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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南澳中心小学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5-28 05:00:15 浏览次数:271
深圳市南澳中心小学主营业务:深圳市重点小学、龙岗区重点小学、龙岗区择校、
欢迎申请深圳市南澳中心小学。深圳市南澳中心小学风景优美,师资力量雄厚,地理位置优越,为广大学生提供了优秀的学习场所。请记住注册电话:0755-84404032,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南澳街人民路37号。有关更多信息,请参见官方网站:。
深圳市南澳中心小学怎么样?
学生来自东永、信达、东山、东雨、南龙、水头沙等南澳集镇、南澳街辖区内社区的本地和外地适龄儿童。
深圳市南澳中心小学收多少钱?
收费标准:根据《公立学校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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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南澳中心小学简介:

南澳街中心成立于1932年,经过几次迁移后于1995年8月迁至现在的位置。校园占地面积21600平方米,建筑面积9100平方米。学生来自南澳市集镇范围内、南澳街道管辖范围内的东永、信达、东山、东雨、南龙、水透沙等本地外适龄儿童。建设规模为24个教学班,其中19个班,673名学生,78名教职员工,62名专职教师。其中大专以上学历教师54人,合格率100%。学校现有电脑室、音乐室、艺术室、自然实验室等功能室25间,水泥排球场2个,羽毛球场3个,篮球场3个,塑胶跑道1200米,运动快速园1个,生物园1个,绿地8000多平方米。校园布局合理,教学区、运动区和生活区分开,建筑与绿树成荫,绿草辉映,景色优美。

学校的宗旨是在培养“精通体育、书写整洁、掌握一套学习方法、理解做人原则”的基础上,建立“环境一流、质量保证、社会认可的规范有序的学校”;提高教育质量上,要培养学生的爱好,发展学生的特长,因地制宜,结合实际,千方百计普及乒乓球,用国球树立美誉度,用国球激发师生的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

在师生的共同努力、家长的配合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南澳中心的教育事业不断取得进展。特别是近年来,我们以建设南澳街教育强镇为契机,着力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育质量,取得丰硕成果。校园面貌焕然一新,群众满意度日益提高。2001年获深圳市办学效益奖;2003年7月获深圳市一流学校。教师经常在国家和省级教育报纸上发表教学论文。这所学校以乒乓球为特色,乒乓球在全市名列前茅。乒乓球运动员在省市级比赛中获奖,师生在市、区组织的其他学科中获奖无数。

学校以“加强校内质量,树立校外形象”为指导思想,通过“挖掘、引进、自我培养”的方法,实现了教师队伍的素质建设。目前,学校正通过学习、讨论等多种活动,促进教师专业化成长,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师团结协作精神。同时,要把先进教育与“八荣八耻”教育活动结合起来,实施“责任风暴”和“勇规”,增强教师的责任感,调动教师的积极性,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深圳市南澳中心小学的注册情况如何?
2013年深圳市初中择校参考资料:深圳市龙岗区南澳中心小学招生信息

深圳市龙岗区南澳中心小学招生范围
(西充社区除外)

南澳招生简章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小学
一、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学生必须年满6周岁(2007年8月31日或之前出生),具备学习能力,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深圳户籍儿童;
2.符合通知规定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深圳市人口管理的若干意见》和五项配套文件的通知(深府〔2005〕125号,以下简称“1+5”文件),能够提供相关真实、准确的信息资料的非深圳户籍人口子女;
3.享受优惠政策人员的子女。

二、学位申请方法
1.分批次申请学位。义务教育阶段,公立学校按学区招生,学生按学区申请学位。为了申请学位,必须填写四名志愿者。第一志愿必须填写在居民区的公立学校。第三、四志愿(1254人)由全区公办或民办学校由家长自由选择。必须至少填写一所私立学校。各学校的招生地点和查询电话可在本指南或龙岗区教育局基础教育处网站(http://lgjjk.sz.edu.中国大陆/)。
2.互联网上的预测名称。家长登录龙岗区教育局基础教育处网站,点击“家长服务频道”栏中的“小一报名”,输入适龄儿童的身份证号,填写相关信息,填写并选择进入学校,确认后直接保存信息完成联机预测名称。
3.向学校提交申请学位的材料。家长应向居住区学校(第一志愿学校)提交学位申请所需材料,符合申请条件的学校经学校审核后予以受理。家长对申请人材料的真实性负全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不予受理:
(1)申请材料不全或者不实的;
(2)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小学新生入学对象:
(3)家长提供的证明内容与网上预测名称填写的信息不一致;
(4)学位申请的住房材料地址不是第一所未按规定填写申请表的志愿学校。

