证明,并提交户籍证明复印件)。

2.申请证明(登记点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申请证明)。

3.银行付款收据。

六、命题与试卷

(一)命题

1.命题组成员:命题组由校外专家和校内经验丰富的教师组成,采用封闭式命题模式。

2.命题依据:文化知识考试的命题内容主要依据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大纲的命题。

综合素质测试的内容主要是根据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人才培养计划中各专业的培养目标、专业能力、专业素质等要求,建立综合素质测试题库。

(二)评卷:

1.评卷组成员:评卷组由学校组织的政治靠谱、责任心强的教师组成,实行责任制,采用封闭流评卷方式。

2.评分标准:制定科学合理的评价标准,实行全过程信息公开和结果公开,确保考试评价的公平、透明。

  七、考试

  (一)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科 目备 注

  5月 4 日上午(8:30-11:00)文化水平考试(笔试)文化水平免试考生除外

  下午(13:30-18:00)综合素质测试

  (面试)

  5月 5日上午(8:30-11:30)综合素质测试

  (面试)

  下午(13:30-18:00)综合素质测试(面试)

  注:综合素质测试(面试)时间,根据报考考生的人数,可能适当延长或缩减。

  (二)考试地点

  考试全部安排在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校内,具体考场见准考证。

  (三)考试内容

  考核内容分文化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试。

  1、文化水平考试

  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和英语三科一张卷,总分 300 分,每科分值 100 分。命题内容依据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大纲命题。考试时间 150 分钟。

  考生高中会考成绩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均达到B等以上,免于学院自行组织的文化水平考试,按满分记。会考成绩等级证书由考生提供,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办公室上报省中考中心审核,以省中考中心审定结果为准。

  2、综合素质测试

  综合素质测试(面试)由学院聘请专家(包括部分行业企业专家)成立综合素质测试(面试)专家组,对考生综合素质进行测试,总分 300 分。综合素质测试(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交际能力、适应能力、形象气质、礼貌修养以及专业相关的人文知识和人才展示。

八、录取

(一)录取原则

1.录取是根据考生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当总分相同时,按语文、数学、英语的顺序比较考生的单科成绩,以高分者为准;如果所有科目成绩相同,则接受相同成绩的所有科目。测试总分=文化知识测试分数+综合素质测试分数。

2.专业调整:同一专业允许相互调整;考试合格但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申请专业空缺专业的调整和录取。

3.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后,将发出录取通知书。

4.参加单独招生考试并经学校公示录取的考生,不得变更专业或申请调剂。

(二)录取时间

从5月14日9:00至5月16日12:00,到省考试院办理录取备案手续。5月18日前,根据河北省考试院印制的招生简章,将向考生发出录取通知书。

(III)研究生待遇

1.单独高考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统一注册为普通高校学生。

2.学制期满,学校符合毕业条件,颁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网上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文凭》。

九、新生报到和招生复试

1.新生报到时,必须携带考生成绩证明材料原件、优抚等。

2.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对违反规定的,按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十、其他工作要求

1.实施高考“阳光工程”。在自主招生考试工作中,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在高校招生工作中实施阳光工程的通知》中“六公开”、“六不准”的规定。

2.命题

参与命题工作的人员,不得泄露其命题人员或者其他命题人员的身份,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与命题工作有关的文件、内容或者信息。违者取消命题人员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对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评卷

评卷人员不得拿出统一分数的答案、评卷和文件材料,不得擅自泄露评卷信息,不得擅自打开密封的答卷簿,不得涂改考生的答案和分数。对违反规定的,取消审查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对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纪检监察

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个人考试招生工作的协调、组织、实施、宣传和报告,对各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公开、公正,个人考试录用和考试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十一、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南二环汇文街16号

邮编:050091

联系电话:0311-89630664(并发传真),89630662896354

学院网站:www.hebnzxy.C OM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和#160;受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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