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黄页学校正文

湛江市第十小学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6-01 02:49:21 浏览次数:355
湛江市第十小学主营业务:全国初中,
欢迎申请湛江市第十小学。湛江市第十小学公司风景优美,师资力量雄厚,地理位置优越,为广大学生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学习场所。请记住,申请电话是0759-2287829,注册地址是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解放西路12号。有关更多信息,请参见官方网站:。
湛江市第十小学怎么样?

湛江市第十小学收多少钱?
操作费标准为每人每学期不超过10元。收费标准为15元/件保管费。每个学生不。。。[点击查看全部费用]
此信息源网络仅供参考。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致电我们。有关湛江市第十小学的更多信息,请参见以下内容:

湛江市第十小学简介:

湛江市第十小学公司位于下山区市区下山区解放西路12号。在历届领导和现任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在全体师生的共同努力下,学校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办学效益越来越好,社会声誉不断提高。是下山区“文明单位”、“湛江市安全社区”、“全国红旗队”。学校占地面积5100平方米,建筑面积6900平方米。目前,全校共有28个班,1870多名学生,86名在职教师,39名小学高级教师,其中大专以上学历的占50%左右。学校设有多媒体电教平台、机房、音乐室、自然实验室、图书馆、阅览室等特殊功能室。一直以来,我校坚持“德育第一、智育第一、育人为本”的办学方针,以“三个方面”为指导思想,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取得了一定成绩。在各类比赛中,师生多次获得国家、省、市、区个人和集体奖。学生艺术作品多次获得国家银牌、铜牌。学生作品获世界中文小学作文比赛一等奖(湛江市仅一次)。组织学生参加“书随我成长,知识给我力量”读书征文活动。我校在校学生获全市一等奖,单位获优秀组织奖。教师的教学论文多次获得一、二、三等奖,参加市、区两级教学竞赛。学校开展的科技艺术教育活动富有特色。《湛江日报》、《湛江晚报》、《湛江电视台》、《岭南儿童报》刊发报道了我校开展素质教育的成果,受到社会各界人士和学生家长的好评。2001年以来,学校新一届领导班子以“高标准、严要求”的领导作风,带领广大教师不断探索教育教学新路子,对新时期师德建设进行了调研和探讨,努力建设爱学生、勤工作、教书育人的创新型教师队伍。这所学校有很强的凝聚力。学校倡导教育学生“学会做人”的第一目标,重视人文教育,加强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研究,全面推行课堂主体教学模式,积极探索新课程教学方法,开展有效的教学研究,以“行为规范养成教育”和“科技艺术教育”为突破口,在学生牢固学习书本知识的同时,注重培养更多学生的兴趣和实践能力,使学生能够“学会创造,积极发展”,努力发展学校特色,培养适应新世纪要求的全面发展人才。我们的办学思想取得了初步成效,赢得了学生的欢迎和家长的赞赏,也得到了上级领导的肯定。现在,我们正在进一步加强改革。学校进一步全面加强教育教学管理和研究。学校德育将以团队建设为重点,创造条件,进一步提高全体教师特别是班主任的教育水平,进一步做好学生行为规范教育,营造适合学生心理健康发展的教育环境,加强对学生心理健康的指导,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


湛江市第十小学的注册情况如何?
2013:湛江市第十小学招生信息

湛江市霞山区2013年小学一年级招生计划
一、招生原则

(1)根据辖区内公办学校的布局和学位情况,合理划分学区,制定招生计划地区。

(2)按照免试招生、就近入学的原则,统筹安排下山区户籍适龄儿童和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适龄儿童。

(三)学校设立了受理点,下山区招生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学位。

二、招生目标

2007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并符合本工作意见要求的适龄儿童。

三、注册时间

2013年8月8、9、1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补充登记时间:2013年8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四、申请材料及要求

(一)申请材料目录

1、帐簿。

2、房屋产权证(未办妥房屋产权证的,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和契税完税证明)。

3、儿童计划免疫证书。

4、居住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计划生育服务证明(2013年年检)或计划生育证明。

5、房屋租赁合同及相关有效居住证明材料(如以学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名义出具的水电、燃气、固定电话、网络电视等缴费证明)。

6、下山区职工参加养老保险的证明(下山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出具)。

7、霞山区营业执照和免税证明。

(II)申请材料要求

1、家长在申请登记时,应如实填写相关登记表,提交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按照附件3的格式);工作人员应对材料进行审核,并在复印件上加盖“与原件一致”的印章和签字确认。

2、户口簿复印件应当提供家庭主页、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所在的页面,并有儿童身份证号码。

3、登记表、证件、证件、证件及有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或无效信息的,在注册过程中发现的,学校不予受理;经注册核实后发现的,不予受理。

五、申请条件和登记办法

(I)下山区注册学龄儿童

1、的申请条件和登记办法,如果该学龄儿童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相同的户籍,按下列条件办理:

