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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萝岗区汤村小学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5-30 03:56:31 浏览次数:320
广州市萝岗区汤村小学主营业务:广州市重点小学、黄浦区重点小学、黄浦区择校,
欢迎申请广州市萝岗区汤村小学。广州市萝岗区汤村小学风景优美,师资力量雄厚,地理位置优越。它为大多数学生提供了一个极好的学习场所。请记住注册电话是020-82876749。注册地址:广州市萝岗区九龙镇塘村教育路8号。更多信息,请登陆官方网站:
广州市萝岗区汤村小学怎么样?
环境优美。很安静。这么好的环境真是太好了。当然,我们应该努力学习。我在学校有很多朋友。他们很积极,学习努力,这对我有很大的影响。我二年级的时候来过这里。我来这里不久,就完全适应了这里的学习和生活,因为老师和学生都特别关心我。
广州市萝岗区汤村小学收多少钱?
图书费:普通学生253人,借读学生75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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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州市萝岗区汤村小学的信息:

广州市萝岗区汤村小学位于九龙路旁,校外群山环绕。校园绿意盎然,宁静宜人。校园布局合理。教学区和运动区是分开的。学校占地面积16118平方米,建筑面积约3194平方米。塘村小学是读书育人的好地方。

塘村小学原隶属于增城市。它成立于1949年,经历了58年的风风雨雨。由于区域调整,该校于2005年划归广州市萝岗区管理。2006年9月,王村小学和大汉小学合并为学校的副校区。学校规模不断扩大,师资队伍不断壮大。学校现有24个班级,807名学生,52名教师,其中校长1名,副校长2名,主任4名。教师合格率100%,大专以上学生41人,占1244人,占8%。教师平均年龄33.6岁,教师队伍年轻。

区政府对该校投入280多万元,极大地改善了学校的教育环境和办学条件。目前,学校拥有电脑154台,现代化教学平台12个,空调18台,鼓号12个,图书18000余册。学校的图书数量已经超过了每个学生20本的标准。

塘村小学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立足校本培训,积极为教师搭建成长平台创造条件,使教师成长为专业教师,教育教学水平不断提高。教师中,有3人获得全市优秀教师称号,不少教师获得区优秀教师称号和奖励。近年来,教师撰写教学论文60余篇,其中区级以上获奖10篇,市级以上获奖1篇,市级刊物发表2篇。教育教学取得一定成绩,教学质量居全区前列。近年来在市、区、镇比赛中获奖20余项。学校代表萝岗区荣获九龙镇一等奖和广州市二等奖。在参加广州艺术节演出时,学校的相声《从底层做起》和讲故事的《猫捉老鼠》分别获得市二等奖一、;老师参加市长杯羽毛球比赛,获得女子组二等奖,男子组三等奖、集体三等奖。

区政府已对学校未来发展规划作出可行性研究报告,将投入1000多万元进行学校改扩建。计划在学校周边新建教学楼、办公楼、生物公园、油漆标准篮球场和200米塑料圆形跑道的标准运动场。唐村小学改扩建后,将全面达到标准化学校标准,将推动学校软硬件建设迈上新台阶。




广州市萝岗区汤村小学的注册情况如何?
2013年广州市初中择校参考:广州市萝岗区汤村小学招生信息

招生范围:唐村行政村、王村行政村适龄儿童招生

招生计划:120招生3班

2013年萝岗区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简章

2013年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即将启动,我校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在全区“统一时间招生,学校招生,统筹安排学位,相对就近入学”原则上,6岁以上适龄儿童均可入学。

一、注册时间

2013年5月1日1、12、三天

上午8:30-12:00;下午2:00-4:30。

二、本校招生范围

在校适龄儿童招生
三、招生对象和条件

(1)在本区有常住户口,实际居住在户籍所在地,2006年9月1日至2007年8月31日出生,在校无适龄儿童。

提交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与子女(监护人)具有相同户籍的小区居民户口簿,以及与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的房产证或者购房协议;学龄儿童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没有房地产,需要出租房屋的,应当提供经街道出租房屋管理中心登记备案或者符合有关规定的合法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房屋为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广州的唯一住所,适龄儿童与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同住。