三、学位申请材料
1.深圳市注册适龄儿童
●儿童出生证明;
●户口簿;
●住房证明材料。也就是说,房产证或购房租赁合同等材料在学校的招生范围内。

2.非深圳户籍适龄儿童
●出生证明、公安部门核发的适龄儿童及其父母家庭登记证、深圳市居住证;
●本市有效的房产证和父母购房合同,或登记以及当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部门提供的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材料;
●父母持有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就业和社会保障证明,或本市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市;
父母所在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原户籍所在乡(镇)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校联系函。

3.对享受政府优惠政策的适龄儿童,除提供上述信息外,还应在申请学位时提供优惠政策规定的相关材料。
网上预测名称填写的申请表由学校打印,家长提交的证明材料原件由学校核对,申请表核对,并收到证明材料A4复印件。祖居、军工生产用房、集资用房、自建用房、集体宿舍专用房的原居住证明材料,由学校核对留存备查。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和学校联系函由学校核对,文件由学校保管。

四、学位申请材料说明
(I)住房材料(提供以下任何材料)
1。房产证及购房合同:提供市国土资源部门核发的真实有效的房产证,产权人必须是父亲或母亲或父母,产权份额在50%以上;房产证原件已购买,抵押在银行的,需提供加盖银行公章的房产证复印件;购房未办理房产证的,提供购房合同原件(含国土部门备案号)和付款发票原件(含国土部门统一样本)。
权利人不是父母,而是祖父、祖母、祖父母的,必须与祖父、祖母、祖父母在同一户口簿上,或者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按照《特殊住房法》
2处理。租赁证明(或合同):由龙岗区房屋租赁部门出具,租赁期限原则上一年以上,自2013年4月1日起至2013年9月30日止。出租区是一套完整的。承租人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或监护人。这房子是住宅用的。
3。宗祠、军宅、集资房、自建房、集体宿舍(统称专用房)信息:
(1)宗祠属于原居民的,由辖区居委会出具相应证明材料;
(2)祖籍房屋属于军用房屋类别的,应当提供房屋军用房产证或者军用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辖区居委会出具的证明具有实际居住证明;
(3)属于宿舍类,宿舍应为合法住房并取得房地产证。适龄儿童、青少年的父母应当提供所在单位和居委会出具的房地产证明、住房证明复印件。
(4)属于集资性住房的,应当出具购房收据或者购房合同,并提供辖区居委会出具的房屋证明材料。
(5)学龄儿童父母在深圳自行建房的,应当提供辖区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房屋不属于“违法查处拆迁”对象的证明材料。

(II)就业和社会保障证书
1。就业和社会保障证书是指社会保障证书(深圳市社会保险证书)。
2。未在深圳登记的适龄儿童、少年,应当提供至少一方父母或者法定监护人的社会保险证明。
3.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深圳参加社会保险,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终止社会保险的,还应当提供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出具的有关证明。

(III)营业执照副本
1。营业执照上的法人为适龄儿童的父母或者法定监护人。
2。母公司或者法定监护人是企业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合伙投资人(合伙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但工商营业执照上没有名称的,必须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业务信息单,业务信息单上必须有母公司或法定监护人的姓名。

(四)学校联系函
学校联系函(样本)可在我局基础教育处网站“文件下载”栏目下载。

五、招生办法
是根据学校招生计划的在校生人数、家长自愿申请的顺序和高中、低学区分数的顺序,直至招生结束。

具体办法:
1.本市户籍学生享受平行志愿待遇,安排第一批录取。即注册学生学区成绩低于第一志愿学校(居住区学校)录取分数线,未被第一志愿学校(居住区学校)录取,成绩达到第二志愿学校的,他们可以被第二志愿学校录取,等等。
2.非深圳户籍学生按志愿顺序录取。当高校记录第一志愿和第三或第四志愿(1254名)计划完成后获得学位的学生时,再记录第二志愿非深圳户籍学生等。
3.同一志愿或同一批申请者,按分数顺序录取。
4.同一志愿(含同一批次)成绩相同的,按学区户籍-龙岗户籍-深圳市其他区户籍-广汇户籍-国内非深圳非广汇户籍的顺序录取;
5.同一志愿(含同一批次)同一分数、同一户籍类型的,按独生子女优先录取深圳户籍类型,其余均在学区内录取,连续居住年限按顺序安排,并居住时间长的优先录取;无深圳户籍的按独生子女优先录取,其余按缴纳工伤保险年限或营业执照营业时间优先录取。

六、生源分流办法:
在自愿生源分流的基础上,由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家长是否填写并服从安排,进行公共学位生源分流。
未按意愿安排公办学位,由家长填写并服从安排的,由教育部门转送有学位的公办学校安排学习。没有公办学位调整安排的,由家长填报的民办学校报名。父母不入学的,由父母选择民办学校。
未按意愿安排公办学位,家长不服从安排的,教育部门不予调整和安排其他公办学位,接受家长填写的民办学校。如果私立学校不接受,家长会选择私立学校自主学习。

