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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桥实验学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6-03 02:11:40 浏览次数:226
金桥实验学校主营业务:广州市重点中学、天河区重点中学、2017天河区小升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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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桥实验学校怎么样?

金桥实验学校收多少钱?
图书杂费:普通学生400元,借读学生9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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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金桥实验学校的信息:

金桥实验学校成立于1999年6月,广州市天河区,是一所经政府教育主管部门正式批准的全日制中小学(苏教审字第3016号)。是一所集教学和科研于一体的中英文实验学校。学校分为东校区和南校区。东校区有小学,南校区有小学和中学。学校体育设施齐全,包括排球场、乒乓球桌、环形跑道、沙池、单杠、双杠等;教学设施先进,包括两个机房、千人大会礼堂、144个阶梯式电教室、250平方米图书馆、语音室、理化实验室等,复旦大学董事长、校长熊军(研究生、学者)等,实行科学管理,注重德育,狠抓教学,致力于教学科研,严把质量关。此外,严格的校规和良好的学风使学校发展迅速,声誉提高,成绩突出。目前,学校现有教职工近100人,在校生1000余人。学校突出英语教学特点,从小学一年级开始开设英语课,加强英语口语训练和应用。从一年级开始开设计算机课程,增加学生的科学知识,发展学生的知识,培养学生的能力。金桥是青少年成长的摇篮。




金桥实验学校的注册情况如何?
2013年广州市中小学择校参考资料:金桥实验学校招生信息

广州市天河区2013年初中招生工作意见

根据《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的通知》精神《2013年广州市中小学招生考试工作意见》(穗招计〔2013〕45号),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初中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公平、公正、公开,对2013年中小学招生工作提出以下建议:

一、招生基本原则

(一)我区(含12个区、县级市)公办小学(含)毕业的广州市常住学生经批准的政策性照顾借读生)按照小学进入对口中学的原则和学位总体分配,实行免费入学。

(二)未在天河区登记的小学毕业生,符合回户籍所在区(县级市)户口继续学习条件的,按在区(县级市)继续学习办法升学户口所在地。

(三)经市教育局批准的国家、省、市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和艺术特色学校,当年在学校招生计划中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的比例不得超过10%。体育特长生招生按照《天河区教育局关于印发2013年天河区初中体育特长生招生意见的通知》(穗天教四正[2013]11号)执行。为进一步完善特殊技能学生的认定标准和录取程序,学校在招收特殊技能学生时,只应进行体育艺术技能考试,不得以其他内容和书面形式进行选拔性考试。对取得体育艺术特长生升学资格的学生,在研究生院进行宣传,进一步规范特长生招生管理。

二、招生有关规定

(一)严禁公立中学在义务教育阶段招收择校生。

(2)认真贯彻市教育局“八条禁令”、“三条禁令”的有关规定“八不”是指不开设“奥运会”等竞赛课程,不开设以“奥运班”名义开设的教学管理课,不将“奥运会”成绩与招生挂钩,不以“奥运会”成绩作为加分依据,不以“奥运会”成绩作为排班、调班依据,不在考试中列入“奥运会”等课外内容,招收体育艺术类专业学生时不使用“奥运会”等课外内容,进行文化测试,小学毕业考试前不得招收初中生(特长生除外);“三条禁令”中的有关规定是“班级规模不得超过标准(初中每班不得超过50人);”,并不得以任何名义以班级安排为目的进行分层考试”,以进一步维护义务教育良好的招生工作秩序。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广东省教育厅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排班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做好新生排班工作,并按照省、市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做好学籍申请和确认工作。

(3)加强对借读生政策性照顾的考核管理。政策性学生的审核要严格执行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不得扩大政策性学生的范围和条件。

(四)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按照《关于转发广州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解决方案的通知》(穗人才〔2010〕171号)执行。

(五)按照区人民政府有关政策规定,做好随迁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工作,保障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六)切实保障残疾青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经小学确认备案的普通班特殊教育学生,进入中学后仍按普通班学生处理。

(7)抓好贫困家庭子女入学工作,妥善解决无房地产搬迁户低收入家庭、失业家庭和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问题。

三、各类特殊学生入学办法

(一)政策性学生入学办法。

符合政策性照顾借读生条件的小学毕业生,需要到我区公办学校就读的,根据《2013年天河区政策性照顾借读生初中申请条件和程序》(附件1),向天河区教育局提出申请。经审批,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晋升工作。

(2)异地学生回户籍地进修办法。

在天河区有户口,在本市其他市、区有户口的小学毕业生(简称“留学生”、“跨区生”),需要回户口继续教育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在具体时间、持有户口簿、房产证(或购房协议、宅基地证、集资房证或拆迁证)协议、租赁合同等)和毕业小学毕业证书向天河区教育局申请。经审查,学生户籍与父母(或其父母)不动产地址一致的,升入该地址所属中学;学生户籍与父母(或其父母)不动产地址不一致的,升入该地址所属中学她租了房子,按统筹办法升入高等学校。本市其他城市或者地区的学生回户籍地进修的,按照《天河区2013年回广州学生和其他地区学生初中入学办法和程序》(附件2)办理相关手续。

天河区户籍小学毕业生在我区民办小学就读,参照回户籍继续深造的办法。

(3)跨区生源升学方式。

1.在天河区公办小学学习。户籍和父母(或本人)房产均位于天河区。户籍和房地产地址所属中学不是小学对口中学。申请回户口所在地和房产所在地的中学(简称“跨区生”)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可以到小学所在地的中学或跨区生所在地办理高考手续。经审批合格的跨部门学生,升入户口所在地和房地产所在地的中学;不符合条件或者因申请学校属于招生紧缺地区而不能安排的,升入与毕业小学相对应的中学。

2.非天河区户籍在广州市的小学毕业生在我区公办和企业办小学就读的,应当办理跨区申请手续。不办理申请手续的,视为放弃在我区深造的资格。经考核符合条件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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