(1)拥有合法不动产的,到所在学区房地产办公室登记(填写学区学生登记表),按学区登记。必须提供材料清单第1、2、3、4项。

(2)承租住宅单位的房屋或宿舍,且该房屋为家庭唯一住所,且住所与户籍所在地相同的,应当向户籍所在学区登记(填写学区学生登记表),按学区入校,如户籍与户口不一致,到户口所在学区登记(填写统筹学生登记表),由下山区招生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学位。必须提供材料清单第1、3、4、5项。

(3)下山区无实际户口的,到户口所在学区学校登记(填写《学生总登记表》),下山区招生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学位。必须提供材料清单第1、3、4项。

2、适龄儿童与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不在同一户籍的,按照下列情形处理:

(1)适龄儿童在祖父母那里登记,共同居住在自己的合法不动产内的,按学区在不动产所在学区登记(填写学区学生登记表)。必须提供材料清单第1、2、3、4项。

(2)适龄儿童的户口附在父母、祖父母、祖父母和其他法定监护人名下,户口迁入下山区的,户口所在学区内的学校,迁回前按学区登记注册;迁入、迁出下山区的,在注册学区注册(填写《学生统筹登记表》),下山区招生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学位。必须提供材料清单第1、3、4项。

(II)实际居住在
1、下山区、拥有合法房地产并实际入住的非下山户籍人员的适龄子女的申请条件和登记办法,在房地产所在学区登记(填写学区学生登记表),按学区报名。必须提供材料清单第1、2、3、4项。

2、现在霞山区经商并纳税3年以上的承租人,应到所在学区登记(填写《统筹学生登记表》),由霞山区招生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学历。必须提供材料清单第1、3、4、5、7项。

3、在下山区工作并参加职工养老保险3年以上的承租人,应到所在学区登记(填写《统筹学生登记表》),下山区招生领导小组安排整体学位。必须提供材料清单第1、3、4、5、6项。

4、在下山区经商、工作满6个月不满3年,有税务(免税)证明或者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承租人,可以在下山区第一小学、第五小学、第九小学、第十小学、第十一小学就读学校、第十三小学、第二十二小学、第二十七小学、第二十八小学、第三十一小学就近由市二十二中小学部、市二十四中小学部登记(填写《指定学生登记表》),市26中小学部、市27中小学部、海头中心小学、东山小学、巫山小学、南流小学。下山区招生领导小组将根据公办学校的办学程度和学籍情况,对本区公办学校进行统筹安排;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可通过公开抽签或统筹安排的方式送民办学校。必须提供材料清单第1、3、4、5、6(或7)项。

六、验证和批准

(I)验证。各学校安排专人负责报名工作,并按要求认真审核报名材料;报名工作结束后,学校组织工作组到街道、派出所对适龄儿童的户籍、户口进行核查,核查结果须经两名以上核查人员签字确认;根据核查情况,学校将于2013年秋季填写符合入学条件的儿童名单,并将其提交至霞山区小学一年级招生登记表(附件2,含电子版),并于8月20日前连同申请材料复印件报送下山区教育局。

(II)复审。下山区教育局组织人员对学校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配合有关职能部门进行审核。

(III)批准。下山区招生领导小组根据学校提交的招生资料,经下山区教育局审核,研究批准各校招生。必要时,可对现有学区进行适当调整,根据招生计划和全区实际情况,统筹解决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入学问题。

七、招生公示表

8月26日,霞山区教育局公布了每所学校的招生公示表(以加盖霞山区教育局公章的公示表为准)。家长可到注册学校查询入学情况,领取入学通知书。

八、注册入学

家长在9月1日前到招生学校为孩子办理入学登记,并持入学通知书和户口簿(具体登记时间以学校公告为准)。

九、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下山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的领导、组织、统筹、协调;成立下山区招生监督小组,监督本意见的落实;各学校于2013年秋季成立招生工作组,负责各项工作的落实,校长负总责。

(II)加大宣传力度。学校在招生前在校门公布招生工作意见、学区划分意见和招生计划;下山区教育局设立招生政策咨询热线(0759-23113782304589)和投诉热线(0759-2303586),提供招生政策咨询服务,受理投诉。

(三)严格招生纪律。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本工作意见和下山区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遵守招生纪律,不受理跨区申请和申请,不弄虚作假。

十、其他

(一)本工作意见适用于区公办学校。

(二)区内民办学校和农垦小学严格按照下山区教育局批准的班级规模和人数招生。有特殊情况的,报霞山区教育局批准。

(三)家长不愿意接受下山区招生领导小组安排的公办学校学位的,可以为孩子选择民办学校。

(四)本工作意见由霞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关键词: 湛江市 小学

“如果发现本网站发布的资讯影响到您的版权,可以联系本站!同时欢迎来本站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