七、学区积分法
我区按学区积分等级实行学位排队制度。学区积分由基本分和加分两部分组成。满分是100分。
1.基本分:
根据申请学生在学区的生活状况和户籍类型,基本分有七类。每名申请学生可获得与相应条件相对应的一个基本分数。
第一类基础分为100分,前提是龙岗户口、学区购买(父母或监护人拥有学区合法产权,产权份额超过50%);
第二类基础分为95分,在深圳市其他地区有户口的,学区购买(父母或监护人拥有学区的合法产权,且产权份额在50%以上);
第三类基础基本分为90分,学区有户籍的,父母或监护人租房或有特殊住房(自建住房、集资住房、祖籍住房、宿舍、军工生产住房、祖父母或祖父母拥有学区的合法产权,产权份额超过50%);
第四类依据80分,但学区户籍不深,且学区有购房(父母或监护人具有同等产权)
第五类按75分计算,前提是龙岗户口,学区父母或监护人出租或有特殊住房;
第六类基准分为70分,前提是有深圳市其他区户籍、父母或监护人学区租房或有特殊住房的;
第七类基准分为60分,前提是有非深圳户籍的,家长或监护人学区租房或有特殊住房

2.加分:
加分分分分标准分为两个,即深圳户籍学校学生加分标准和非深圳户籍学生加分标准。累计加分不超过10分。
深圳市户籍学生:根据申请人家庭在学区的连续居住时间(月),每满一个月加1分(1258分)。计算居住时间的起始日期为:房地产证申请材料提交之日为房地产证签发之日;租赁证(或合同)申请材料提交之日为租赁证(或合同)签发之日登记备案;特殊住房申请材料提交之日为学生家长迁入学区之日。居住时间计算截止日期为2013年4月1日。独生子女得2分。
非深圳籍学生:按申请人在深圳的父母(或监护人)累计缴纳社保工伤保险的时间或营业执照载明的营业时间计算加分,每多支付一个月或营业年度加0.1分。计算方法是:如果父母双方都提供社会保障,他们不会累加双方,而只填一方。截至2013年4月1日,社保工伤保险累计时间或企业营业执照设立时间不足12个月(含12个月)的,不增加;超过12个月的,扣减总月数12个月。独生子女得2分。

3.注:
(1)被列入二类一、基本子范围的学生,在学区安排所有学位时,原则上不得加分;
(2)是否为深圳独生子女和非深圳家庭的,须提供不同证明。非深圳适龄儿童为独生子女的,在计划生育证明上注明为独生子女,同时提供独生子女父母荣誉证书。对深圳适龄儿童提供计划生育服务证明和独生子女父母荣誉证书。
(3)家长在线填写报名信息后,计算机系统会根据家长填写的信息内容自动给家长打分。只有经资格审查部门批准的分数线才能作为学位排队的依据。
(4)家长对核定分数有异议的,可以向教育主管部门提出复审,教育主管部门收到家长书面复审申请后,对学校和职能部门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进行处理。

八、免费学习资格考试
,申请学位的家长提交的信息和网上填写的信息由各职能部门审核。只有通过考试,获得批准的学区分数线后,才能加入学位排队等候入学。未通过考试且未通过学区分数线审批的家长,可向学校申请复试。学校根据职能部门批准的不合格原因,决定是否受理复审申请。因下列原因,经确认职能部门不合格的,学校不予受理复审申请:
1.终止居住证职能,或者无人。
2.房产证(或购房合同)证号不存在、过期、地址错误、产权人不是监护人(或祖宗)。
3.租赁凭证(或合同)的凭证号不存在,或房屋的承租人、出租人不准确,或房屋地址不准确,或房屋用途不是住宅,或租赁期限不准确,或房屋面积不是一套完整的。
4.目前社保缴费中断,或者电脑号码不存在。
5.营业执照副本已过期,或者未经年审,或者经营者不一致的。
6.计划生育证已过期,或者没有该证号,或者出具该证的子女姓名不符,或者父母姓名不符,或者信息不符。

九、关于试点学校实行学位申请室制度
,我区今年将继续实行学位申请室制度。目前,试点小学有龙城小学、青林小学、实验学校、新亚学校、龙岗外国语学校小学、半田花城小学和布吉科苑小学。学位申请室制度的主要内容是规定学区一套住房只允许一户子女申请学位,就像一套公寓有多个子女申请学位一样,他们必须是同一个家长或监护人。申请入学的子女未从学区学校毕业的,在子女毕业前,不得将住房信息作为其他子女学区学位申请信息。如果在上述7所试点学校中,一个学区有多个子女家庭申请学位,学校只能接受一个子女家庭的学位申请。
如需查询学位室是否在使用,请在报名期间携带相关住房材料到申请学校。

关键词: 深圳市 中心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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