因病或特殊情况延误或免除入学的,由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所在注册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附区级以上医院证明,报区教育局主管部门审批;逾期不到的,应当立即入学。

因主观原因分居的,父母应当在登记前及时将家庭转移到子女的监护人(父母)房产所在地,使家庭一致,并到房产所在学校办理登记。

(2)具有自理能力和学习能力,在本区有常住户口,实际居住在户籍所在地的轻度智障儿童。聋哑儿童应向广州市聋哑学校提出申请。

(三)适龄儿童及其父母不在广州登记,但符合广州义务教育照顾借读生的政策。他们住在我们区,2007年8月31日以前出生,但没有入学。

(四)适龄儿童及其父母不在广州市户籍,但符合萝岗区公立小学起点年级整体入学条件(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父亲或母亲在我区连续居住3年以上,在我区工作并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3年以上,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自愿申请2007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非广州户籍人口子女,愿意参加整体招生,愿意服从全区学位统筹安排的。

四、本区户籍适龄儿童登记办法

对符合小学一年级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其父母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带子女到指定学校办理登记手续,并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一)与父母同住的适龄儿童,应当提供下列证明材料:1、以子女父母为所有人的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房产证最近购买但尚未办理的,综合税提供发票和购房合同);2、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并注明房产证地址(复印户口簿首页和学龄儿童及其父母所在地);3、儿童免疫证明。

(II)与祖父母居住在该地区的学龄儿童应提供:1、居住房产证;2、与房产证地址相同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第一页和学龄儿童及其父母的一页);3、儿童计划免疫证书。

(3)租赁房屋的适龄子女应当提供:1、经街道出租房屋管理中心登记或者符合规定的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2、本区(集体)父母、子女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家庭同时提供户口簿地址页;3、儿童免疫证明。

(IV)实际居住在该地区的被拆迁户的子女应提供:1、拆迁协议公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实际居住的有效证明;2、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首页和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所在页);3、儿童计划免疫证明。

在上述情况下,除本区适龄儿童居住地为父母的完整房产外,提供儿童及其父母在本市唯一居住地的有效证明(可由房管部门出具,住房安排证明由儿童父母双方出具,无单位的,发给失业证。

五、《非穗籍适龄儿童登记办法》

(一)居住在我区辖区内符合政策性照顾和贷款阅读条件的实际非穗籍适龄儿童应提供:1.按照分类表中相应类别;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户口簿首页及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所在页);3.监护人房产证或租赁合同;4.有效期内的监护人居住证或暂住证;5.监护人计划生育证;6.儿童免疫证明。

(二)实际居住在萝岗区辖区内的非广州适龄儿童,符合萝岗区公立小学起点年级整体入学条件,自愿申请整体入学,愿意服从全区学位统筹安排的。他们需要提供:1.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复印户口簿首页和适龄儿童及其父母页);2.我区父母的房产证或租赁合同;3.父母在我区的居住证明或者暂住证明;4.父母连续三年以上在我区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5.父母的计划生育证明;6.子女计划免疫证明;7.父母的学历、职称或职业资格证明;8.近三年来我区父母的纳税证明;9.近三年来我区父母的志愿服务证明;10.父母的现职或就业证明本区;11.家长或本区政府部门表彰证明。(以上11种材料均涉及具体点的计算,其中1-6项

六、入学方式和注册时间

(1)对户籍适龄儿童和非广州籍儿童实行政策性照顾:

1.凡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均按规定入学根据相对就近原则,区教育局将整体发放学位,家长将于6月10日收到注册学校或指定学校的学位发放通知。

2.新生登记将于6月17日举行。届时,家长和孩子将持学位分配通知书到招生学校办理报名手续。

(二)非广州市注册的积分招生新生:

1.7月1日前,积分招生名单和招生学校将在区教育信息网和各报名点公布。

2.新生登记将于7月3、4日举行。届时,家长和孩子将持户口本和身份证到招生学校办理报名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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